來源:廣州日報
如今,演藝經濟火熱發展、拉動消費新熱潮,不少演唱會、明星見面會一票難求。在正規渠道購票無望的情況下,有的粉絲轉而向一些聲稱有所謂“內部渠道”的人士高價購票,殊不知已進入不法分子的陷阱之中。
今日,廣州市南沙區人民法院通報一起詐騙案,該案中被告人謊稱有“內部渠道”可代購演唱會門票、周邊及見面工作證等,先后騙取35名被告人錢款,累計詐騙37萬余元。
2025年2月至6月期間,被告人許某某利用演唱會、見面會市場火熱、票源緊張的時機,通過網絡社交平臺發布虛構信息,稱其有“內部渠道”可以代購明星演唱會門票、周邊及見面會工作證等,誘騙多名被害人向其支付購票款、代購款,后將詐騙款項用于網絡賭博及日常花銷。經查,許某某以上述手段共騙取35名被害人錢款共計人民幣37萬余元。同年6月18日,許某某自行到公安機關投案。
廣州市南沙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許某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繼續追繳被告人許某某違法所得人民幣372311元發還各被害人,追繳不足以彌補損失部分,責令被告人許某某退賠。
被告人許某某不服,提起上訴。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當前,文化演出市場持續升溫,演唱會、見面會等活動常常“一票難求”。廣州市南沙區人民法院經辦法官趙岑指出,不法分子趁機渾水摸魚,瞄準歌迷朋友求票心切的心理,假借“內部渠道”“代搶代拍”等噱頭實施詐騙犯罪。此類行為不僅掏空廣大歌迷的“錢袋子”,更嚴重破壞了文化消費市場秩序,制約演出行業的健康發展。
在此,鄭重提醒廣大市民,尤其是年輕追星群體:購買演出門票,務必認準官方渠道,切勿輕信“內部關系”“特殊渠道”等虛假話術;凡是要求脫離官方平臺私下轉賬、反復追加付款,或以各種名義索要“保證金”的,極有可能是詐騙陷阱。對明顯低于市場價兜售門票,并以“熱銷秒空”“隨時售罄”等話術制作焦慮、催促快速付款的施壓行為,更要保持理性、提高警惕。如果不慎被騙,請務必第一時間保存好聊天記錄、轉賬憑證等證據并撥打110報警求助,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文/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章程 通訊員:詹威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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