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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陳春聲,中山大學歷史系教授、歷史人類學研究中心研究員
原 載 |《文史哲》2026年第3期,第14-16頁
原 題 | 傳統鄉村社會研究與中國史學傳統的創造性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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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較于人文社會科學眾多“發源”于歐洲的學科和研究領域,中國歷史研究的本土特色可能更顯得富于生命力。數千年賡續不絕、悠長厚重的治史傳統,在相當深刻的文化層面上,守護著近現代中國的史學發展,使其在幾乎無處不在、無時不在的“歐風美雨”侵襲之下,仍然存續著較好的學術自信和鮮明的中國風格。由于諸多功力深厚、識見不凡的卓越歷史學家篳路藍縷的堅守與開拓,中國歷史學努力保持自己的特質與風貌,為我們在新的時代條件下,更好地建設和完善歷史學的學科體系、學術體系和話語體系,推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為構建中國哲學社會科學自主知識體系添磚加瓦,奠定了厚實的學術根基。這其中也包含了幾代馬克思主義史學家不可替代的重大貢獻,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近八十年的史學發展更是成就斐然。
回顧過去,展望未來,面對新的時代以及包括人工智能在內的諸多挑戰,同行們更多的是在反思自己學科的使命與前景,尤其是在國際學術交往已成為學者日常生活有機組成部分的學術生態中,如何繼續推動中國悠久史學傳統的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竊以為,加強傳統中國鄉村社會研究,可能是達致這一追求的有效途徑之一。
在中國社會經濟史領域,鄉村社會研究的學術傳統,至少可以追溯到20世紀30年代傅衣凌教授的《福建佃農經濟史叢考》和梁方仲教授到陜甘三省等農村地區開展的關于土地關系和農民田賦負擔的社會調查。令人嘆服的是,這兩位作出奠基性貢獻的前輩學者,自始便高度關注具有中國特色的學術體系和理論體系的建設。如傅衣凌先生在《福建佃農經濟史叢考》的“集前題記”中,就這樣強調鄉村社會研究中“以民俗鄉例證史,以實物碑刻證史,以民間文獻(契約文書)證史”對建立“總的體系”的重要性:“盡管大家在總的輪廓方面,頗能建立一些新的體系,惟多以偏概全,對于某特定范圍內的問題,每不能屏蔽其許多的破綻,終而影響到總的體系的建立。……本書的內容,雖側重于福建農村的經濟小區的研究,然亦不放棄其對于中國社會經濟形態之總的輪廓的說明,尤其對于中國型封建主義的特點的指明的責任。”他特別強調中國傳統社會結構的多元性,強調不能依照西方封建社會的模式及其近代轉型,來理解中國傳統社會。而梁方仲先生受過嚴格的經濟學訓練,他利用糧冊、黃冊、魚鱗圖冊、奏銷冊、土地執照、田契、串票,以及各種完糧收據與憑單等地方檔案和民間文書研究土地和賦役制度,始終強調要“于字里行間發現史料的真正意義”,所關注的重點一直是關于傳統中國社會經濟結構及演變邏輯的理解和解釋,而對現代中國社會問題的關注,更是他研究歷史問題的根本出發點。
在前輩學者學術思想和研究實踐的引導下,被海內外同行稱為“華南研究”的學術群體,努力探索中國傳統鄉村社會研究的“歷史人類學”取向,結合歷史文獻與田野調查,形成既區別于西方定義,也有異于傳統歷史學或人類學風格的理論與方法。強調在充分占有傳統史料的同時,走向歷史現場,考察環境、訪談鄉民、收集民間文書、閱讀儀式,在田野中解讀文獻,提煉基于中國經驗的學術范疇,以達致對中國歷史乃至人類文明的深入理解。在香港UGC(The University Grants Committee, 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的“卓越學科領域”項目“中國社會的歷史人類學研究”中期評審中,被國際知名專家認為“至今取得的成果是一流的,肯定能對中國歷史的國際學術和跨學科的社會科學發展作出重大貢獻”,“毫無疑問能達致世界級的卓越學科領域”,并稱該項目“對中國文明進程所提出的歷史性解釋有可能為研究領域轉型作出重大貢獻”,日后勢必成為“中國歷史學與人類學領域真正的里程碑”。在四十余年學術實踐的基礎上,我們日漸深切地體會到,傳統鄉村社會研究可以成為中國史學傳統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的有效途徑,從而對構建中國哲學社會科學自主知識體系有所貢獻。
傳統鄉村社會研究最具魅力和學術積累價值的工作之一,是大量的地方文獻、民間文書和口述資料的收集、整理和利用。數十年來,徽州文書、清水江文書、永泰文書、閩粵僑批等原本收藏于鄉村和民間的豐富歷史文獻,被發現且系統整理出版,族譜、契約、賬本、碑銘、鬮書、科儀書、日記、書信、唱本、藥方等等普通百姓日常生活留下的文字,為公藏機構大量收集,并為包括研究生在內的專業研究者廣泛利用。這類工作不僅具有在現代化和城市化的歷史背景之下,“搶救”物質型和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價值,不僅只是具有學術積累的意義,更重要的是,在大量收集和整理民間文書、地方文獻和口述資料的基礎上,研究者們已經逐漸建立并發展起具有自己特色的民間與地方文獻的解讀方法和分析工具,這是將中國社會史研究建立于更堅實的學術基礎之上的關鍵環節之一。經過幾代學者的不懈努力,一套較為系統的解讀鄉村社會中各種文字和口述資料的有效方法業已形成。這種或許可稱為“民間歷史文獻學”的獨具特色的學問和方法,是傳統的歷史學家、人類學家、文獻學家或西方漢學家都沒有完全掌握和理解的,在某種意義上,也是部分致力于推動構建中國哲學社會科學自主知識體系的中國歷史研究的同行們,得以保持其學術自信心和創造力的最重要專業基礎之一。目前要進一步努力的方向是,通過必要的訓練,讓更多的年輕一代史學工作者熟悉這些學問和方法。
誠如費孝通先生在《禮治秩序》一文中指出的:“鄉土社會秩序的維持,有許多方面和現代社會秩序的維持是不相同的。……我們可以說這是個‘無法’的社會,假如我們把法律限于以國家權力所維持的規則,但是‘無法’并不影響這社會的秩序,因為鄉土社會是‘禮治’的社會。……禮是社會公認合式的行為規范。合于禮的就是說這些行為是做得對的,對是合式的意思。如果單從行為規范一點說,本和法律無異,法律也是一種行為規范。禮和法不相同的地方是維持規范的力量。法律是靠國家的權力來推行的。‘國家’是指政治的權力,在現代的國家沒有形成前,部落也是政治權力。而禮卻不需要這有形的權力機構來維持。維持禮這種規范的是傳統。”費孝通先生從與法制相對應的角度,來討論傳統鄉村社會中禮儀的功能與重要性,在《禮治秩序》和《無訟》《無為政治》《長老統治》等論文中,他把法律、道德與禮節視為制約人的規范的三個不同層次或三種不同的表現形式,特別強調禮治在維持傳統鄉村社會秩序方面的重要性。在《鄉土重建》一書的代序言中,他更是強調,禮的存在是中國社會結構的特質之一。在經歷了近代以來近兩個世紀的社會變革之后,這種存續著中國傳統文化更深層特質的“禮治”規范,更多地反映于鄉村社會的慣習之中。
相較于都市社會,傳統鄉村社會受政治、行政、戰亂、人事變動等短期因素的影響沒有那么直接,社會文化變動的進程相對緩慢。由于傳統士大夫入仕前及退隱后大多生活在鄉村,鄉紳階層長期擁有對鄉村社會直接的控制權,而鄉村基層文化的代際傳承與傳統沿襲,又有許多是通過家庭和村落內部的“耳聞目染”而非制度性教育達致的,因而在鄉村社會中,具有“長時段”性質的傳統文化因素存留得更多一些,更久一些。同時,鄉村社會空間相對有限,人口較少且流動性較低,有利于現代研究者開展具有“總體史”性質的調查工作,較易綜合把握政治、經濟、文化、思想、風俗習慣等方面的情況及其相互關聯,達致對社會整體演變的全面的、深層次的、富于同情心的把握。在這個方面,許多老一輩革命家的農村調查工作,已經建立了很好的榜樣。
只有親身參與鄉村社會田野工作的研究者才能真正理解,獨自一人,或與一群來自世界各地、具有不同學科背景的同行,走向歷史現場,踏勘史跡,采訪耆老,搜集文獻與傳說,進行具有深度的密集討論,連接過去與現在,對于引發兼具歷史感與“現場感”的學術思考,具有怎樣的意義。置身于歷史人物活動和歷史事件發生的具體的自然和人文場景之中,切身感受地方的風俗民情,了解傳統社會生活中種種復雜的關系,在這樣的場景和記憶中閱讀典籍文獻和民間文書,自然而然地就可能改變歷史敘述的風格與問題意識。要構建中國哲學社會科學自主知識體系,在學術理性與實地體驗相融合的基礎上,更加富于同情心去理解鄉村社會的慣習及其文化根基,應該也是有較大助力的。
在傳統鄉村社會研究中,“國家”的存在是研究者無法回避的核心問題之一。對于中國這樣一個保存有數千年歷史文獻,關于歷代王朝的典章制度記載相當完備,國家權力和使用文字的傳統深入民間社會,具有極大差異的“地方社會”長期擁有共同的“文化”的國度來說,經過長期的以科舉制度為中心的教育與日常生活中的“教化”,鄉村社會的各種活動和組織方式,差不多都被讀書人在儒學的文獻中找到其文化上的“根源”,或者在朝廷的典章制度中發現其“合理性”的解釋。我們有一個經驗,即判斷一個地方是否理解和接受王朝的意識形態,不在于這個地方根據朝廷法度對本地的風俗習慣做了多少實質性改變,而在于當地的讀書人和士紳階層,在多大程度上能夠自覺地、自圓其說地將本地的文化傳統和風俗習慣解釋得符合朝廷的“禮法”。鄉村社會的歷史脈絡,蘊含于對國家制度和國家“話語”的深刻理解之中。如果忽視國家的存在而侈談鄉村社會研究,是難免“隔靴搔癢”或“削足適履”之偏頗的。既然要求研究者在心智上和感情上盡量置身于鄉村社會實際的歷史場景中,具體地體驗歷史時期普通村民的日常生活,力圖處在同一場景中理解過去,那么,對歷史文獻的考辨、解讀和對王朝典章制度的真切了解就是必不可少的。也就是說,對地方文獻、民間文書與口述故事的解讀,如果不是置于對王朝典章制度有深刻了解的知識背景之下,是難以達致貼切解讀的。正因為如此,我們才有底氣說,優秀的傳統鄉村社會研究成果,對于建構自主知識體系確有其價值。
在長期的研究實踐中,我們也逐漸形成了這樣一個重要的學術判斷,即大一統中國歷史發展的內在一致性,實際上是以其相互密切聯系的區域發展的巨大的時空差異為前提的。傳統中國鄉村社會研究的目的之一,就是要努力了解由于漫長的歷史文化過程而形成的鄉村社會生活與風俗慣習的地域性特點,以及不同地區的村民關于“中國”的正統性觀念,如何在漫長的歷史過程中,通過士大夫階層和其他讀書人的關鍵性中介,在“國家”與“地方”的長期互動中得以形成和發生變化的。在這個意義上,傳統鄉村社會歷史的內在脈絡可視為國家意識形態和“話語體系”在鄉村社會中各具特色的表達,同樣的,國家的歷史也可以在區域性的鄉村社會經濟發展中“全息地”展現出來。明白了這一點,才算在認識論意義上明了傳統鄉村社會研究,對于構建中國哲學社會科學自主知識體系的學術意義所在。
在推動中國史學傳統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為構建中國哲學社會科學自主知識體系添磚加瓦的過程中,強調重視傳統鄉村社會研究,眼光向下,關注普通村民的日常物質生活與精神世界,通過區域社會變遷與鄉村文化傳統更加全面、深入理解中國歷史,豐富歷史認知,本質上與歷史唯物主義群眾史觀的基本要求是一致的。
責編 | 李揚眉
審核 | 鄒曉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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