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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概述
離婚訴訟中,雙方對離婚、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問題存在分歧,如何通過調解實現和平分手?本案中,法也律師通過積極溝通與協商,促成雙方在法院主持下達成調解協議,不僅解除了婚姻關系,還明確了價值百萬元的夫妻共有房產歸屬及子女撫養權、撫養費,避免了漫長的訴訟程序。
案件背景
當事人是離婚訴訟中的女方李女士(化名)。她與丈夫張先生(化名)因婚后聚少離多、生活瑣事漸生矛盾,感情破裂,向某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要求判決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包括價值百萬元的房產)、爭取婚生女的撫養權并主張經濟補償。在法也律師的協助下,雙方通過法院調解,最終達成一致意見。
- 當事人身份:離婚訴訟中的女方(原告)。
- 核心矛盾:雙方同意離婚,但就價值百萬元的房產分割、子女撫養權及經濟補償等問題存在分歧,需通過調解達成一致。
- 關鍵詞:調解離婚;價值百萬元的房產;撫養權、撫養費
核心難點
- 難點一:財產分割爭議。雙方對名下房產的分割存在明顯分歧,女方主張房產歸其所有,男方要求相應份額。
- 難點二:子女撫養權爭議。雙方均主張婚生女的撫養權,需要綜合考慮孩子的意愿、雙方的經濟條件、生活環境等因素。
- 難點三:對方要求經濟補償。男方主張女方存在過錯,要求女方支付經濟補償,雙方對此無法達成一致。
專業破局
- 突破點一:積極溝通協商。法也律師在庭前多次與雙方溝通,了解各自訴求,尋找利益平衡點,促成雙方就離婚、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問題達成初步共識。
- 突破點二:起草調解協議。法也律師根據雙方意愿,起草了詳細的調解協議,明確離婚、房產歸屬、子女撫養、撫養費、探望權、經濟補償等各項內容,確保協議合法有效、可執行。
- 關鍵行動:在法院主持下,雙方簽署調解協議,法院出具調解書,案件結案。
案件結果
- 核心結果:調解成功。
- 具體調解內容
- 原告與被告自愿離婚。
- 婚生女由原告直接撫養,被告每月按期一次性支付撫養費;被告每月可探望婚生女一次,原告負有協助義務。
- 被告名下房屋(價值約百萬元)歸原告所有,被告于約定期限前償還該房屋全部貸款,并配合將房屋變更登記至原告名下。
- 被告于約定期限前一次性支付原告相關費用。
- 其他財產在誰處歸誰所有。
- 關鍵詞:和平解除婚姻關系;明確價值百萬元的房產歸屬;明確撫養權、撫養費及探望權
法也說法
調解是解決離婚糾紛的重要方式,相比訴訟,調解具有程序簡便、時間短、成本低、有利于緩和矛盾等優勢。
在調解協議中,應明確房產歸屬、貸款償還、過戶等關鍵條款,保障房產權益的落實。
律師在調解過程中可以發揮溝通協調作用,幫助雙方找到利益平衡點,促成調解。
免責聲明
本文為四川法也律師事務所經辦案例專業復盤,僅作法律知識科普參考。每個婚姻家事案件的事實細節、證據情況與法律適用均存在個體差異,本文不構成對同類案件結果的承諾或法律意見。若您正面臨離婚糾紛、財產分割、撫養權爭議等問題,建議攜帶相關證據材料咨詢專業婚姻家事律師,獲取一對一的法律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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