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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演員孫勝元再次因為駕駛問題引發輿論震動。一個因多次酒后駕駛被吊銷駕照、正在接受審判的人,在審判前夕卻又被拍到無證駕駛車輛,甚至開車前往酒吧與熟人飲酒。更諷刺的是,他不久前才向法院提交反省書和誓約書,表示自己正在戒酒治療,也承諾不會再酒后駕駛和無證駕駛。如今相關畫面曝光后,外界對其“反省”的真實性產生了強烈質疑。
據JTBC報道,孫勝元本月8日訪問一家美容院后,親自駕駛車輛離開。當時距離其酒后駕駛相關審判只剩6天。報道稱,他駕駛的是一輛白色寶馬汽車,而這輛車正是其去年酒后駕駛被揭發時使用的車輛。由于孫勝元已經因反復酒后駕駛被吊銷駕照,因此這次開車行為本身就涉嫌無證駕駛。
更引發爭議的是,孫勝元開車離開后,前往首爾漢南洞一家酒吧,與熟人一同飲酒。JTBC畫面顯示,酒桌上有酒瓶,相關酒席一直持續到凌晨。雖然報道重點并不是稱其當天再次酒后駕車離開,但在審判前夕、無證駕駛、前往酒吧飲酒這些信息疊加在一起,已經足以讓公眾質疑:他到底有沒有真正把過去的酒駕問題當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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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勝元之所以受到如此強烈批評,是因為他并不是第一次卷入酒駕爭議。韓國媒體稱,他曾因多次酒后駕駛被稱為“尹昌浩法1號藝人”,這一標簽本身就帶有極強負面意義。2018年,他曾因酒后駕駛事故并逃逸被捕,當時血液酒精濃度達到吊銷駕照水平,還造成對方車輛人員受傷,引發社會爭議。
據韓媒報道,孫勝元此次接受審判,涉及去年11月發生的酒后駕駛事故。當時他涉嫌在首爾狎鷗亭飲酒后,于清晨駕車,之后在醉酒狀態下行駛并被警方查獲。報道稱,當時其血液酒精濃度為0.165%,超過吊銷駕照標準的兩倍以上。此后,相關案件進入審判程序。
更讓輿論難以接受的是,孫勝元此前曾向法院提交反省書和意見書,試圖爭取寬大處理。他表示,將處理朋友名義的租賃車輛,并稱自己正在訪問醫院接受戒酒治療,今后會戒酒。他還提交了不會酒后駕駛和無證駕駛的誓約書。但如今,審判前6天被曝無證駕駛同一輛車外出,又去酒吧喝酒,這讓“反省書”看起來像是為了審判而準備的材料,而不是內心真正的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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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界也指出,這一行為可能對案件產生不利影響。洪斗杓律師通過JTBC表示,如果反省的樣子本身就是謊言,從這一點來看,犯罪性質會被認為更加惡劣,也有可能對無證駕駛進行追加調查。換句話說,法院判斷一個被告是否真誠反省,并不只看紙面上的反省書,更會看其審判前后的實際行動。
這起事件之所以刺痛公眾情緒,是因為酒后駕駛不是普通失誤,而是可能奪走他人生命的行為。尤其是韓國社會經歷過多起酒駕致死事件后,對酒駕的容忍度已經大幅降低。“尹昌浩法”正是在社會要求嚴懲酒駕的背景下推動的法律變化。公眾人物如果一再酒后駕駛、無證駕駛,甚至在審判前夕仍無法遵守最基本的交通規則,自然會引發更強烈的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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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中韓對比來看,中國社會對酒駕、醉駕的態度也非常明確。酒駕不僅會面臨行政處罰,醉駕還可能構成危險駕駛罪。近年來,中國公眾對明星、網紅、公眾人物酒駕也越來越零容忍。因為一個人是否有名,并不能降低道路公共安全的風險。恰恰相反,公眾人物擁有更高關注度,一旦反復違法,帶來的負面示范效應更大。
這也說明,酒駕問題不能只靠“道歉”和“反省”解決。很多酒駕者在被查后都會說后悔、會提交反省書、會承諾戒酒,但真正重要的是之后是否改變行為。如果一個人剛剛寫完不再酒駕、不再無證駕駛的誓約書,卻繼續無證開車,那么社會很難相信他真的意識到了問題嚴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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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勝元在審判中曾表示,希望法院“只憑此次事件進行判斷”,并呼吁給予最后的寬大處理。但問題在于,法律和輿論很難完全無視反復發生的行為模式。酒駕第一次可以說是僥幸心理,第二次可以說是沒有吸取教訓,可如果一再發生,甚至在被吊銷駕照后仍然開車,就已經不是簡單失誤,而是對規則和他人安全的長期輕視。
說得更直白一點,反省書不是護身符,誓約書也不是免罪牌。一個人是否真正反省,不在于寫了多少字,而在于有沒有停止危險行為。對酒駕和無證駕駛來說,最基本的反省就是不再碰方向盤。如果連這一點都做不到,再多文字也很難說服公眾。
所以問題也很現實:對反復酒駕、吊銷駕照后仍涉嫌無證駕駛的人,法院是否還應該輕易采納“反省”和“戒酒治療”的說法?再進一步,公眾人物一再觸碰道路安全底線,社會還能給多少次“最后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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