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島消費者王女士反映,其于2026年4月在青島萬象城正典燕窩專柜購買的鮮燉燕窩產品,存在一盒外包裝未標注生產日期的情況,就此發起投訴維權后,與品牌方、商場方協商近一月未達成一致,雙方就處理方案、責任認定及整改訴求存在較大分歧。值得關注的是,此次投訴距該專柜此前被曝孕媽異味燕窩輿情,僅間隔兩個月時間。(長安街刺史:青島萬象城賣“鳥屎味”燕窩?高齡孕婦遭老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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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消費者王女士提供的購物發票顯示,其購買涉事鮮燉燕窩禮盒的時間為2026年4月16日15時16分,購買地點為青島萬象城正典燕窩專柜。王女士表示,此次購買系因前期該專柜處理其個人客訴后,專柜工作人員告知,負責人為其開通全場產品5折購買權限,遂選購兩盒鮮燉燕窩禮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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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女士稱,其食用完第一盒產品后,準備開啟第二盒時發現,該盒產品外包裝未標注生產日期,與另一盒完整標注生產信息的產品形成明顯差異,隨即拍攝產品對比照片留存證據。發現問題后,王女士首先嘗試聯系萬象城投訴渠道,因電話無人接聽,轉而通過12345政務服務熱線、12315市場監管投訴平臺進行實名投訴,后續萬象城客服及正典燕窩品牌方先后介入對接。
據王女士陳述,這并非其她第一次在該正典燕窩專柜購買到問題產品。此前其曾因同品牌產品質量問題與專柜協商處理,最終選擇僅退款處理,并簽署了品牌方出具的保密協議,未進一步追責,不料本次再次遇到產品標識問題,王女士明確向品牌方提出兩項核心訴求:一是希望市場監管部門介入,依法對涉事專柜進行查處并責令整改;二是要求品牌方落實內部品控核查與整改,并非優先主張經濟賠償。
協商過程中,正典燕窩總部客服提出處理方案:退還王女士5折后貨款300元,同時給予十倍金額共計3000元賠償,但要求王女士撤銷在12315平臺及萬象城的全部投訴。王女士對此方案予以拒絕,其表示,堅持要求監管及商場方落實整改查處,不同意以賠償換取撤訴。
此后,雙方協商陷入僵局。品牌方客服曾向王女士表示,該投訴由品牌總部統一對接,消費者無需再向商場專柜追究責任;王女士則認為,其消費行為發生在萬象城商場內,商場作為入駐場所管理方,有權且有義務對專柜違規行為進行監管處理,要求商場督促整改、核查處理的訴求合理合法。
4月底,萬象城客服介入協調,提議王女士先將涉案產品退回商場核驗,先行領取相關賠償款項,后續由商場對接品牌方落實內部處理及整改,王女士仍堅持優先整改查處的訴求,此事隨即擱置。
2026年5月中旬,王女士攜帶涉案產品前往萬象城正典燕窩專柜,與品牌方總部兩名負責人、萬象城客服現場當面協商。現場品牌方曾出具多份協議文件,經萬象城客服核查后,認為相關條款不合理,品牌方隨即表示不再要求王女士簽署,并口頭承諾將返回品牌總部,對生產車間及專柜環節進行內部調整與核查處理。
但現場溝通中,品牌方負責人僅表示負責現場協商賠付、收取相關收據,對產品外包裝未標注生產日期的原因、內部整改具體措施等問題未給出明確回應。經萬象城客服督促,品牌方現場與上級溝通十余分鐘后,態度發生轉變,提出涉案產品瓶身附有溯源碼,可通過溯源渠道查詢生產相關信息,以此說明產品信息可追溯。該說法引發王女士不滿,現場協商最終破裂,王女士離場。
王女士還表示,在其投訴維權期間,母親節前一日,品牌方仍在客訴溝通群內向其推送產品宣傳廣告,直至現場協商終止,品牌方均未向其告知具體內部核查結果及整改措施。
據了解,此次投訴并非青島萬象城正典燕窩專柜首次引發食品安全相關輿情。2026年3月,該專柜曾被消費者投訴,稱購買的鮮泡燕窩存在異味、質地異常等問題,涉事消費者為高齡孕媽,擔憂產品質量影響健康,提出第三方檢測訴求,后經商場及監管部門協調,雙方仍未達成完全一致,引發本地消費輿情關注。
截至發稿,王女士的投訴仍在處理流程中,市場監管部門尚未出具最終處理結果。王女士始終堅持,放棄經濟賠償,要求相關部門及商場方對青島萬象城正典燕窩專柜依法核查、責令整改,規范產品銷售管理,保障后續消費者合法權益。
針對此事,我們將持續關注市場監管部門處理進展及品牌方、商場方后續整改舉措,及時跟進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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