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兩部電影獲得了廣泛關注。一部是以高質量贏得一片贊譽的《給阿嬤的情書》,另一部則是還未正式公映的《監獄來的媽媽》。
你能相信在法治日益健全的今天,會有一部內容情節與法院生效判決認定事實大相徑庭、巧妙美化殺人兇犯的電影能夠突破層層審查即將上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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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部打著“反家暴”旗號、由當事人趙簫泓(本名趙曉紅)本色出演的影片,在主創人員高調宣傳之后,必然會引發輿論反噬。
曾經在社交媒體上為之站臺的明星姚晨悄然刪除了宣傳文案,導演面對質疑的回應蒼白無力。
這似乎只是一次簡單的“宣傳翻車事件”。然而,透過喧囂的表象,我們必須正視一個更為嚴峻的本質問題:這不是一部普通的文藝創作,這是一場有預謀的對司法事實的篡改,一次對法治精神的公然挑釁,更是一次對真正家暴受害者困境的無情消費。
我們需要厘清一個被刻意模糊的核心事實:根據公開的司法文書,2009年4月15日,趙曉紅(趙簫泓)因家庭瑣事與丈夫張勃發生爭吵廝打,在沖突中,趙曉紅主動退到客廳并拿起桌上的水果刀,捅刺張勃胸部,導致其主動脈破裂當場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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鑒于她自首,且系家庭矛盾引發,法院最終以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判處趙曉紅有期徒刑15年。
在判決書里,沒有任何關于“長期家暴”的證據認定,也沒有任何“防衛過當”的輕判情節。這是一個標準的、因瑣事引發的激情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案件。
而電影《監獄來的媽媽》做了什么?它將“瑣事”改為“長期家暴”,將“主動持刀捅刺”模糊為“失手”或“反抗”,將一個故意傷害犯重塑為一名“在廢墟中站起來的反抗女神”。
這不是欺負死者不會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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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01 法律視角的祛魅:從“殺人犯”到“英雄”的驚險跳躍
如果你對法律有基本了解,就會明白這部電影的荒謬與無恥。
首先,關于“正當防衛”與“防衛過當”的法律界限。
根據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發布的《關于依法辦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見》,對于正在進行的家暴采取制止行為,只要符合刑法規定的條件,就應當認定為正當防衛。如果造成施暴人死亡且明顯超過必要限度,才屬于防衛過當,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減輕或免除處罰。
在司法實踐中,認定防衛是否“明顯超過必要限度”,要考量施暴的嚴重程度、手段的殘忍程度以及防衛人所處的環境。
然而,趙曉紅案在審判階段并未采納“家暴”或“防衛”情節。這意味著,法庭依據當時的證據認定:所謂的“家暴”要么不存在,要么與那致命的一刀沒有法律上的緊迫關聯性。
根據四川德陽中院類似案件的判例解讀,如果爭吵僅屬于一般沖突中的輕微暴力,而非以給他人身體造成傷害為目的的攻擊性不法侵害,那么持械反擊就不具有防衛性質,應定為故意傷害罪。
其次,關于真正的“受虐婦女反殺”困境。
我們并不是否定“受虐婦女殺夫案”中存在的法理與人情困境。在學術界,關于“受虐婦女綜合癥”以及“非對峙型反殺”的出罪邏輯討論一直存在。
然而,趙曉紅案恰恰不具備這種討論的前提。在真正的家暴反殺案中(如2024年昆山劉某案),女性往往是在長期的、真實的暴力陰影下,面對醉酒施暴丈夫的壓制,在極度恐懼中隨手反擊,且往往不具有致命的方向性和預謀性。而趙曉紅案的細節是“主動退到客廳”、“主動拿桌上的刀”、“刺向胸部”。這更像是兩個情緒失控的成年人之間的互毆升級,而非弱者的絕地求生。
因此,電影的最大惡毒之處在于:它竊取了那些真正在暴力中掙扎的女性的悲劇人生,將其嫁接在一個故意殺人犯身上,用“女性主義”的華麗外衣,掩蓋了法律的嚴肅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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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02 情感的掠奪:對真正家暴受害者的二次絞殺
當導演秦曉宇面對判決書的質疑,喊出“這些大規模的語言暴力,不亞于簫泓曾遭受的家暴”時,這不僅是對事實的狡辯,更是對語言的褻瀆。網友拿出判決書叫“語言暴力”,那么死者張勃胸口的刀傷叫什么?
這部電影的存在,制造了極其惡劣的社會示范效應。
第一,它模糊了善惡的邊界,制造了“誰死誰無理”的輿論倒置。
死者張勃失去了為自己辯護的機會。在電影的敘事邏輯下,他必須是一個十惡不赦的家暴男,否則女主角就無法洗白。
如果這位丈夫在天有靈,他該如何面對自己被改編成“惡魔”的人生?法律已經還了他一個公道(定罪故意傷害),但輿論卻要對他進行鞭尸。
第二,它透支了公眾對反家暴議題的信任。
正如豆瓣網友尖銳地指出:“如果一個非家暴案子被扭曲成家暴,將來損害的是真正因為家暴受到傷害的女性”。
當媒體和資本學會了用“反家暴”作為流量密碼,當每一個求助者都可能被懷疑是“趙曉紅”那樣的表演者時,那些真正在深夜哭泣、真正需要社會伸出援手的女性,她們的呼救聲將被淹沒在信任危機的噪聲中。這是一場對同情心的詐騙。
第三,它開創了“罪犯洗白”的惡劣影視先例。
這部電影讓當事人親自重演自己殺人的過程。這不僅是對逝者的不敬,更是對公序良俗的挑戰。正如網友所慮,如果這種模式成功,是否意味著只要犯罪者有故事可編,就可以通過藝術手段粉飾太平?這不僅是對法律的褻瀆,更是對人類基本倫理的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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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03 警惕披著“女性主義”外衣的法治解構
可以說,《監獄來的媽媽》是一顆包裹著糖衣的毒藥。糖衣是“女性覺醒”和“母愛”,毒藥是對司法判決的蔑視、對事實真相的篡改,以及對公眾善良的利用。
在某些文化人的眼中,為了所謂的“藝術真實”或“社會影響力”,可以對現實進行肆意的剪裁。他們想要一個反抗的英雄,就無視判決書,硬生生將一個故意傷害犯推上神壇;他們想要流量,就消費“家暴”這個沉重的社會痛點,讓真正受害者的苦難變得廉價而可疑。
其實不難理解為什么姚晨會為這部電影站臺。這部電影契合了某些群體的需求,他們太需要一個這樣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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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姚晨有一點說的沒錯,她確實很勇敢,一個因瑣事殺死枕邊人的人,堂而皇之地站在聚光燈下,向公眾講述經過篡改美化后的故事,無視法律生效判決認定的事實,無視公序良俗,這難道不勇敢?
真正的女性主義,從來不是鼓勵女性通過暴力解決糾紛,更不是為犯罪行為鍍金。
我們并不反對拍一部反映刑滿釋放人員出獄后生活的影片,只要他改過自新,就應該被尊重。我們反對的是強行給犯罪洗白,無論出于什么目的,將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洗白成反抗家暴失手殺人,這都是對法院判決的對抗,對法律權威的公然挑釁。?
另外,我們不歧視刑滿釋放人員,只是覺得他們不應該站在聚光燈下宣揚自己的“光榮事跡”。
藝術不能高于法律,更不應踐踏在真相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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