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溫州警方抓獲了一個針對酒駕司機的敲詐勒索團伙,這個團伙專門在夜市盯梢酒駕司機,故意制造事故,并以“舉報酒駕”要挾,迫使多名被害人支付數千元至萬余元不等的“私了費”。
2月4日,陳先生與朋友在某夜市吃夜宵,喝了一些酒。凌晨1時許,心存僥幸的陳先生自認“酒量不錯”駕車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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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了沒多遠,一輛黑色轎車從后方加速將陳先生的車截停,該車駕駛員下車表示和陳先生的車發生碰撞。陳先生隨即下車查看,他發現自己的車尾部只有輕微損傷,而對方的車子卻有嚴重刮擦痕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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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港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民警 劉學淇:我們調取了現場的公共視頻后發現,當時對方車輛與陳先生的車前后行駛,隨后發生了輕微追尾刮擦。但根據事故經過,再對比陳先生車尾部的輕微損傷,按理來說并不會造成對方車輛有這么嚴重的刮擦痕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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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對方駕駛員表示陳先生是肇事逃逸且酒后駕駛,聲稱要報警處理。陳先生當時雖然不認可自己肇事逃逸,但他確實喝了酒,為避免被警察發現酒后駕駛,陳先生與對方協商修車費,最終賠償給對方駕駛員25200元。
被害人 陳先生:我當時跟我朋友說起了這個事情,朋友跟我說,之前也有遇到過類似的情況,我就警覺了,馬上去報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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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地警方接警后立即開展調查,發現他們竟然是團伙作案,這個團伙專門在當地夜市附近“盯梢”,看到有喝酒開車的駕駛員,就驅車上前故意發生碰撞。
龍港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民警 劉學淇:犯罪分子利用受害人酒后駕駛害怕報警的心理,勒索高額“維修費用”,涉嫌敲詐勒索。我們運用“視頻軌跡溯源+資金流穿透+作案車輛比對”三維偵查模式,精準鎖定以黎某為首的6名犯罪嫌疑人。并統一收網,抓捕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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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2026年1月以來,該6人團伙以黎某為首,在溫州多地流竄作案,專門在夜市等餐飲集中區物色酒后駕駛車輛人員,利用撞車、追逐攔截等惡劣手段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并以“舉報酒駕”相要挾,迫使多名被害人支付“私了費”,涉案金額達6萬余元。目前,6名犯罪嫌疑人均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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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港市公安局刑事偵查大隊民警 郭欽龍:對幾名被害人酒駕的行為,我們公安機關將另案處理。在這里提醒廣大駕駛員: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切勿給犯罪分子可乘之機。
來源:央視新聞
編輯:戴玉春
審核:鄭偉、孫殿洋
監制:孫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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