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不是你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而是你有勇氣承擔選擇的后果。”
- ——薩特《存在主義是一種人道主義》
昨天下午陪我愛人去宜家看沙發。我們在布藝區站了快半個小時,她把每一款都坐了一遍,從靠背的角度到扶手的軟硬都仔細比較過了。最后站在兩個顏色中間,一個是淺灰,一個是米白。她說你覺得哪個好。我說淺灰吧,耐臟。她說米白好看。我說那就米白。她說可是不耐臟。我說那淺灰。她說可是沒米白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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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站在旁邊,看著她從一個沙發換到另一個沙發,坐下去又站起來。后來旁邊來了一對夫妻,四十多歲,也是看中同一款,男的一屁股坐下去,說就這個。女的說顏色呢。男的說深灰。女的看了兩眼,說行。兩個人前后不到五分鐘,單子開好了。
我愛人看著他們走遠的背影,嘆了口氣說,我就是這種人,大事能定,小事反而磨半天。
我后來在排隊結賬的時候想,她不是不知道哪個好看。她是怕選完了以后后悔。選了米白,萬一弄臟了會怪自己。選了淺灰,又會覺得家里少了點亮色。她磨的不是選擇本身,是選擇之后的那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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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學里有一個概念叫“決定回避”。不是說不能做決定,是把做決定的時間拉得很長,或者把決定權讓給別人。因為一旦你做了決定,你就要為那個決定的后果負責。而不做決定的好處是,你永遠可以對自己說:那個結果不是我選的。
我以前有一回換工作,手里兩個offer,一個穩定但錢少,一個錢多但不確定。糾結了好幾天,把所有利弊列了一張表,還是定不了。后來我一個朋友說,你不是不知道哪個好,你是怕選了以后萬一不好,你就要怪自己。我愣了一下,發現他說得對。我害怕的不是選錯,是我要為自己的選擇承擔全部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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薩特那句話我讀了很久才理解。他說自由不是你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是你有勇氣承擔選擇的后果。我們這代人從小被安排得挺多的。考什么學校,學什么專業,去哪上班,有時候不是自己選的。等到真正輪到自己選了,反而不會了。因為選意味著站出來,站在自己的決定后面,不管結果好壞都認。
后來我跟自己做了個約定。小事,限時兩分鐘之內定。午飯吃什么、周末去哪、這件衣服買不買,兩分鐘之內不決定就擲骰子。大事,想清楚最壞的結果是什么,如果那個結果能承受,就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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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宜家出來的時候,我愛人最后選了米白。她說臟了就洗唄。我說對。
她回頭看了一眼那個沙發區,說其實剛才那兩個顏色都挺好的。我說對啊。她說那我剛才磨那么久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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