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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4日,法官團隊回訪當事人。
□據天平陽光客戶端 文:田甜 成海紅 王雪
2026年2月24日,法官郭婷又一次敲開了小麗家的門。院子里,丈夫小強正在擇菜準備做飯,看到法官,連忙用手比畫著“請進”。
小強聽不見,也說不出。但他的心里,裝著一個家。這個家很小,小得只有三口人。但這個家又很大,大到是他的整個世界。
妻子小麗患有癲癇病,生活不能完全自理。丈夫小強是聾啞人,靠放羊維持生計。他們生了一個身體和智力都正常的兒子,已經五歲多了。
回想起第四次開庭那天,當郭婷向小強比畫“團圓”時,他的世界雖然寂靜,卻讓在場的每一個人都看見了他眼角的花開。
在外人眼里,這是一個注定步履維艱的家庭,連雙方親戚都曾私下議論“這日子恐怕過不長久”。可就是這樣一個不被看好的家庭,在經歷四次離婚訴訟后,卻因為一群法官在這樣的“小案”中堅守大義,最終守住了幸福。
四次離婚起訴 都是岳父替妻子告的
2022年 2月到 2025年 5月,榆社法院云竹人民法庭,先后收到了同一個當事人的四份離婚起訴狀。
原告是小麗,被告是小強。起訴狀上原告委托代理人那一欄,無一例外地都寫著小麗父親的名字。
前兩次,法官判決不準離婚。判決書寫道:經現場調查以及詢問被告鄰居親友,被告對原告照顧得很好;經征詢原告本人意愿,原告愿意隨被告回去共同生活。
可第三次,案子還是來了。
彼時,此前承辦法官成利平因工作調動離開了法庭,接手這起案件的是法官郭婷。
她翻看完卷宗,眉頭越皺越緊:如果小麗真的想離婚,為什么前兩次都堅定地選擇回去?如果她不想離婚,為什么訴訟會一而再、再而三地發生?
這背后,一定藏著訴狀上沒有寫出來的隱情。
法庭上 她低頭說了句“能過”
第三次訴訟,調解室里坐滿了人。被告的父親、姨姨、叔叔,原告的父親、母親等等,可以說雙方家庭能來的親屬都來了。
郭婷耐心調解了半天,見雙方都挺認可。她轉向小麗,輕聲問:“小麗,你覺得還能不能和男方過下去?”
小麗低著頭,始終不敢看人。沉默了好一會兒,她低低地說了一句:“能過。”
聲音很輕,但所有人都聽見了她說出的兩個字。
話音未落,小麗父親猛地站起來語氣憤怒:“你說什么?!”
小麗立刻噤聲,再也不說話了。再問什么,都問不出來了。
郭婷讓小麗父親到外面等候,單獨把小麗、小強和他們的兒子叫到一起。她把孩子領到小麗跟前:“小麗,你看,你生的孩子,可愛不可愛?”
小麗慢慢抬起頭,摸了摸孩子的臉。她的嘴角,微微地上揚了一下。
那一刻,郭婷通過小麗的舉動和表情判斷,她心里可能是愿意和丈夫、孩子一起生活的。
可礙于父親即使不在這個調解室,也還在外面走廊等候,她再也不敢表達。
最后,在法官團隊和雙方親屬的反復耐心勸解下,小麗的父親終于松了口,同意暫時撤訴。可郭婷知道,這件事可能還沒有結束。
一個叫“狗三”的翻譯和一個額頭上的包
果然,僅僅過了七個月,2025年5月,第四份離婚起訴狀,再次送到了郭婷的辦公桌上。
這一次,郭婷精心做了萬全的準備。
她聯系了小強同村的一個村民,大家都叫他外號“狗三”。狗三懂啞語,是雇用小強放羊的雇主,也能充當小強的翻譯。他對小強夫婦之前的生活狀況相對了解。
庭前調解時,狗三一邊跟小強比畫一邊說:“自己的妻子,爭取回來,要好好心疼。”
就在這時,一直沉默的小強突然激動起來,他指著小麗的額頭,飛快地比畫著手語,眼睛里滿是焦急和心疼。狗三看了看,轉頭對郭婷說:“小強問,小麗額頭上的包是怎么弄的?以前是沒有的。”
小麗低下頭,沒有吭聲。
狗三嘆了口氣,悄悄告訴法官:“小強說,他猜小麗在娘家肯定過得不好。你看她現在,衣服邋里邋遢的,人也瘦了好多,精神頭差遠了。以前他們一起生活的時候,小強天天把她收拾得利利索索,給她燙頭發、買新衣服,趕集的時候總不忘給她帶好吃的。現在倒好,連件干凈衣服都穿不上!”
郭婷也注意到了,對比第三次訴訟,這次小麗的狀態確實變差了:眼神黯淡,面色蠟黃,整個人縮在椅子里。
這一次,郭婷沒讓小麗父親進入調解室。
她單獨問小麗:“愿不愿意跟小強回家過日子?”
小麗好幾次回答:“愿意。”“愿意回武鄉(娘家)還是回河峪(婆家)?”“回河峪。”
郭婷想把這個瞬間記錄下來。可她一舉起手機,小麗就不說話了。“她心里很清楚,但她害怕。”郭婷后來回憶說,“她不敢在可能有娘家人出現的地方表達意愿。”
法官的堅持 換來一個家的團圓
這一次,郭婷和法官助理反復做小麗父親的工作,向他釋明婚姻自由的相關法律規定。“任何人不得干涉他人婚姻自由,殘疾人的婚姻也同樣受法律保護。”郭婷嚴肅地告訴他,“只要男女雙方愿意和好,你們就不能干涉。”
深談中郭婷才明白,岳父并非故意拆散女兒家庭,只是擔心自己百年之后,聾啞的女婿照顧不好癲癇的女兒。
小強拿出小麗以前在婆家笑容燦爛的照片,又對著岳父鄭重比畫:“我會一輩子對她好,家務活全包,不讓她受一點累。”
經過長達兩個小時的溝通,岳父終于紅著眼松了口。小麗當天就跟小強回了家。
臨走時,郭婷拍了一張照片。照片里,小麗和小強站在一起,她的嘴角是上揚的。
案子結束后,法官團隊進行了兩次回訪。
去回訪時郭婷發現,小麗和法庭上相比變化很大,狀態一次比一次好——衣著更整潔了,皮膚白了,人也胖了,臉色更好看了。
郭婷問她:“這兒(婆家)好不好?”
她說:“好。”
又問她:“送你回武鄉(娘家)吧?”
她搖頭:“不回。”
小強通過手語表達:不需要小麗做什么家務活,更別提之前在娘家岳父還讓小麗下地種田了。只要她在這兒好好的,一家團圓就好。孩子有媽媽在,就夠了。他自己放羊掙點錢,回家后可以把家務活全包下。
郭婷站在那戶不大的農家院子里,看著小麗坐在炕沿上,頭發梳得整整齊齊。小強正在廚房做飯,兒子在院子里咯咯地笑著奔跑……
(文中當事人均為化名)
【法官手記】
對我們法官來說,大案要案是政績,眼前的家長里短同樣也是政績。因為我們辦的不是案子,而是別人的人生。“為民造福”,不是說要辦多大標的額的案子。它意味著我們要把當事人的難處當成自己的難處,把當事人的期盼當成自己的期盼。它要求我們在法律條文之外,多一分人性的溫度,多一分耐心地傾聽,多一分執著的堅守。
基層法庭沒有驚天動地的大案,只有雞毛蒜皮的瑣碎。但正是這些瑣碎,關乎著一個人的命運、一個家庭的幸福。如果我們這些扎根基層的法官,能用微薄之力守住一個家庭的燈火,守護一分平凡的幸福,或許就是我們這些法官一生堅守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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