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新聞發布會,介紹規范涉企行政執法專項行動有關情況。
國家發展改革委民營經濟發展局局長李慧說,《民營經濟促進法》是我國第一部專門關于民營經濟發展的基礎性制度。法律實施一年來,發展改革委發揮統籌協調作用,會同有關部門加強法律宣傳解讀和配套制度建設,扎實推進執法司法專項行動,公開發布了一批典型案例,也解決了一批企業急難愁盼的突出問題。前幾天,國家發改委印發了《“法治護航民營經濟”行動方案》,也是再次對推動法律實施見效作出部署。
她說,規范涉企執法是《民營經濟促進法》中的重要內容。法律聚焦涉企執法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針對性設置了多個條款。這其中有“兩個應當”“兩個不得”還有“兩個禁止”比較重要。
“兩個應當”。首先是“應當減少影響”。法律明確規定,行政機關開展執法活動應當避免或者盡量減少對民營經濟組織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影響。第二個應當,是“應當過罰相當”。法律明確規定,行政處罰應當與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以及社會危害程度相當。
“兩個不得”。首先一個不得,不得亂收費、亂罰款、亂檢查、亂攤派。第二個不得,就是不得超權限、超范圍、超數額、超時限查封、扣押、凍結財物。
“兩個禁止”。分別是:禁止利用行政或者刑事手段違法干預經濟糾紛;第二個禁止,是禁止為了經濟利益等目的濫用職權實施異地執法,同時建立健全異地執法協助制度,在案件管轄有爭議且協商不成時,要求提請共同的上級機關決定。
她介紹,為強化法律實施,推動有關部門出臺了180余項配套制度措施,其中有不少是與規范涉企執法相關的,比如建立健全涉企收費長效監管機制等,進一步提高了法律在規范涉企執法方面的操作性,同時積極發揮與民營企業常態化溝通交流機制的作用,對民營企業反映的涉企執法突出問題予以推動解決。
李慧說,下一步,發展改革委將組織開展好《“法治護航民營經濟”行動方案》里明確的18項具體舉措,加大《民營經濟促進法》的貫徹實施力度。
一是完善配套制度。將圍繞公平競爭、投融資促進、科技創新、規范經營等方面,完善相關政策舉措。二是強化執法協同。健全問題線索收集機制,回應解決民營企業重點關切,繼續聯合有關部門發布典型案例,發揮以案釋法作用,以規范涉企行政執法為重點深化實施優化發展環境專項行動。三是健全長效機制,實施政策落地成效評估,推進惠企政策直達快享,引導企業提升治理能力。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孟亞旭
編輯/倪家寧
(來源:北京青年報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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