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司法公開,切實提升司法公信力,近日,啟東法院邀請市人大代表來到開發區法庭人大代表聯絡站,“零距離”監督執行過程,參與案件執行調解,切實以履職效能激活執行動能。
01/
案例一
柔性執法促和解,高效辦結欠款糾紛
申請執行人姜某與被執行人錢某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中,依據申請執行人姜某提供的財產線索,執行干警精準研判、清晨出擊,在農貿市場魚攤處成功控制被執行人錢某。考慮到早市經營時段特殊性,為最大限度降低執法行為對商戶正常經營的影響,執行干警秉持善意文明執法理念,依法將錢某傳喚至人大代表聯絡站開展調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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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過程中,被執行人錢某以近年經營困難、資金周轉緊張為由,拒不履行還款義務,抵觸情緒明顯;申請執行人姜某則訴求態度堅決,雙方始終僵持不下。見此情形,執行干警當即向錢某釋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法律后果,代表們則立足實際,勸說其切勿因一時資金困難執意拖欠款項,避免因小失大、影響生意的正常經營。
經過兩個多小時法理釋明與情理疏導,錢某態度逐步轉變,如實說明進貨旺季資金短缺的實際困難。了解情況后,執行干警持續做好法律釋明工作、明晰其中利弊,代表們則引導雙方換位思考、互諒互讓。在干警與代表們的共同努力下,雙方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錢某當場籌措部分款項交付姜某。
02/
案例二
法理并舉破僵局,穩妥推進促騰房
申請執行人某金融機構與被執行人黃某金融借款合同糾紛執行一案中,黃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申請人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因黃某名下除一處不動產外,沒有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經申請執行人同意,需拍賣黃某名下該不動產。但黃某拒不配合騰房工作,啟東法院決定進行強制騰房。
本次行動中,執行干警根據線索,前往黃某住所地開展騰房執行工作,將黃某帶至人大代表聯絡站進行約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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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初,黃某由于法律意識淡薄,拒不配合房產騰空工作。執行干警聯合代表們開展法治教育,明確告知其依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配合房產騰空是公民法定義務,抗拒執行、規避執行將依法承擔罰款、拘留等法律責任,情節嚴重的還將追究刑事責任。通過釋法明理與溫情勸解,被執行人深刻認識到自身錯誤,主動端正態度、配合執行工作。
后續,被執行人自愿簽署房產騰空承諾書,同意依法處置涉案房產,承諾將拍賣剩余款項足額上繳法院,該騰房執行案件取得實質性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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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專項執行行動結束后,啟東法院在開發區法庭人大代表聯絡站召開人大代表執行工作座談會。會上,執行局執行法官楊俊向參會代表通報今年以來案件收結案數據、執行創新舉措、攻堅工作成果,詳細講解啟東法院在優化執行流程、破解執行難題、保障勝訴權益等方面的工作部署。
代表們充分肯定了啟東法院專項執行行動成效,一致認為高效的執行工作切實兌現了當事人勝訴合法權益,有效提升了司法公信力。結合本次現場見證經歷,代表們圍繞執行流程優化、民生案件辦理、普法宣傳普及等方面提問,楊俊逐一細致回答。同時,代表們結合社情民意,針對簡化執行流程、優化服務舉措、強化普法力度等方面提出寶貴意見與優化建議。
下一步,啟東法院將持續落實“人大代表+法院執行”常態化聯絡機制,讓代表履職與司法公正同頻共振,為“切實解決執行難”凝聚更強合力。
▌來源:常盼盼
▌責編:徐越
▌校對:胡丹
▌終審:沈輝 張紅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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