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份最高人民法院的回函在網上引發了熱議,有人支持也有人反對,究竟是怎么回事呢?一起來看看吧;
![]()
最高院在近日的一份回函中,闡述了典型案例下形成的裁判規則;
有三條,其一是公開侮辱、誹謗他人性取向、性別認同、性別表達的歧視言行違法,等同于侵害人格權,要賠禮道歉;
其二,在招聘、錄用、調崗等過程中用人單位以性取向為由區別對待的,可視為就業歧視;
其三是學校因學生性取向等實施不當懲戒的也算違法!
雖然回函中沒有明確性傾向是何種性取向,但大家也都心知肚明,至于性別認同是指個體內心感受到的自身性別身份,可能與出生時被指派的性別不同;
比如有些變性人,有些人生物學意義是男性,但性別認同是女性;
至于性別表達是個體通過行為、服飾等方式向他人展示的性別認同,表現在現實生活中可能是有些男性穿女裝,有些女性穿男裝!
后兩點的爭議不大,主要是第一點,網友們好像對同性戀尤其是基佬的看法比較大;
![]()
比如有北京的網友說:以后說人S基佬也算人格侮辱嗎?
廣州的網友說,以前叫變態,現在叫性別認同?
![]()
還有的網友說同性戀就是精神病,得用電擊療法,治不好要加大電壓;
可見,網友們對同性戀的歧視還是蠻大的。
因為有人擔心,性取向、性別認同等被尊重后,下一步是LGBT合法化;
其實這種擔心大可不必,我們不可能像西方那樣。
![]()
但不管怎么說,同性戀只要沒影響別人,也不必去責怪這個性少數群體吧!
其實最高院的這個回函就只有一個信息:那就是同性戀和異性戀是一樣的,都是正常的性取向;
然而有些網友有點魔怔了,比如這位網友說,逼著異性戀承認同性戀是正常的,難道不是對正常人的心理摧殘?
對于這種言論,真是難辨啊,大家怎么看呢?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