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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四川省農村道路客運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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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補貼實施細則
根據《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四川省財政廳關于印發〈四川省2026年實施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政策措施〉的通知》(川發改環資〔2026〕47號)相關規定,為加快農村道路客運車輛更新,進一步提升農村道路客運服務水平和車輛本質安全,制定本細則。
一
實施時間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二
補貼范圍和標準
申請農村道路客運車輛更新補貼的客運企業(以下簡稱“申請人”)、車輛均需納入四川省鄉村客運監管服務平臺(以下簡稱“農客平臺”)管理。申請人應已取得道路客運班線(道路客運班線經營信息表特殊事項簽注欄勾選為農村客運)經營許可。車輛應為上述企業依法取得合法有效《道路運輸證》,并主要進行農村道路客運運營的客運車輛(不含城市公交延伸)。
申請人將名下車齡8年及以上(即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冊登記,含當日)的老舊農村道路客運車輛報廢,新購買納入《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新能源車輛或國六排放標準燃油燃氣車輛,且新購車輛繼續從事農村道路客運的,按新購小型客車3萬元/臺(車長小于6米且載客人數小于等于9)、中大型客車6萬元/臺(中型為車長小于6米且載客人數10至19人、大型為車長大于等于6米或者載客人數大于等于20人)進行補貼。同時,鼓勵“大改小”,即新購座位總數不超過報廢大客車座位數量的多輛小型客車,均納入補貼范圍。
三
補貼申報
申請人(包括與機動車所有人具有法定隸屬關系的企業)應與報廢、購買的農村道路客運車輛機動車登記證書中的機動車所有人一致,并于2027年1月15日前,通過農客平臺提交補貼申請,上傳相關佐證材料。更新補貼申報功能自2026年5月20日起開放,申請人按以下步驟進行補貼申報:
(一)計劃報廢車輛登記。申請人需先進行計劃報廢登記(已報廢車輛可補填),在“企業服務平臺”—“農客平臺”—“更新補貼”模塊,選擇計劃報廢車輛進行登記,核對車輛的首次注冊登記時間、車輛識別代號、車輛型號、車輛座位數等信息(如信息有誤,需先在運政平臺進行更正),填寫車輛計劃報廢日期。
(二)報廢車輛信息上傳。在車輛完成報廢后,上傳報廢車輛的《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機動車注銷證明》《道路運輸證》等附件材料。
(三)新購車輛登記與綁定。申請人在“農客平臺”—“鄉村客運車輛庫”中完成新購車輛信息登記。并在“報廢車輛”清單中綁定對應的報廢車輛,上傳新購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道路運輸證》等附件材料。
(四)補貼申報。申請人完成上述步驟后,通過“農客平臺”對符合條件的更新車輛提交補貼申請。
(五)申報批次與結果公示。農村客運車輛購置補貼的申報工作每年分批次進行,具體批次安排由交通運輸廳統一發布。申報通過的審批結果將在“農客平臺”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通過審批的車輛清單及補貼金額等信息。
申報材料說明:上述《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機動車注銷證明》《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道路運輸證》應于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期間取得。其中,《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應由具有資質的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開具,并取得商務部門簽章。《機動車注銷證明》《機動車登記證書》提交截止日期可視情延長至2027年1月15日。
四
補貼審核
(一)審核流程
屬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接到申請人提交的補貼申請后,應按照以下流程和要求開展審核工作。審核工作分為三個階段:縣(市、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初審、市(州)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審核、交通運輸廳進行抽查監督。
1.縣級初審
縣(市、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在收到申請后7個工作日內完成初審,并通過“農客平臺”出具審核意見。對審核通過的申請,提交至市(州)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進行審定;對不符合條件或材料不齊全的申請,通過系統駁回至申請人,并反饋駁回原因,明確補正要求。
2.市級審核
市(州)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在收到縣(市、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交的初審通過申請后7個工作日內完成復審,并通過“農客平臺”出具審核意見;對不符合條件的申請,通過系統駁回至申請人,并向其反饋駁回原因。
3.省級抽查
交通運輸廳主要通過抽查方式對補貼申報和審核過程進行監督,確保政策執行的規范性和準確性,對發現審核不及時、審核把關不嚴或存在違規操作的市(州)、縣(市、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進行通報,并督促整改。
(二)審核要求
1.審核申請人資質。審核申請人是否符合補貼范圍和標準,報廢車輛和購置車輛的座位數是否符合要求。
2.審核車輛報廢憑證。審核由具有資質的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出具的《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和由公安車管部門出具的《機動車注銷證明》是否符合規定,報廢車輛的首次注冊登記時間、車輛識別代號等信息是否完整。
3.審核更新車輛憑證。審核由車輛銷售企業出具的《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和由公安車管部門出具的《機動車登記證書》是否符合規定,車型是否納入《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新能源車輛或低排放車輛(國六排放標準車輛),新購車輛的識別代號、車輛型號等信息是否完整。
五
資金管理
交通運輸廳及時匯總市(州)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審核通過的補貼申請,根據省級交通專項資金安排情況提出補貼資金安排建議,會同財政廳按照《四川省省級財政交通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有關要求,進行資金分配和管理。
六
其他事項
(一)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二)本細則由交通運輸廳、財政廳按照職責負責解釋。
來源 南充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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