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 元榴蓮掀起的跨省維權風暴,在當事人被依法處以7日行政拘留后非但未能平息,反而迅速升級為一場更為尖銳的對抗。
5月24日,河南濮陽冷凍榴蓮店主程先生再度現身社交平臺,鄭重宣布已完成全部法律文書準備,將正式向人民法院遞交訴狀,對山東德州居民袁某某提起民事侵權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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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袁某某5月15日刑滿釋放僅過去9天,她不僅未就此前行為表達絲毫歉意或反思,反而通過批量注冊新賬號實施言語攻擊、反復下單又惡意投訴等手段,持續干擾商家正常運營,徹底擊穿了程先生長期堅守的理性邊界。
這場始于一單普通網購的爭議,正逐步演化為公眾審視商業誠信底線與法治運行實效的重要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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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獄9天持續挑釁 商家忍無可忍決定起訴
5月15日,袁某某在山東慶云縣徐園子派出所完成7日行政拘留后離開。程先生曾抱有基本期待:經歷執法機關懲戒后,對方至少能給出一句誠懇致歉,此事便可就此終結。
他此前多次公開表態——是否追償逾5000元維權支出,完全取決于袁某某是否展現悔意與擔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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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實卻遠超公眾預料。自5月16日起,程先生店鋪后臺及個人社交主頁頻繁涌入大量辱罵信息,發布者均使用全新注冊賬號。
這些賬號無任何歷史內容,注冊時間高度集中于袁某某釋放之后;其措辭風格、邏輯節奏乃至情緒張力,與此前袁某某與其交涉時呈現的高度一致性,令人難以忽視其真實指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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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不僅拋出“你再報警試試”“190塊折騰得那么起勁,現在怎么蔫了”等極具諷刺意味的冷嘲熱諷,更頻繁在程先生店鋪下單購買榴蓮商品,隨即發起無依據投訴,謊稱“未發貨”“虛假物流”“服務失當”,刻意制造平臺糾紛記錄,蓄意損害店鋪信用評級與消費者信任度。
短短9日內,該店鋪因系列惡意投訴累計收到平臺三次風險提示,日常接單、發貨、售后流程均受到實質性干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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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回顧:190元榴蓮引發的千里追兇
時間撥回4月26日,袁某某在程先生運營的淘寶生鮮旗艦店下單一份標價190.71元的冷凍榴蓮果肉。
4月28日收貨后不足兩小時,她即向平臺提交“僅退款”申請,并附上數張疑似嚴重霉變的榴蓮照片,聲稱產品已完全腐壞,不具備食用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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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臺系統未啟動商家核實程序,僅用5分鐘便自動執行退款操作,全額190.71元即時返還至袁某某賬戶。
程先生收到系統通知后立即核查訂單全流程:該批次榴蓮系當日清晨封裝,全程采用-18℃恒溫冷鏈運輸,由河南濮陽直達山東德州,總耗時未超46小時——如此嚴苛條件下,絕無可能在抵達后兩小時內出現大面積菌斑與腐敗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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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人員第一時間聯系袁某某,請求提供開箱全過程視頻以便交叉驗證,卻遭到對方持續辱罵并被單方面拉黑。
年輕客服姑娘在通話中幾近崩潰落淚,這一幕讓程先生下定決心:必須還原真相,捍衛每一家中小商戶在網絡空間應有的尊嚴與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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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費5000元跨省取證 垃圾桶里翻出鐵證
五一假期首日,程先生暫停全部門店營業,獨自駕車從河南濮陽啟程,奔赴1600余公里外的山東德州袁某某登記收貨地。
此行油費、高速通行費及食宿開支總計達5300余元,是原訂單金額的27倍以上。多位同行勸其息事寧人,但他回應:“我爭的不是190塊,是千萬小微商家不敢開口說出口的那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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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達德州后程先生發現,袁某某所留地址僅為模糊的“村口附近”,既無門牌編號,姓名亦經刻意篡改。
他并未退縮,在當地熱心村民協助下鎖定目標村落。隨后三個多小時內,他在烈日炙烤下逐一翻查村內十余處公共垃圾投放點——現場充斥著廚余殘渣、腐爛菜葉與各類有機廢棄物,蚊蠅密集盤旋,氣味刺鼻難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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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在袁某某住所旁一只綠色塑料垃圾桶底部,程先生發現了印有自家店鋪LOGO的銀色真空冷鏈包裝袋。
袋子外觀完整如新,封口嚴密,無任何滲漏或霉斑痕跡;內部空空如也,榴蓮果肉已被徹底清空。更關鍵的是,同一垃圾桶內還混雜著另外三家生鮮電商的專用包裝物。經程先生逐一電話核實,這幾家商戶均證實:曾遭同一買家以“發霉變質”為由發起“僅退款”,且均因取證成本過高而選擇沉默退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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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刀威脅仍不悔改 警方依法拘留7天
手握確鑿物證,程先生當面質詢袁某某。面對無可辯駁的事實,對方毫無愧色,反以激烈言辭否認全部指控,并沖入屋內取出一把家用菜刀,在程先生面前揮舞叫囂:“有本事你就動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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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先生保持冷靜,當場撥打110報警。山東慶云縣公安局徐園子派出所民警迅速抵達現場,開展現場勘驗、證人詢問與證據固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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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村村委會負責人向警方出具書面說明:袁某某長期利用網絡購物漏洞實施類似行為,系本村廣為人知的“職業索賠型買家”,多名村民可作證其慣常操作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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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7日,公安機關正式對該案立為詐騙類治安案件。5月8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之規定,作出慶公行罰決字〔2026〕10251號行政處罰決定書,認定袁某某虛構商品質量瑕疵、意圖非法占有他人財物,依法處以行政拘留7日,并責令全額退還190.71元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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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求情被拒 市監總局介入嚴打惡意退款
袁某某被拘期間,其父母曾托關系聯系程先生,提出私下協商解決,希望其撤回后續維權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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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先生明確表示:接受和解的前提,是袁某某本人親筆書寫道歉信并在社交平臺公開發布。然而直至拘留期滿離所,她始終拒絕承認錯誤,甚至堅稱自己系遭程先生設局構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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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經媒體傳播后迅速引爆全網輿情。海量網友留言支持程先生的維權舉動,認為此舉不僅是維護個體權益,更是為全國數百萬中小電商經營者發出集體強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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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大量消費者同步發聲,呼吁主流電商平臺優化“僅退款”機制,建立惡意買家識別模型與分級懲戒體系,切實保障誠信經營者的正當利益不受侵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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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中旬,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官網發布專項通報,強調將聯合公安、網信等部門,重點整治借“僅退款”規則實施敲詐勒索、虛構事實騙取財物等違法行為,全力構建健康可持續的數字消費生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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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新聞客戶端于5月17日推出深度報道《榴蓮維權事件:惡意“僅退款”不可取》,全面還原事件脈絡,充分肯定程先生依法維權的示范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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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不是為了錢 是為了維護誠信底線
面對袁某某釋放后變本加厲的騷擾行為,程先生內心最后一絲妥協意愿已然消散。5月24日,他在短視頻平臺發布維權實錄,展示部分辱罵截圖與異常訂單明細,并堅定聲明:“我不再糾結身份是否完全吻合,也不愿再聽任何辯解與托詞。
所有起訴材料已經齊備,我將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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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先生明確列出兩項核心訴求:第一,判令袁某某賠償其前期維權產生的合理費用共計5328.6元,涵蓋交通、住宿、誤工及證據保全等實際支出;第二,責令袁某某在其常用社交賬號首頁連續7日發布致歉聲明,澄清事實、消除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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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起訴,真金白銀不是目的。那五千多塊錢早花出去了,我也從未指望能全額拿回。我只是想讓她明白:違法就要擔責,拘留不是終點,而是責任追究的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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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先生坦言,他希望通過這一次認真走完法律程序的經歷,讓更多人看清惡意白嫖行為的真實代價,也為潛在效仿者劃出一條清晰可見的紅線。
官方信源
山東慶云縣公安局徐園子派出所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慶公行罰決字〔2026〕10251 號)央視新聞 2026 年 5 月 17 日專題報道:《榴蓮維權事件:惡意 "僅退款" 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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