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5月26日消息(記者 鄒煦晨)即將上會的福建馬坑礦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馬礦股份”),在2025年之前長期將井下采掘施工業務外包。值得注意的是,該公司此前已有兩任董事長因違紀違法問題被查落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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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前采掘施工業務長期外包
馬礦股份主營鐵礦石的采選、綜合利用及鐵精粉、鉬精礦銷售,石灰石的開采和銷售,主要產品為鐵精粉、鉬精礦和石灰石。目前,公司現有業務經營依靠馬坑鐵礦一座大型礦山,除此之外公司未擁有其他礦山。
從股權結構來看,福建省國資委通過福建工控、福建冶控和福建稀土間接控制馬礦股份55.90%的表決權,為馬礦股份的實際控制人。
2023年至2025年(下稱“報告期”),馬礦股份營業收入分別為19.62億元、20.5億元、19.91億元,歸母凈利潤分別為6.51億元、6.64億元、6.02億元。其中2025年,公司歸母凈利潤同比下降9.35%,扣非后歸母凈利潤同比下降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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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礦股份財務數據。圖片來源:上會稿
2023年9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的《關于進一步加強礦山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下稱“指導意見”)。其中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的章節中提出,規范非煤礦山外包工程管理,并表示,“力爭到2025年年底,生產礦山建立本單位采掘(剝)施工隊伍或者委托具備相應條件的企業整體管理”。
需要指出的是,2024年11月6日23時39分,馬礦股份馬坑鐵礦發生一起一般爆破事故,導致1人死亡,1人受傷。福建省龍巖市新羅區應急管理局于2025年1月26日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因馬礦股份馬坑鐵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對外包工程管理不到位,爆破作業安全管理制度落實不到位,人員管理不到位,隱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導致“11·6”爆破事故發生。以上事實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非煤礦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暫行辦法》,決定對馬礦股份處以罰款60萬元的行政處罰。
另外,據2026年2月披露的首輪問詢回復,雖然指導意見并未強制礦山企業于2025年內完成采掘業務向自營隊伍轉換,但馬礦股份作為福建省內的重點礦山企業,應監管部門要求,作為試點開展采掘施工業務由外包向自營轉變。
公司僅耗時一年便完成業務模式調整。上會稿顯示,2025年以來,公司組建采掘自營施工隊伍,礦山采掘采取專業工程服務商承包和自營相結合的方式,并逐步完成向自營施工方式的轉變;2026年1月起已完全由自營施工隊伍開展井下生產作業。
對于上交所問及相關調整是否會對公司生產經營和經營業績產生重大不利影響,馬礦股份在首輪問詢回復中表示,公司將井下采掘施工轉為自營,對公司生產成本的影響,主要在于公司采購工程服務商施工服務的成本,轉為自營施工隊伍的人工成本、以及新增井下采掘設備的折舊等。根據模擬測算,自營狀態下的采掘成本預計2.07億元/年,較采購井下采掘施工服務的成本2.58億元(以2024年度為例,公司向鴻基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和陜西小山川礦產資源開發建設有限公司的采購額之和),有一定幅度降低。
從比例來看,每年近五千萬元的成本縮減,將對馬礦股份利潤形成可觀增益。但需指出的是,馬礦股份雖然在5月20日披露的上會稿中預計,2026年上半年業績將同比增長,但目前其經審閱的2026年第一季度營業收入同比下降0.95%,歸母凈利潤同比下降0.61%,扣非后歸母凈利潤同比下降1.74%。
針對自營轉型成本測算的準確性、過往不盡早推進外包轉自營的原因等問題,央廣財經記者已向馬礦股份發送采訪函,求證相關細節。截至發稿,公司尚未作出正式回復。
兩任前董事長落馬
根據上會稿,馬礦股份擬使用募集資金10億元,用于馬坑鐵礦采選擴能工程項目。
2022年至2024年,馬礦股份累計現金分紅金額達12.33億元,而同期公司歸母凈利潤合計為19.74億元,分紅占凈利潤比例較高,且已超過本次IPO的擬募資額。
另外,央廣財經記者查閱資料發現,馬礦股份原董事長張旗鼓、原董事長陳躍升、原總工程師兼副總經理陳寧青、原副總經理王華鋒、設備動力部原副經理鄧慶燦等多名人員曾存在違紀行為。
其中張旗鼓在2021年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龍巖市監委官網顯示,張旗鼓在擔任福建省第八地質大隊隊長、福建馬坑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期間,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和事業單位負責人、國有事業(企業)單位委派到國有控股股份公司擔任領導職務的高級管理人員,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對組織不忠誠、不老實,既想當官又想發財、濫權妄為謀私逐利,在企業前任領導因經濟犯罪問題被查后接受組織重托,卻重蹈覆轍大搞權錢交易,表面生活節儉,實則貪婪錢財。
中國裁判文書網相關文書顯示,2009年至2018年,張旗鼓擔任福建省第八地質大隊隊長、馬坑礦業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馬坑礦業公司工程建設項目發包、鐵精礦銷售、設備采購和福建省龍巖市龍騰地質礦業有限公司股權轉讓等事項上,為魏起亮等人謀取利益并收受上述10人所送財物。
報告期內,馬礦股份與溫州建設集團礦山工程有限公司(下稱“建設集團”)的訴訟戰也與張旗鼓有關。中國裁判文書網披露的文書顯示,馬礦股份再審申請要求建設集團支付1000萬元違約金,理由是建設集團項目經理魏起亮曾向張旗鼓行賄500萬元。法院裁定,駁回馬礦股份的再審申請,理由是魏起亮的行賄行為僅能代表其個人,馬礦股份以案涉“反腐倡廉條款”為據訴請建設集團支付違約金1000萬元,缺乏事實與法律依據正確。
馬礦股份前董事長陳躍升則是在2013年11月因受賄罪而被判刑。
除此以外,馬礦股份還曝出關聯行賄的盜竊案件。2014年年底至2016年4月間,傅鍵龍、陳森榮等人盜取原鐵礦共計11.78萬噸,銷贓后共獲利940.92萬元。作案期間,陳森榮多次向時任車間副主任羅某3行賄,累計金額32萬元。羅某3因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十一個月。
來源:央廣網
編輯:劉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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