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成都市住房租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經四川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表決通過,于今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標志著成都市住房租賃管理將從2007年出臺的政府規章《成都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升級為地方性法規,法律效力更強、制度設計更全面、治理手段更精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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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范租賃行為,保障雙方權益。《條例》明確,出租住房須符合建筑、消防、燃氣等強制性標準,以原始設計房間為最小出租單位,禁止隔斷、按床位出租,禁止將非居住空間用于居住,設定單間租住人數上限和人均最低租住面積標準,從源頭遏制群租。實行免費、便捷的合同備案制度,網簽可自動備案,保障承租人享受公共服務的權益。細化出租人的安全保障、禁止非法解約等義務,明確承租人如實申報信息、禁止違法改造等義務,并實行實名交易,嚴格保護個人信息。
強化租賃安全監管,健全協同治理體系。《條例》要求,政府建立住房租賃協調機制,明確市、區(市)縣、鎮(街道)三級職責,細化住建、公安、市場監管等部門分工,將租賃管理納入黨建引領社區治理,居民(村民)委員會、物業服務人協助管理。建立鎮(街道)日常巡查機制,依托“智慧蓉城”搭建統一管理服務平臺,開展信息共享、房源核驗、網簽備案、數據監測。同時建立租金監測、信用管理、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對違法出租、違規經營等行為設定明確處罰。
規范住房租賃經營,促進行業健康發展。針對租賃企業、經紀機構、網絡平臺等經營主體建立全流程監管機制。《條例》明確,租賃企業、經紀機構依法登記,報送開業信息,從業人員實名登記、全員入庫、持牌服務。實行房源信息入庫核驗,發布信息須標注核驗碼,杜絕虛假房源。推行網上簽約、自動備案。嚴控資金風險,要求租賃企業設立資金監管賬戶,通過監管賬戶收付租金押金,防范“高進低出”“長收短付”。同時,禁止虛假宣傳、賺取差價、強制租金貸等行為,壓實網絡平臺核驗房源信息真實性的責任。
來源:四川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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