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余芳慧,今年64歲。自從女兒結婚后,我跟老伴就搬去跟他們一起居住。這些年我負責做家務,照顧孩子,老伴就負責家里的開銷,我們老兩口相當于養了女兒一家四口。
有些親戚會覺得我們這樣做太傻,女兒都已經嫁出去了,我們還這樣任勞任怨付出,一點都不懂得為自己考慮,我們一直都不以為然,從來沒把別人的閑話放在心里。為什么我們會這樣呢?其實當時初得知女兒談戀愛的時候,我們倆都對女婿不滿意。
我是國企單位退休,我老伴在單位里大小也是領導,夫妻倆一個月的收入有一萬多塊錢,這樣的條件在我們當地算是很不錯的。可是女婿家里呢?父母都是靠務農為生,家里還有兩個弟弟,聽說那兩個弟弟的學費都是女婿出的,可想而知負擔有多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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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女兒養那么大,我們從來沒讓她吃過一丁點的苦,只要是她喜歡的,又在我們能力范圍內的,我們倆都會竭盡全力滿足女兒。如果女兒選擇嫁入一個這樣的家庭,那以后不僅給不了他們小兩口助力,反而還要拖累他們。
人往高處走水往低處流,我們當然也希望女兒能夠有一個好的歸宿。而女婿的條件明顯不符合我們對好歸宿的期待,所以我們當初是極力反對的。
以前女兒一直是一個乖乖女的形象,各方面都讓我們特別省心,身邊的人也都經常夸。可沒想到談了戀愛的女兒就像變了個人,現在的一個網絡流行詞來形容的話就是“戀愛腦”,在她心里愛情至上,一點都不考慮我們父母的感受。
就算我們不同意,女兒還是堅持跟女婿在一起,并且為了表明自己的決心,還搬出去跟女婿住一起。當時我老伴都氣得高血壓都犯了,我也特別的傷心,我不知道為什么我乖巧的那個女兒不見了,怎么處個對象就像換了靈魂似的,根本就不像我們的女兒了。
后面有一段時間我們夫妻倆就不搭理女兒,希望她能看到我們的態度好好考慮這段感情。可是我們等來了女兒懷孕的消息,我們知道的時候女兒已經有了四個月的孫子,胎都坐穩了。
這時候女婿找上門了,他說:“叔叔阿姨,我家庭條件雖然是差了一點,但我以后一定會努力上進,絕對不會辜負小瑩對我的感情。我父母不會跟著我養老,小瑩不用面對公婆,我每個月只需要給一些生活費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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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倆可以跟著我們一起養老,我絕對會把你們當親爹媽孝順的。小瑩是獨生女,以后我們的小孩可以跟小瑩姓。希望能夠給我一個機會,我一定不會讓您二老失望。”
我知道鄉下那邊都挺重視姓氏的,女婿能夠主動提出讓孩子跟我們家姓,這一點還讓我們挺感動的。我們倆就這么一個女兒,以后養老肯定還是得跟著女兒的,既然女婿也沒有意見,我們仔細考慮后也同意了。
畢竟女婿一直以來的表現還算可以,就除了家庭差一點,以后我們做岳父岳母的能幫一把,他們的日子應該也不會過的差。最主要的是我們也明白女兒是不可能會回頭的,我們也唯有同意這一條路,不然鬧下去女兒可能會做出更過分的事情。
因為考慮到以后要住一起,所以我們老兩口商量決定給女兒買了一套陪嫁房,這套房子應該算是比較大的,面積有160多平,一共是四房兩廳的。我想著我們住一間,女兒女婿住一間,如果有兩個外孫就剛剛好,有一個的話剩下一間就留來做客房,這樣也剛好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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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套房子我們是寫在女兒名下,但是我加了條件。以后女兒女婿必須得給我們養老,兩個親家過來小住可以,但若是長期過來住肯定是不行的。至于女婿說的孩子隨我們姓我們并沒有什么想法,在我們看來孩子跟誰姓都是我們的外孫,這不會影響我們對孩子的愛,所以就不作要求,一切隨著他們夫妻倆商量來。
這些要求我都寫在了協議里,并且讓女兒跟我簽了字。如果以后他們夫妻倆做不到,那我們就有權利收回房子。我這個協議我并沒讓女婿知道,甚至還讓女兒瞞著女婿,畢竟我們認識的時間還不算長,我對女婿實在沒有那么信任。
當時我也只是有備無患,但我怎么也想不到這協議還有用得到的一天。兩個月前的一天晚上,女婿找我們倆談話,“爸媽,有件事我得跟你們說一聲,我爸媽年紀大了,身體都不太好,住在鄉下看醫生都不方便,我作為他們的大兒子這么多年也沒管過什么,現在我得盡盡孝。”
我問道:“你說這話是什么意思?是想讓我們給你爸媽騰位置嗎?你還記得當初你是怎么承諾的嗎?”
女婿回答:“你們在這邊帶娃也辛苦,回自己家住還輕松一些。反正距離也不遠,以后我跟小瑩也會經常回去看你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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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想到我們還是看走了眼,我們為他們這個小家真的付出了很多很多,女兒生了兩個孩子,兩個孩子都是我帶大的,就連晚上也是我帶著睡的,沒讓他們操一點的心。
養孩子很費錢,需要花錢的地方特別多。但女兒女婿從來沒有給過我們生活費,家里所有的生活開支全都是由我們老兩口買單,我們倆的收入如果在自己家的話,日子能夠過得非常瀟灑了,可是在女兒家根本就剩不下多少錢。而女婿什么負擔都沒有,每個月還能轉一筆不少的生活費回去給兩個親家。
在工作上我們也幫助了女婿不少,女婿在公司是搞業務的,我們認識的的朋友比較多,也給他介紹過一些生意,要不是這樣女婿也不可能升職加薪那么快。
其實細想起來女婿會有翻臉的一天也不奇怪,他當初的行為就表現出了一些。自從他升職后,他就不像以前那么小心翼翼了,雖然對我老伴還是表現的挺尊重的,但有時候對我就沒有那么客氣了,有時候孩子沒帶好他也會大聲對我說話。
這在以前是從來沒有過的,我當時也沒有計較,只是覺得可能女婿是心疼孩子,情緒上來了才會對我這樣,畢竟他事后也有跟我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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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沒有任何意外,他就是個妥妥的白眼狼,覺得自己現在在這座城市已經站穩了腳跟,所以我們對他來說就是可有可無的了,才會想把我們趕回家養老。
因此聽到女婿這樣的話,我并沒有十分生氣。而是看向了女兒,問她是不是跟女婿也是一樣的想法?女兒心虛地掃了我們一眼,支支吾吾的表達了自己的想法,毋庸置疑,女兒的戀愛腦并沒有消失,她還是站在女婿那一邊的。
這下我們老兩口對這個女兒都徹底失望了,老伴說道:“你們想讓我們走也行,但是房子必須還回來。”
女婿緩緩說道:“我跟朋友了解過,陪嫁房屬于贈予,這房子既然已經給小瑩了,那就跟你們沒有關系了,哪能說收回就收回呢?”
我呵呵一笑,“是這么說沒錯,但當初我們跟小瑩簽了協議,現在你們違反了協議,那房子我就有權利收回來。”說完我就去房間把協議書拿出來給女婿看。
女婿看了好幾遍后,趕忙說道:“爸媽,我剛剛只是開玩笑的,我爸媽還是習慣在鄉下養老,以后你們二老還是跟我們住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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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這事我們看清了女婿的嘴臉,也明白了在女兒心里我們這對生養她的父母還沒有女婿對她重要。我們倆是怎么也不可能繼續和女兒女婿生活在一起的,那天我們就讓他們小兩口趕緊搬出陪嫁房,把房子還給我們。
女婿倒是一直求我們原諒,可是這種事情有一次就夠了。我們現在還算年輕,還能出錢出力他就這么對我們,等以后纏綿病榻需要人照顧的時候女婿還會管我們嗎?反正我不敢想。
最終我們把女兒女婿都趕了出去,把房子徹底要了回來。
我現在漸漸明白,其實無論多大的年紀,都不應該把希望寄托在別人身上,我跟老伴條件不差,完全有能力給自己養老。以后我們身體差了,可以請保姆照顧晚年,也可以找一些好一點的養老院,一樣也可以過得很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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