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榆林市榆陽區水利局發布對國網陜西省電力有限公司榆林供電公司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水政罰決字〔2026〕第009號),該單位因未依照批準的取水許可規定條件取水被吊銷取水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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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征收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榆林市榆陽區水利局在開展取用水規范整治及日常監管工作中,核查發現榆林供電公司曹家灘變電站,2025年9月25日至2025年11月10日取水量為507立方米。核定日取水量約為11.27立方米/日,年取水量約為4112立方米/年,超出審批取水量的400%以上。
因該單位存在違法取水、拒不整改、長期閑置取水許可、未按規定報送取水資料等違規情形,已不符合取水許可持有條件。對此,榆林市榆陽區水利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第六十九條第二款規定,參照《陜西省水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試行)》。對國網陜西省電力有限公司榆林供電公司作出直接吊銷取水許可證的行政處罰。
據企查查數據顯示,國網陜西省電力有限公司榆林供電公司成立于2021年11月16日,地址位于陜西省榆林市榆陽區長城南路203號,負責人為張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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