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地方法院日前裁定,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延長“境管”并接受科技監控8個月,可提起抗告。柯文哲于5月28日在社交媒體發文宣布,已“依法”提出抗告,請求撤銷原裁定,并說明三點理由。他強調,“今日我提出抗告,不是為了柯文哲個人,而是對司法權力行使的嚴正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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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表示,在以“憲政法治”為根基的臺灣,對民眾自由的限制不應建立在臆測與推論之上,而必須基于具體、明確且可受檢驗的事實。這不僅是法律問題,更是文明社會對權力自我節制的最低要求。他指稱,合議庭以“逃亡風險上升”為由裁定延長“境管”8個月,該處分已明顯違反社會普遍認知,因此“依法”提出抗告。
柯文哲指出,第一,所謂“逃亡風險上升”違反社會普遍認知,淪為對人格與動機的不當推測。自己長年投身公共事務,身處高度公眾監督之下,社會識別度極高,行蹤幾無隱匿可能,形同被民眾隨時隨地監控。在此等嚴密監督下,“逃亡可能”無從談起。他重申,身為民眾黨創黨主席,對島內“第三勢力”的延續與臺灣政治的未來負有責任,絕不會拋下年邁母親、長期并肩作戰的伙伴及支持者,背離從政以來的價值與信念而逃離臺灣。他強調,臺灣司法機關在一審判決后自行推論“風險上升”,不僅違反社會經驗,更構成對其人格的不當影射。
柯文哲表示,第二,延長限制“出境”出海與科技監控,已侵蝕臺灣地區現行憲制性規定保障的自由。 柯文哲表示,臺灣地區現行憲制性規定明文保障民眾的居住遷徙自由與工作權。他對民眾黨負有輔選義務,限制出海將導致其無法前往金門、馬祖、澎湖等外島,嚴重影響工作權利。他已繳納7000萬元新臺幣保證金,并長期配合司法程序,從未有任何違反裁定的行為。在此情況下,若法院僅憑“臆測”再延長限制8個月并實施科技監控,則該處分已不再是必要的保全措施,而淪為24小時GPS定位行蹤,使臺灣陷入以“風險想像”取代“證據實證”的危險邏輯。
第三,柯文哲認為,自由不應在推測中被剝奪,正義不應在不確定中被預支。柯文哲指出,其案件一審判決已存在重大爭議,社會輿論多認為判決建立在偏頗的證據上,甚至未查清關鍵事實即徑行重判,導致司法社會信任度嚴重受創。如今合議庭以“尚未確定且具高度爭議之判決”作為再次限制人身自由的依據,陷入了錯誤的循環邏輯,也違反了罪刑法定主義與比例原則。
柯文哲最后強調,他提出抗告并非為了個人,而是對臺灣司法權力行使的嚴正檢驗。因為當司法失去節制,民眾的自由便可能在不確定性中被侵蝕;當司法淪為臆測想象或權勢施壓的一環,受害者將迅速擴及全體社會。他表示,此次抗告是為爭取正常司法、捍衛基本的程序正義,“我會奮戰到底”。(來源:中評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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