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耿同學舉報杰青學術造假的新聞,在互聯網掀起了巨大波瀾。
包括我在內,學術圈外的普通人真的很難想象,平日里德高望重的院長、杰青們,居然會造假,而且造假的水平會如此低劣。
“為眾人抱薪者,不可使其凍斃于風雪。”在為耿同學聲援的同時,我也不禁產生疑問:究竟這場打假風暴,能不能讓學術造假消弭于無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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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假的本質
南開大學生命科學學院院長陳佺在《Nature Cancer》上發表的論文中,補充材料的兩組實驗數據,測量對象不同,小數點前的數字不同,但小數點后兩位的數字和順序完全一致——像是有人把結果編出來,后兩位忘記改了。
這種外行人都能一眼看出的低級造假,只是個人操守的問題么? 類似的事件又為何反復出現?
目前網絡上有一種觀點認為,部分高校管理者承擔大量行政事務,但職稱評價和學術聲譽仍與高水平論文緊密掛鉤,因此壓力會層層傳導到科研團隊
那么加強外部約束可以抑制造假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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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約束的局限
外部約束分為審核和監管。也就是:
- 提高審核的嚴謹性,這種低級造假看到一篇斃一篇。
- 不僅僅是高校內部的學術委員會,像耿同學這種外部自媒體也紛紛下場打假。
這樣做確實可以在短期產生震懾,但效果非常有限。
就像演唱會門口的黃牛,加強安檢和處罰只是在風險端施壓,確實有所裨益。
然而,高額的票價差在收益端的巨大誘惑,仍會驅使人鋌而走險。
因為監管本質上只作用于風險端,真正強大的驅動力來自收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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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監管體系都存在成本和漏洞。
當論文帶來的收益巨大時,監管的提升往往只是提高造假的門檻,而不是消滅造假的動機。
我們常常討論如何提高造假成本,但是清除造假的土壤可能才是關鍵。
收益端才是真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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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學術圈現有的收益端是什么呢?
要知道申請杰青、優青等項目,需要提供5篇以內申請人本人發表的與申請項目相關的代表性論著。
論文數量和期刊級別早已成為學術圈的“通用貨幣”。
這種情況不僅僅發生在高層,低層也有非升即走的困境。
假如晉升仍高度依賴論文數量和期刊級別的話,很可能會讓造假手段更隱蔽、高明。
反正只要不被發現,造假的預期收益就遠高于風險。
改革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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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真正改變,必須對收益端動手。
這也是耿同學和人民日報評論共同指出的方向:
降低論文在職稱評定、項目申報、獎項評選中的權重,
提升成果轉化、實際應用價值和原始創新貢獻的權重,
建立多元評價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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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語
耿同學掀起風暴之后,會讓學術造假消弭于無形么?
答案或許是否定的。
就像耿同學自己所說,自己能揭露的,只有造假手段低級的論文。手段但凡高超一點,都能逃脫法網。
隨著越來越多的院長、杰青被舉報,我們在義憤的同時也要清楚意識到:僅靠個人品德和外部監管遠遠不夠。
只要激勵機制沒有改變,學術造假或許只會“升級”,永遠不會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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