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鯨新聞5月29日訊,近日,中國人民銀行廣東省分行作出廣東銀罰決字〔2026〕9號行政處罰決定,對廣州市匯聚支付電子科技有限公司的違法違規行為予以處罰。
經查,廣州市匯聚支付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違反支付結算管理有關規定的違法行為。
針對上述違法違規行為,中國人民銀行廣東省分行對廣州市匯聚支付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作出警告、通報批評的行政處罰,同時沒收其違法所得112.797269萬元,并處罰款339.819109萬元,罰沒款合計452.616378萬元。
該行政處罰決定公示期限為5年,自公示之日起計算,至2031年5月28日公示期屆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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