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華火腿實業有限公司官網。(來源:網絡截圖)
近日,浙江省金華市火腿廠因廣告中含有虛假內容,被金華市婺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1440元。
“金婺市監處罰〔2026〕219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浙江省金華市火腿廠使用無法驗證的文摘作為證明材料的行為,構成了使用虛構、偽造或者無法驗證的科研成果、統計資料、調查結果、文摘、引用語等信息作證明材料的情形,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四條第一款的規定。
金華市婺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責令浙江省金華市火腿廠停止違法行為,并決定對其處罰如下:處廣告費用4倍的罰款1440元。
公開信息顯示,浙江省金華市火腿廠成立于1994年8月25日,注冊地位于浙江省金華市婺城區婺江西路1800號,負責人為黃志清,經營范圍包括肉制品(腌臘肉制品)生產。其總公司金華火腿實業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8月19日,法定代表人為黃志清。公司主營業務為金華火腿的生產與銷售,持有“金都”“永昌腿棧”商標。(信網記者)
〖免責申明〗本文僅代表本賬號個人觀點,其圖片及內容版權僅歸原所有者所有。如對該內容主張權益請來函或郵件告之,本賬號將迅速采取措施,否則與之相關的糾紛本賬號不承擔任何責任。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