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短視頻平臺的帶貨主播以極具迷惑性的“正版聲明”和“買贈組合”模式打擦邊球,售賣高仿“miumiu”發夾的直播視頻引發網絡熱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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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直播間里,該發夾售價為19.9元,主播多次嚴肅向觀眾聲明:“我這里只賣正版mimi發夾,絕對不賣假貨、盜版、高仿,你們收到手的每一個都是mimi。”
隨后又帶著迷惑性的笑聲稱有贈送活動:“我免費送給大家兩個uu”。主播在鏡頭前反復強調這一“福利”,并表示還貼心提供“幫粘服務”,會在發貨前將贈送的“uu”和“mimi”組合在一起,買家收到貨后可以直接佩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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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查詢發現,該發夾實際上是品牌“miumiu”推出的經典款發夾,官方售價3550元,是直播間售價的178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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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下午,該主播仍在直播,甚至因短視頻走紅而穩居平臺時尚飾品類熱銷榜單第一位。直播間內不斷有新觀眾涌入,有人對這種新奇的售賣方式感到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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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提醒廣大消費者:直播購物需保持理性,警惕主播利用文字游戲設置的消費陷阱。同時,平臺方應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加強直播間內容審核與商品監管,及時查處各類打擦邊球的違規帶貨行為,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和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
知假賣假
仿制知名品牌項鏈網絡直播熱賣
據此前媒體報道,汪某是一名擁有300多萬粉絲的網紅女主播,在她的直播間里平日主要帶貨服裝類產品。一次她在直播間售賣服裝時,搭配了自己購買的價值11萬多元的某國際知名品牌項鏈,直播中有粉絲提出她佩戴的項鏈很好看,問怎么買。
由于直播間里問這款項鏈的人挺多,這引起了直播間里一個女粉絲徐某的注意,她私下聯系主播汪某,表示可以提供渠道制作這款項鏈的高仿品。在汪某同意后,徐某就輾轉聯系了齊某、龍某,最終由龍某聯系珠寶加工人員根據主播汪某提供的正品項鏈對其進行了1:1仿制。其間就仿品的式樣等問題,汪某還提出了具體的改進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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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法院法官 葉學超:這個項鏈是“真金白銀”的,上面的小鉆也是真的,金子也是真的,只是品牌是假的。它都是一套的,同款的證書、包裝盒、手提袋都是一應俱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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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采購價1.45萬元,售價1.65萬元的高仿項鏈在汪某的直播間里開始售賣。短短一個多月,汪某和其丈夫通過向徐某、齊某訂購的方式,售出假冒某知名品牌項鏈41條,銷售金額67.65萬元,主播汪某夫婦非法獲利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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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汪某等五人,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的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均已構成假冒注冊商標罪,對主播汪某及其丈夫管某均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九個月,并對兩人均處以8萬元罰金;其他3名被告人也被判處三年有期徒刑,緩刑三年三個月到三年六個月不等,并被處以3萬至6萬不等的罰金。
項鏈品牌方也提起了刑事附帶民事賠償訴訟請求,經法院調解,最終主播汪某夫婦還需賠償被侵權項鏈品牌公司經濟損失以及合理維權費用32萬元。
直播間里售賣高仿商品
涉嫌哪些罪名
主播在直播間里賣假貨,什么情況下構成刑事犯罪,需要承擔刑事責任?構不成刑事犯罪的,又可能會面臨哪些處罰呢?
法官介紹,電商平臺上主播在直播間里賣“高仿貨”的情況并不少見,這種情況可能會涉嫌兩個罪名,一個是假冒注冊商標罪,另一個是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法官提示,違法所得數額達到5萬元,就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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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法院法官 王奎剛:涉案金額達到了5萬元以上的,可能就構成了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可能要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處罰金。如果金額比較大、巨大,達到了25萬元以上,可能要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刑罰,并被判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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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介紹,在直播間內知假賣假、侵犯他人商標權益的行為,一旦被舉報查實,首先可能面臨的就是市場監管部門的高額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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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規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銷毀侵權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權商品、偽造注冊商標標識的工具,違法經營額達五萬元以上的,可以處違法經營額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五萬元的,可以處二十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對五年內實施兩次以上商標侵權行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應當從重處罰。
權利人訴至法院后,如果情節嚴重,依照我國商標法第六十三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懲罰性賠償的相關司法解釋,主播和商家還可能面臨商標權利人實際損失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懲罰性賠償,賠償數額還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來源:錢江晚報、潮新聞、都市現場、藍鯨新聞、央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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