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嫖資拿回來也算盜竊?”河北贊皇,一40歲男子醉酒后,在KTV跟女服務員談好5000元“包夜”。微信轉賬后,兩人去了酒店。第一次發生關系后,男子不讓走,拍了女子穿衣服的照片,又搶走她手機,強行發生了第二次關系。
![]()
女子嚇得趁亂逃出房間,手機卻落下了。男子沒追,而是拿起女子手機,盯著那筆還沒點“收款”的5000元轉賬。他動了個念頭,錢還沒進她兜里,我拿回來應該沒事吧?于是手指一劃,把錢退回自己微信。事后,男子因涉嫌強奸罪被抓,后以盜竊罪被逮捕并提起公訴。法院這樣判決。
- 這究竟是咋回事?
據5月25日發布判決書顯示,2025年12月3日凌晨,醉酒后的栗某在縣城KTV結識了女服務員曹某,雙方談妥5000元“包夜”嫖資,栗某通過微信完成轉賬后,二人前往酒店發生關系。但事情很快失控:栗某拍攝曹某穿衣照片、搶奪其手機,強行與曹某發生第二次關系,受驚的曹某趁亂逃離酒店,手機卻遺落在房間。
![]()
此時栗某發現,曹某尚未點擊微信收款,這筆錢仍處于待接收狀態。一個危險的念頭在他心中滋生:“錢還沒進她兜里,我拿回來應該沒事。”于是他拿起曹某的手機,私自操作“拒絕收款”,將5000元原路退回自己賬戶。
曹某脫身后立刻報警,警方最初以涉嫌強奸罪對栗某采取刑事拘留措施,調查中卻發現了更嚴重的問題——栗某私自退回嫖資的行為。
最終,檢察機關以盜竊罪對栗某提起公訴。法院審理后認定,栗某的行為完全符合盜竊罪的構成要件:微信轉賬完成后,資金已脫離栗某控制,曹某作為唯一能決定款項去向的主體,已對該筆資金形成事實上的排他性占有,這種占有狀態不因賣淫嫖娼的違法性而喪失刑法保護。
栗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通過控制被害人手機秘密操作退款,破壞曹某的占有狀態,涉案金額5000元已達到河北地區盜竊罪“數額較大”的追訴標準。
最終,栗某因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涉案的5000元嫖資也被依法沒收,上繳國庫。雖然栗某有坦白、主動賠償并取得被害人諒解等從輕情節,但其行為的違法性已無法掩蓋。
![]()
![]()
- 這場鬧劇的核心爭議,在于很多人誤以為“偷回自己轉的錢不算偷”,但法律的邏輯恰恰相反:哪怕交易本身違法,財物的占有狀態依然受刑法保護。
栗某看似是拿回了“自己的錢”,實則是以秘密竊取的方式侵犯了他人的占有權。更諷刺的是,他為了“白嫖”耍的小聰明,不僅沒省下錢,反而讓自己背上刑事案底,還要額外支付1萬元賠償金,可謂得不償失。
這起案件也為所有人敲響警鐘:任何試圖鉆法律空子的行為,最終只會讓自己付出更沉重的代價。無論是參與違法交易,還是在交易中動歪心思,都逃不過法律的制裁。唯有守住法律底線,才是對自己最好的保護。
對此,你怎么看呢?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