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凌晨3點17分,四川南充,網約車司機陳師傅接到一單不到3公里的短途。車費25塊。他沒想到,這一單讓他好幾天沒法出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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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乘客上車時,車里就開始冒味兒。陳師傅聞到一股很沖的臭味,以為是對方鞋底踩了什么,礙于服務行業的面子沒好意思多問,默默把四個車窗全搖了下來。5月底的四川凌晨,涼風灌進來,味道總算淡了一些,但那股臭始終沒散干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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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個行程大概十分鐘,女子全程意識清醒,一直在跟男朋友打電話,說話邏輯清楚,中間還指揮陳師傅繞了一段路。從語氣和狀態看,完全不像醉酒或身體不舒服的樣子。
到了目的地,女子掃碼付了車費,推門下車,頭都沒回。
陳師傅往后座瞄了一眼,看到座椅上有些水漬,當時還以為灑了飲料。可把車開出去一段之后,那股味道非但沒消散,反而越來越刺鼻。他趕緊靠邊停車,拉開后車門——后排座椅、腳墊、門檻上到處都是排泄物,黃色的污漬在黑色座椅上格外扎眼,而且已經滲進了海綿的深層縫隙里。
陳師傅跑網約車5年,吐車上的、喝醉鬧事的都見過,但這種事頭一回。他直呼太惡心了。
接下來的維權路,比那一車污物更讓人窩囊。
陳師傅先去自助洗車店沖洗,表面擦干凈了,但滲入海綿的異味根本除不掉。他又把車開到4S店做深度清洗,生物酶、臭氧熏蒸、高溫消殺,做了三輪,關上窗戶那股味道還是撲面而來。朋友坐了幾分鐘就受不了下車干嘔。最后只能花一千多換掉整個后排座椅,可排泄物還浸透了車底隔音棉和地板革,換了座椅也還是有殘留。開窗跑了兩天,有乘客投訴車內異味,平臺跟著來了警告。陳師傅只能把車停在家里,連續幾天沒法出車,前后損失將近兩千塊。
報警。警方說這屬于民事糾紛,損失沒到5000元的刑事立案標準,沒法立案,建議走調解或民事訴訟。
找平臺。平臺一查,這單是代叫訂單——叫車的人不是坐車的人。平臺聯系下單用戶,對方直接說"不認識實際乘車人,也聯系不上"。一條路堵死了:警方不立案就不出協查函,沒有協查函平臺就不給乘客信息,沒有乘客信息就走不了民事訴訟。陳師傅被卡在中間,兩頭都走不通。
代叫訂單這四個字,細想更讓人后背發涼。叫車人和乘車人不是同一個人,叫車人說"不認識",那這個乘車人到底是誰?是巧合用了別人的賬號,還是一開始就做好了查不到人的算計?
事情在網上發酵后,5月29日,滴滴出行終于發了官方通報。通報確認了幾個關鍵信息:該訂單為代叫訂單,叫車人稱不認識乘車人,平臺將幫助陳師傅承擔座椅更換、車輛清潔的相關費用,并提供順心補貼。
平臺用了"承擔"而不是"墊付追償",這筆錢大概率是平臺自己掏的。換句話說,那個在車上排泄完揚長而去的人,至今音信全無,沒掏一分錢,沒說一句道歉,沒承擔任何實際后果。
網友的憤怒不是沒有道理。"她但凡要臉,下車時就該主動提賠償。""成年人該負責任,該賠就賠。"還有人說得更直白:這種處理方式一旦開了先例,以后代叫一單、拉完就跑,平臺找不到人,最后還是司機認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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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法律層面并不模糊。有律師指出,清醒狀態下故意污損他人營運車輛,根據《民法典》和《治安管理處罰法》,不僅需要賠償維修費、清潔費和誤工費,還可能面臨最高15天的行政拘留加罰款。問題不在法律夠不夠用,而在找不到人。之前上海有個類似案例,乘客在網約車上打翻奶茶,司機起訴后法院判賠1372元。奶茶灑了都能追責,排泄物毀了座椅,追責的難度反而大了十倍——因為連對方是誰都不知道。
這起事件真正讓人不舒服的,不是某一個人的惡劣,而是當普通人遭遇這種無妄之災時,能保護他的渠道少得可憐。警方有立案門檻,平臺有流程限制,代叫訂單留下了身份斷層,司機被卡在制度縫隙里。任何一個行業,如果讓守規矩的人吃虧、讓破壞規矩的人逍遙,最終受損的不只是一個司機、一輛車,而是所有人對公平底線的信心。
更值得追問的是平臺在整件事中的角色。作為一個連接司機和乘客的雙邊平臺,它天然傾向于保護乘客——乘客帶來訂單和流量,司機在整個商業模型里更多被當作"可替換的運力"。得罪乘客,乘客轉身去了別的平臺;得罪司機,大不了再招一批。在這種邏輯下,乘客的違規成本被壓得很低,司機維權的門檻卻被抬得很高。陳師傅的遭遇不是個案,而是這種結構性失衡的一個縮影。
好在事件曝光后,平臺還是給出了一個解決問題的態度。但那個真正該站出來的人,至今還藏在凌晨三點的夜色里。
來源: 極目新聞《女乘客在網約車上排泄,司機稱清潔無效需更換座椅,滴滴出行:將承擔相關費用》 滴滴出行5月29日官方通報 光明網《女子在網約車內排泄!滴滴通報:叫車人不認識乘車人,無法取得聯系》 大河報《滴滴回應"女乘客在網約車內排泄":叫車人稱不認識乘車人,將幫助司機承擔相關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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