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車前說好打表計費,結果車上沒見表,下車就被收了46元。后來反應過來不對,我又在打車軟件上查了一下,這個距離只要20元左右。”近日,市民周先生通過12328反映了在成都東站遭遇的一件“鬧心事”。 5月31日,紅星新聞記者從成都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總隊獲悉,在接到投訴的第二天,該車就因涉嫌非法營運被依法暫扣。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
▲執法人員日常開展執法檢查
據了解,5月18日13時25分,周先生在成都東站被駕駛員招攬,乘坐了車牌號為川A225XX的私家車,前往成華區駟馬橋街道,上車前駕駛員聲稱“合規車輛”“打表計費”。然而,周先生上車后發現,車內根本沒有打表設備。到達目的地后,駕駛員也沒有出示任何打表記錄,直接索要86元車費,一番爭論后,最終收取了46元車費。
5月19日,心存疑慮的周先生用打車軟件查詢,發現該段行程預估費用在20元左右。“被亂收費了!”他隨即通過12328小程序進行了投訴。
接到投訴后,執法人員立即依托科技手段,迅速鎖定了目標車輛,并對該車行駛軌跡進行深入分析研判,準確掌握了其活動規律。
5月20日上午,執法人員精準出擊,在成都東站西廣場負一層社會停車場成功擋獲嫌疑車輛。
“我只是來接朋友的。”面對突然出現的執法人員,駕駛員搶先解釋道。當執法人員表明來意,詢問其5月18日是否搭載過一名從東站前往駟馬橋的乘客時,他矢口否認,反復以“那天沒來東站”“不記得”等說辭搪塞。在進一步詢問中,駕駛員態度愈發抵觸,不僅拒絕配合、言語挑釁,還試圖關窗鎖門、駕車逃離。但最終在執法人員的耐心勸說下,駕駛員的心理防線瓦解,低頭承認了5月18日搭載投訴人并收取費用的違法事實。
經核查,該車使用性質為非營運,駕駛員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車經營許可,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營運。
![]()
▲執法人員日常開展執法檢查
目前,涉案車輛已被依法暫扣,案件正按法定程序進一步辦理中。依據《成都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第五十七條的規定,駕駛員將面臨罰款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行政處罰。
周先生在收到執法人員的反饋后,表示“很意外,也很感動”。“以為沒后續,沒想到這么快就有結果了!”
執法總隊相關負責人表示,將持續保持高壓整治態勢,加大執法力度,全力凈化道路運輸環境,保障市民平安出行。
同時,提醒市民:出行務必選乘營運車輛,堅決抵制非法營運。如發現非法營運線索,請及時留存車牌號、支付記錄等關鍵證據,撥打12328交通運輸服務監督熱線進行投訴舉報。
紅星新聞記者 閆宇恒 圖據受訪者
編輯 歐鵬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