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民初時期,在浙江嘉善有戶人家,父子二人都做過長沙太守,被同鄉人傳為美談。
父親擔任郡守時,捕獲了一名大盜,按當時的律法應當處死。盜賊用錢財來賄賂他,他收下了賄賂,卻仍然將盜賊處決了。
此事后不久,他的兒媳將要臨盆,老太守夢見盜賊徑直闖入內宅,剛驚醒,家人就來報喜說生了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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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心里清楚,這是盜賊來報仇了,就囑咐兒子不要讓這個孫子讀書,凡是他想要什么,都順著他,希望能以此消解仇怨。老太守去世十幾年后,他的兒子接任長沙太守,那個孫子也快到二十歲成年了,卻頑劣不堪,什么壞事都干,父母根本管不住。
接任太守沒有多長時間,年輕的太守就去世了,這家人便扶著靈柩回到了嘉善。
回到家鄉后,這個孫子更是肆無忌憚地揮霍家產,這家人兩代做官攢下的積蓄,被這個孫子揮霍一空。
漸漸地,他開始變賣田產房屋,到了最后把祖墳也賣了,甚至挖開墳墓丟棄祖先骸骨,把棺材也賣了。
后來,他因沉迷煙花柳巷染上了毒瘡,渾身潰爛,在呼號中死去。
臨死前,他以當年盜賊的語氣說:“你既要我的錢,又要我的命,我現在敗光你的家產,斷了你的香火,拋灑你的骸骨,也算是報仇了!”
聽說這件事的人,沒有不感到毛骨悚然的。
發生這個故事的人家,祖先本是望族,世代科舉做官,曾出過兩任主管刑獄的官員,到這一代卻斷了香火。
這件事記載郭則沄所著《洞靈小志》中,是民初的史志專家曹秉章講述的,曹秉章就是嘉善人,這件事在嘉善傳得很廣,大概是為了替前輩賢者避諱,所以沒有流傳出這家人的姓氏。
對于不信因果的人來說,這故事還是有些難以置信,可是不管信與不信,有多少事又是能符合人的常規認知的呢?
老太守雖做了不該做的事,但在夢境的啟示下,對善惡的報應還有所心理承受。不明就里的人碰到這種事,按照現代意識去理解,估計氣死了也不稀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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