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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9日,河南省新鄉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劉應成犯職務侵占罪、挪用資金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行賄罪,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三百五十萬元。
劉應成這個名字公眾當然不熟悉,豈止公眾,我相信他自己也不熟悉,因為大家熟悉的是他的法名,叫釋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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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5年,劉應成生于安徽潁上縣一戶貧寒農家。
1981年,16歲的劉應成遠赴嵩山,拜入少林寺方丈行正法師門下,法名釋永信。
1987年,行正法師圓寂,22歲的釋永信臨危受命,成為少林寺管委會主任,后升任住持,接下振興少林的重任。
1990年代,他打破千年傳統,推動少林武術商業化:組建少林武僧團,赴全球巡演;拍攝少林題材影視劇,綁定“少林功夫”IP;開放寺院門票,開發香燭、紀念品等周邊。
1999年,34歲的釋永信正式升任少林寺方丈,成為少林寺最年輕的“當家人”,此時的少林寺,已從破敗古剎蛻變為年收入破千萬的知名景區,香火鼎盛、聲名遠播。
執掌少林后,釋永信徹底撕下“出世”面紗,以“佛門CEO”的姿態,開啟少林商業化的狂飆時代,一手締造橫跨文旅、地產、文化、慈善的商業帝國。
商業化的成功,讓釋永信在少林寺的權力達到頂峰。他長期身兼少林寺住持、少林慈善福利基金會會長、少林實業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等數職,集宗教權、行政權、財權于一身。
鼎盛時期,少林寺關聯企業超20家,資產規模數十億,成為名副其實的“商業帝國”,而釋永信也成為身價過億的“佛門富豪”,出入豪車、身著名牌,與傳統僧人形象判若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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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鮮的商業帝國背后,是釋永信日益膨脹的貪欲與無法無天的囂張。
劉應成利用擔任少林寺住持、少林慈善福利基金會會長等職務上的便利,2003年至2025年,單獨或者伙同他人非法侵占單位財物人民幣1.31億余元;2012年至2022年,挪用單位資金人民幣1.51億余元歸個人使用,超過三個月未還;2006年7月以來,為他人在承建少林寺工程項目及相關經營活動中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163萬余元。1995年至2022年,劉應成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567萬余元。
除經濟犯罪外,釋永信還長期與多名女性保持不正當關系,育有私生子,生活奢靡腐化,徹底背離佛教戒律與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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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來,關于他貪腐、好色、濫用職權的舉報從未間斷。
2015年7月25日,自稱“代表所有對釋永信不滿者”的“釋正義”發帖,舉報釋永信和情婦釋延潔(少林寺出家尼僧、少林慈幼院院長)均擁有雙重戶籍,釋延潔即韓明君;韓明君及她和釋永信所生女兒韓某恩(6歲)、釋永信另一私生女劉某亞(24歲)的戶籍,均掛在釋永信母親的戶頭下。
“釋正義”曾曝出釋永信、釋延潔的身份證照片,以及劉應城(曾用名“劉應成”)、韓明君的戶籍信息查詢截圖,這些查詢截圖來自“阜陽市人口信息管理系統”;還有韓某恩的出生證明,母親欄為韓明君,父親欄空白。“釋正義”還曾要求釋永信和韓某恩做親子鑒定。
2015年8月8日,曾為釋永信弟子、少林寺四大金剛之一的釋延魯,以及多名曾在少林寺生活、工作者,在京實名舉報釋永信涉嫌貪污、挪用公款、受賄、濫用職權、非法拘禁、非法持有少林資產。
2017年2月4日,調查組公布結果,稱網傳的七大問題均被證實有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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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7日少林寺管理處發布“少林寺原住持釋永信(原名劉應成)涉嫌刑事犯罪,正接受聯合調查”的情況通報:釋永信涉嫌刑事犯罪,挪用侵占項目資金寺院資產,嚴重違反佛教戒律,長期與多名女性保持不正當關系并育有私生子,正在接受多部門聯合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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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9日,河南省新鄉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劉應成(原法名釋永信)犯職務侵占罪、挪用資金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行賄罪,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三百五十萬元。
45年后,他又從釋永信變成了劉應成。
2026年5月31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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