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姓周。浙江杭州人,我今年49歲了,去年孩子高考結束之后就跟妻子辦了離婚手續,現在我孤身一人,孩子讀大一,至于前妻現在的狀況,似乎是不太好。她曾經給我打電話認錯,還哭著求我復合,但是我拒絕了。
我是公司的項目經理,每個月到手也能有15000塊的工資,算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吧。我努力給妻子豐富的物質條件,但也許是因為這樣,才忽略了她。前妻不知從什么時候開始,跟一名35歲左右的男人在一起,我去年剛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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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前妻是在大學里認識的,那時她是新報到的學妹,我是大她3歲的學長,她扎著兩條辮子,讓人看了有一種鄰家姑娘的感覺,我對她一見鐘情,經過半年的追求,她終于成了我的女朋友。
她大學畢業后,就帶我去見了父母。真正到了她家之后才發現,她家確實很富裕,而且父母都是有知識有文化的人,溝通起來十分融洽。
前妻的父母沒有嫌棄我家窮,反而在我剛出社會那幾年一直幫助我,不管是找工作也好,為人處世也罷,給了我不少建議,讓我少走了很多彎路,我打心眼里感謝他們。
結婚的時候,我只存下了8萬的彩禮,還不夠付房子首付,于是岳父讓我把8萬塊拿來買車,房子的首付他們來出,貸款我和前妻還。后來孩子出生,我母親要在家里照顧傷病的父親,坐月子也是岳母來照顧的。直到我和前妻離婚之前,岳父岳母還是會時不時地給孩子幾百上千的生活費、零用錢,用孩子的話說就是:外公外婆可真好啊。是啊,我也覺得他們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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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表示對他們的感謝,每逢節假日或孩子有空的時候,我都會帶著一家人回去看望她們,大家在一起熱熱鬧鬧地吃頓飯,也能讓老人家開心。那個時候我也沒什么更大的追求了,我只希望家人身體健康,就是最大的幸福。
孩子出生之后,我開始更努力地工作,做出成績之后工資和職位也都得到了相應的提升。我就是想給妻子和孩子更好的生活,這是我前進的動力。但我現在才慢慢后悔,如果那時我能夠抽出一點時間陪妻子的話,或許她就不會背叛我了。
雖然前妻現在已經45歲了,但是她保養得很好,身材也沒有任何的走樣,所以看起來還像30多歲一樣。不像我,工作應酬多,加班也多,頭發變少了,肚子卻變大了,整個人看起來圓了不少,妥妥的50歲大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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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紀長了,體力也不行了,每天上班回到家都很累,周末即使是休息也只想宅在家,偶爾妻子想去郊游或者去周邊看看風景都被我拒絕。一開始她肯定是不開心的,但久而久之,她漸漸地不再讓我陪,而是跟我說:要和朋友出去玩幾天。當時我心想:也好,我陪不了她,讓她去找朋友散散心也是好事。
但是后來她越來越頻繁地外出,不只是周末,甚至是每天晚上都得出去兩三個小時才回來,我覺得奇怪也問過她,但她說是和一些朋友晚上約著練瑜伽,于是我就信了。
直到一年前的一個周末,妻子和往常一樣要出去逛街,我本想跟她一起去,但是她拒絕了,她說:都是些女人,你去了多尷尬啊。我想想也是。妻子出發的那天中午,朋友約我一起去打高爾夫球,我閑著也是閑著,便跟著一起去了。到了郊外場地的停車場內,居然碰巧看到了妻子的車。不是說去逛街嗎?怎么開車來打球了?
我拿出手機給妻子打電話,問問她在哪,打算一起過去跟她打球。但是妻子卻一直說在商場逛街,然后匆匆忙忙地就掛掉了電話。
下午我離開前,還特地繞到妻子停車的位置看,車還在那。晚上妻子回到家,我看了看她問:不是逛街去了嗎?怎么一點東西也沒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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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顯然是沒預料到我會問這個問題,她眼神閃爍著說:沒看著喜歡的,就隨便逛逛。說完便回房間洗澡了。
我趁這時候把她的手機拿出來翻了翻,短信里有很多條酒店預訂成功的提醒。我繼續翻微信聊天,起初看了看那些聊天框的備注,沒什么特別的。后來我嘗試著搜索“愛你”這兩個字,發現在一位備注是“小美”的人里出現最多次,我點開一看,原來這個“小美”并不是女性,而是一名35歲左右的男性,跟妻子聊天的字里行間里都在透露著想跟她廝守一生的想法,妻子的回應里也沒有拒絕,而是附和著他,看起來一副濃情蜜意的模樣。我這才察覺到,也許這么久以來妻子的頻頻外出,并不是去練瑜伽,也不是和朋友去看風景逛街,可能都是和這個男人在私會。
那天晚上我想了很久,決定跟妻子攤牌,我愛她,我希望她能重新回到我的身邊。我能接受她一時的犯錯,只要她真心悔過,我們還會像以前一樣幸福。
但是妻子卻無所謂地說:既然被你發現了,我也不用再躲躲藏藏的了。我本打算等孩子高考完再告訴你的,現在你提前知道也沒什么不好。如果要離婚的話,等孩子高考完再離吧,不要因為我們的事情影響他的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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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敢相信地望著她說:你沒有一點悔過嗎?
妻子說:“沒什么好悔過的,我不后悔做這件事。這么多年了,我一直感覺不到你對我的愛,你心里只有工作。但是認識他之后,我才重新感受到了愛。”
我問妻子:他是不是對你很好?比我要好嗎?
妻子義無反顧地回答我說:是的。
我死心了,我不再傻傻地抱著幻想,以為她會回來。當一個女人下定決心離開你之后,就算你做再多也是沒用的了。
孩子高考結束之后,我們就離婚了。房子歸妻子,孩子歸我,這些年的財產一人一半。即使是到了離婚這一步,我還是不愿意跟妻子徹底鬧掰,她想怎么分財產都行,只要把孩子給我,即使我凈身出戶,我也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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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
離婚快一年了,我用自己的積蓄買了一間不大的房子,夠我和孩子生活。就在我逐步適應一個人生活的時候,卻收到了前妻給我打的電話。她說她現在后悔了,她想重新回到我和孩子的身邊,讓我再給她一次機會。但是我沒有答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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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年里我冷靜了不少,我認為自己一個人生活也挺自由自在的,甚至慢慢地覺得這種生活是種樂趣。孩子長大了不需要我操心,所以我除了要給他生活費之外,我照顧好我自己就可以了,不用再多擔心些什么。而且上一段婚姻對我來說,是傷痛。我沒有膽量再去嘗試,我害怕再一次受到傷害。我也快50歲了,年紀也不算小了,如果再找另一半的話,還得重新認識人、相處、磨合,這對我來說太累了,一點也不愿意花時間去做這些事。
對于婚姻,我現在基本上是很佛性的態度了。這對我來說已經不是必需品,可以說是可有可無。以后的事情就順其自然吧,如果有緣的話,也許我會再遇上一個合適的人,或許那時候的我,會很樂于去敞開心扉接受她。當然,如果我一直單身,那也未嘗不可,孩子現在很孝順,我養他大,他養我老,從未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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