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則“舊聞”引發了不少網友的關注。
![]()
這位委員認為,相對于國外,中國男性離婚的成本太低。她的依據主要有來自德日兩個國家的部分情況,說日本女性離婚后除分到房產外,還能得到丈夫50%的退休金。而在德國,男人在離婚后還要支付給妻子一大筆贍養費,以保障她們離婚后的生活。
![]()
這一番言論,引發了眾多網友們的質疑:
△國外也沒彩禮這一說啊,離婚了彩禮也要不回來。她怎么不提這事的?
△如果離婚后女方有收入,男方無收入呢?那如果前夫失去勞動能力,女方是不是也應該負起贍養責任?
△原來是想通過這個提案來幫助國家解決“因婚育率太高,導致國內人口過剩”的問題嗎?
△這樣搞下去,等于加速婚姻制度的解體,新一代人選擇結婚的會更少,作為社會基礎單元的家庭也會在可預見的未來大量消失。這屬于對文明的重創。
△多離幾次婚,豈不是可以白領幾份工資?
△日本根本就沒有所謂的贍養費,知乎上早就被辟謠N次了!
△法國已經立過法了,結果是男的都不愿意結婚!大家都是男女朋友關系!
![]()
當然,提案也只是提案,到目前為止尚未有得到通過的官方信息,如果不予通過,也只是一廂情愿。根據目前《民法典》規定,對離婚時生活困難的配偶,予以適當經濟幫扶。這個幫扶一般指一次性或者短期。也不限男女(如果丈夫喪失勞動力,女方也需要幫扶)。
支持這個提案的人認為它能提高女性權益,保障離婚后基本生活。有支持者表示,建議立即執行并擴大至贍養女方父母,強調“新時代的光”。而反對者則質疑公平性和潛在負面效應,擔心濫用風險,如男方支付贍養費后,女方可能“再養小白臉”或滋生不勞而獲現象。更有網友直言,該提議過于激進,它試圖將國外中性制度“本土化”為性別化條款,可能偏離男女平等原則。
眾所周知,家庭是一個社會的最基礎的單元,家庭的和睦將直接影響整個社會的和諧與穩定。如果斷章取義將國外一些未經證實或并不完整的婚姻規定拿來與中國整個社會相比,甚至暗示有著幾千年歷史的中國也要向德日等國照抄照搬,無疑是缺乏說服力的。
先來看看德日等國家庭婚姻的真實情況。
德國:2024年約有34.9萬對新人結婚,結婚率維持在4.5‰左右,處于歷史低位。全國約一半成年人已經沒有婚姻了。據德國最大的經濟智庫之一伊弗(IFO)經濟研究所與奧斯陸大學聯合發布的《婚姻收入差距》報告指出:婚后女性平均總收入下降約20%,且這一趨勢與是否生育無關。相比之下,男性收入幾乎“免疫”。研究將其歸因為德國獨特的“夫妻合并納稅”制度——“稅制紅利”多數流向了高收入方,低收入方反而被反向征稅。
再來看看日本的結婚率。日本近年約為 3.9‰,即每 1000 人中有3.9對結婚。相比1980年的6.7‰,在過去幾十年里幾乎減半,年輕人結婚意愿持續降低。與此相關的背景是,日本總人口持續減少,2025年初已降至約1.2065 億,連續16 年下跌。
結婚率
日本
結婚率
經進一步網上查證,該委員所提到的德日婚姻情況,很多并不屬實。德日制度的本質是承認家庭內部的勞動分工具有經濟價值(即"隱形勞動"補償),而不是基于"女方是弱者"的單向施舍。它們都強調年限(長期婚姻)、必要性(生活困難)和目的性(促進自立)。詳情見下圖。
![]()
很明顯,道聽途說德日這兩個國家的家庭婚姻情況并不可信,更不能草率地作為提案的依據,退一萬步來說,即使真是如此,中國也完全不可能也沒必要去照抄照搬,畢竟國與國的歷史文化背景各不相同。
如今的中國也正面臨結婚率、生育率下降的時期,據公開數據顯示,2026年一季度結婚登記已跌至169.7萬對(同比降6%),離婚率卻保持高位。如果男方預計離婚后不僅要分財產,還要長期"贍養"前妻,可能會進一步降低中產男性的結婚意愿,讓婚戀市場更趨"功利化"和"避險化"。這種提案到底是鼓勵結婚和生育,還是正好相反?
面對如此之大的爭議性,一些媒體在報道此事時,干脆將評論區一關了之。又要撩撥網友問你怎么看,又把評論區關閉,這種既怕疼又怕癢的做法,堪稱媒體界的奇葩。一些影響力較大的網友的帖文評論區也顯示關閉,至于是網友本人關閉的還是平臺關閉的就很難說了。
![]()
網上有一段視頻,大概內容是,一女子婚內出軌生了野種,在已經向野種親爹索要到巨額撫養費的情況下,居然把前夫告上法院,要求前夫承擔野種的撫養費。有網友感嘆:潘金蓮看到她都得稱呼一聲祖師娘,畢竟這是想讓武大郎賣燒餅去養活西門慶懷中的潘金蓮。
男女平等早就定寫入了國家的憲法,而這句話重要的是把男女平等的措施落到實處,而不是被當成男女不平等的借口。
關于家庭婚姻的話題,網上經常可以看到一些極易引發網友吐槽的言論,如不久前某知名大學的一個女教授曾提出在極端情況下,男性可考慮通過錄音等方式保留獲得性同意的證據,以防范被誣告的風險。真可謂語不驚人誓不休,不知道她平時在家是不是就這么干的。順便提一嘴,這個女教授也是涉毒違法記錄封存的推動者之一。
這位女委員的提案,拋開她的動機不談,敏銳地捕捉到了婚姻中"隱性付出"的價值缺失,這也算是一個亮點。但如果簡單粗暴地規定"男養女",不僅容易陷入性別對立的漩渦,也不符合中國目前"家庭結構多元化"的現實,更違背了男女平等的基本原則。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