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喜劇教父”到階下囚:80歲黃百鳴因內幕交易被判入獄5個月,身為上市公司股東,損害公眾市場信心
6月9日,現年80歲的香港電影人黃百鳴因內幕交易罪,被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判處入獄5個月,罰款超過9.9萬港元,并須向香港證監會支付調查費用約37.4萬港元。消息一出,“喜劇教父”淪為階下囚的新聞迅速登上各大媒體頭條,在公眾輿論中引發巨大波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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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曾給幾代人帶來無限歡聲笑語的香港“賀歲片之父”,為何在晚年身陷囹圄?
一條發了八年的“信息”,鎖定了內幕交易的罪證
時間倒回至2017年8月。彼時,作為上市公司天馬影視(后更名為傳遞娛樂)的主席兼控股股東,黃百鳴正在與第三方秘密協商出售公司控股權益。談判期間,他已收到一名潛在買方支付的1000萬港元誠意金,掌握了足以影響股價的重大非公開信息。
然而,在內幕消息尚未向公眾披露之際,黃百鳴卻做了一件后來毀掉自己晚年清譽的事——他分數次向胞妹黃潔珍轉賬共200萬港元,并通過通訊軟件向她發出指示,信息中赫然寫道:“明天低過0.2,盡買。”接下來的兩個月里,黃潔珍根據哥哥的指示大量買入天馬影視股票。
巧合的是,就在黃潔珍完成最后一筆買入后不久——2017年10月25日,天馬影視發布公告:黃百鳴及其一致行動人以4.86億港元的價格,將其所持有的58.71%股權轉讓給了富力地產創始人張力的兒子張量。公告次日,股價應聲大漲12.5%。而在公告發布前的近兩個月里,天馬影視股價已累計暴漲51.93%,10月17日單日漲幅高達47.06%。
事后核查顯示,胞妹黃潔珍通過內幕交易所獲實際利益約9.9萬港元,加上名義獲利約93萬港元,合計獲利約103萬港元。
但證監會很快通過證據鏈發現了問題:黃潔珍的賬戶登錄IP地址,指向黃百鳴自己的辦公室。兄妹共用一條網線,這鍋甩不出去。
法庭交鋒:一句“荒謬牽強”打碎了辯解
2025年2月27日,香港證監會正式對黃百鳴提起刑事法律程序,將其推上被告席。此后,經歷了長達16天的刑事審訊,一系列鐵證如山,容不得半點抵賴。
辯方以“聲譽受損”和“身心健康問題”為由,竭力為黃百鳴請求減刑。五十多位演藝界人士也聯名簽署求情信,試圖以黃百鳴對香港電影事業的“非凡貢獻”爭取從輕發落。
然而,法律不容人情和光環。
裁判官高偉雄在裁決時明確表示,黃百鳴作為多家上市公司的主席,理應謹慎處理公司事務,絕不可能在私人通訊中向他人表示可以在某價位購入自家股票。他直斥黃百鳴在審訊中給出的辯解——“預期收購不會成功,發信息建議胞妹買股票只是基于胞妹詢問”——既荒謬又牽強,不合邏輯,完全不能令人信服,從而拒絕了辯方的所有減刑理由。
判刑時刻:“奉獻一生”也難抵“信心損害”
到了6月9日正式宣判當天,法庭內外聚集了大批媒體記者。滿頭白發的黃百鳴步入西九龍裁判法院,神情凝重。裁判官在宣讀判刑時承認,被告對香港電影業的貢獻毋庸置疑,案件涉及金額在同類案件中不算龐大。但執法的天平,卻在最后關頭倒向了公眾利益這一端——裁判官判監禁5個月,并須付罰款逾9.9萬港元及向證監會付調查費逾37萬港元,黃百鳴申請保釋等候上訴獲批。
裁判官強調:黃百鳴身為上市公司股東,其行為損害公眾對香港證券市場的信心。黃百鳴對香港電影業奉獻一生,且胞妹獲得的實際利益不算大,但這些理由不足以抹平其內幕交易對社會公眾信心造成的根本性沖擊——法律不會因人而異,聲譽受損和身心健康問題不能成為內幕交易的“減刑券”。
宣判當日,傳遞娛樂股價單日蒸發9%,市場用腳投票給出了自己的評判。
“喜劇教父”的AB面:銀幕造夢,股市失足
黃百鳴,1946年出生于香港九龍,身兼導演、監制、編劇、演員多重身份。作為香港電影新藝城的靈魂人物和東方影業的掌門人,他曾與麥嘉、石天并稱“新藝城三巨頭”,創造的《開心鬼》系列、《最佳拍檔》系列、《家有喜事》系列是一代人的經典記憶。2009年,由其監制的《葉問》更奪得第28屆香港電影金像獎最佳電影獎。
可以說,黃百鳴代表著香港電影黃金時代的拼搏精神與創造力。但另一方面,他作為多家上市公司的掌舵人,在資本市場上的行為卻親手為自身形象涂上了污點。
回溯當時的資本路線圖,黃百鳴在2017年通過內幕交易助胞妹低買高賣,套利后又將所得轉為胞妹在內地置業、購入奢侈品,最終陷入牢獄之災。
監管信號:明星光環褪去,規范才是正道
香港證監會法規執行部執行董事戴霖早前明確表示,本案再次證明“沒有人能凌駕法律之上,任何形式的內幕交易均會嚴重濫用投資者信任,并損害市場廉潔穩健”。
業內法律專家普遍認為,同類型案件的量刑一般參考涉案金額、主觀故意程度以及被告對市場的實際影響。黃百鳴最終獲5個月監禁加罰款的處罰,說明即便被告享有盛譽且系初犯,法律的底線依然不可逾越。
輿論撕裂:是“惋惜”,也是“警鐘”
黃百鳴獲刑的消息在網絡上迅速引爆熱搜。不少網友表達了對這位“賀歲片教父”的惋惜。然而,更多的討論卻落在了一個核心問題:內幕交易必須零容忍。
不少網民評論指出:“貢獻歸貢獻,法律歸法律。一句‘心疼胞妹’不能讓股市變成他的后花園。”資本市場玩的是規則,不是熟人的交情。
事實上,黃百鳴的庭審經歷本身已足夠諷。有傳媒直指,作為在電影中經常演‘老千’角色的藝人,黃百鳴在現實中卻扮演了另一類‘割韭菜’的資本玩家,這種反差讓公眾感到錯愕與失落。
如今,隨著4.86億港元套現離場、刑期塵埃落定,香港證監會同時宣布,未來將重點關注明星藝人在資本市場中的違規行為。黃百鳴案也提醒更多公眾人物:藝人的榮耀感最終要體現在“守法合規”這四個字上——銀幕上的造夢大師,不能在資本潮涌中變成規則的埋葬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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