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應勇與全國檢察業務專家座談時強調,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人才工作的重要論述,以科學人才觀推動檢察人才工作提質增效,為檢察工作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撐。
“以科學人才觀推動檢察人才工作提質增效”“優化檢察人才工作機制”“分層分類建好用好檢察人才庫”……應勇檢察長現場所作的講話站位高、觀點新、舉措實。
【優化檢察人才工作機制】
應勇檢察長強調,要優化檢察人才工作機制,緊緊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檢察事業發展全局科學制定人才引進招錄計劃,分層分類建好用好檢察人才庫。
記者手記
自2025年11月啟動,經嚴格選拔,最高檢第六批全國檢察業務專家近日評選出爐。
培養和選拔全國檢察業務專家,是檢察機關深化人才強檢建設的重要舉措。縱深推進人才強檢建設,目的是推動檢察工作高質量發展,更好支撐和服務中國式現代化。
縱觀座談會現場發言的6位全國檢察業務專家,都是歷經一線摸爬滾打,經實踐磨礪錘煉出來的,是靠辦案子辦出來的,干工作干出來的。
如何確保最大程度做到選準評優,持續擦亮檢察領軍人才培養和選拔的“金字招牌”?記者了解到,在全面啟動評審工作前,最高檢政治部按照最高檢黨組要求,對評審方案作出修改完善。
比如,在標準制定方面,除了對被推薦人員的資格條件所作的原則性規定外,最高檢政治部還制定完善了包括資格審查、專業評審、測評考察等在內的細化標準,讓能辦案、會管理、善研究等“一專多能”的復合型人才脫穎而出。
據悉,2006年以來,最高檢共評選出6批423名全國檢察業務專家。最高檢按照規模適度、總量控制、滿足需求的原則,根據全國檢察業務專家總數的動態變化,對評審工作進行總體規劃,統一組織開展評審工作。原則上每3年開展一次評審。
全國檢察業務專家貴在精、要在用。如何優化檢察人才工作機制?
記者注意到,根據《全國檢察業務專家評審和管理辦法》,全國檢察業務專家履行以下職責:“積極參與辦理全國或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重大疑難復雜案件”“加強傳幫帶,結合工作每年帶教1—2名青年檢察官”“積極承擔重要檢察實踐和重大檢察理論研究,每2年能取得一項具有較高實踐或理論價值的研究成果”“未擔任檢察委員會委員的全國檢察業務專家,可列席與其業務相關的本院檢察委員會會議,并就有關事項發表意見和建議”……
全國檢察業務專家享有哪些待遇?《全國檢察業務專家評審和管理辦法》第十一條對此作出明確,包括優先參加與其業務相關的高層次培訓、進修、學術交流和考察,參加全國檢察業務專家專題研修或業務交流;在同等條件下,工作業績突出的全國檢察業務專家可優先晉級、晉職和遴選等。
記者從座談會了解到,近年來,檢察機關不斷健全完善人才工作機制,多領域選、多主體育、多渠道用、多舉措管的人才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只有各級檢察院黨組把檢察人才工作擺在突出位置,準確把握檢察人才成長規律和檢察工作規律,因地制宜、因人施策,讓各類檢察人員各展其才、各得其所,方能更好營造“近者悅、遠者慕”的檢察人才發展良好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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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檢察日報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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