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喜歡做的事,喜歡相處的人,在當今世界來說,這是一個人的追求和夢想。
眼下,身處迷茫空虛,不是我們的錯。
因為人生來就什么都不會,又什么都要去學。學的不精,無法獨當一面,學的精,能解決一些問題,學的又精又好,干又能解決問題。
可是,我們不知道我們在迷茫時,該做什么事才能激發我們的熱情,不知道做這件事對改善生活有沒有幫助。
人無法抽出精力應對生活之外的事,除非這件事的目的是奔著改善生活去的。
別人不會告訴你,做這個一定可以,做那個肯定成功。
我們知道,路要自己走,方法要自己尋,事還得自己干,一切都是以“你”為中心出發的。
方法來自于別人的經驗,別人將此經驗總結成方法,寫成書籍,分享出來,幫助我們快速找到想做的事。
我們從這本《如何找到想做的事》開始尋找一些可行的方法。作者八木仁平。
這是一本如何找到自己真正想做的事的指導書,可以尋找,如果硬套在自身,或許不是很合適,但作為參考和了解,這本書值得一看。
此書重點在于找到想做的事,需從自己喜歡、擅長、重要之事為出發點,不斷追問,直到找到想做的事。
開始前,先留個問題,你可以默記于心。你喜歡、擅長、重要的是什么事。最后分享出來。
01
在找到喜歡的事之前,先清除一些“心理障礙”
找到喜歡的事很重要。可找錯,或錯過,就非常遺憾。
你以為,找到喜歡的事是要堅持一輩子去做的事。你想錯了,且錯的離譜。
當然,有些事可以一輩子堅持,但大多數人都無法堅持。
面對無法堅持,自然優先選擇當下最想做的事,而非是那種遙不可及的堅持一輩子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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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到想做的事時,你會熱情高漲,充滿干勁。可逃不過三分鐘熱血。你就會陷入迷茫。你以為你找到了一輩子想做的事,可事實是,這件事只是當下的你一時興起,純粹興起而已。
終將
找自己喜歡的事,不要過分摻入外在因素,你能提升你的認知,對你有益,就是一件可以做的事。
找到不是多看,多聽,是要遵循自己的內心,追問自己到底喜歡什么事,絕非只是隨大流,真正找到一件可持續、對己有意義且喜歡的事去做。
這樣的事,或許不易找到,若是一旦尋得,你能堅持,就能得到意想不到收獲。
例如,閱讀,有人喜歡,有人不喜歡。實在找不到喜歡的事,可以從大眾喜聞樂見的事情入手,看看自己對哪方面感興趣,比較擅長。
在找到自己想做的事之前,先祛除內心雜念,祛除必須是一輩子能做的事,必須是當下最想做的事。
02
找不到事做,人會陷入迷茫
要理清這事,就要了解人為何會陷入迷茫。
迷茫是一定程度的無所事事所造成的短暫性迷失,此迷失包含內在的心理障礙,外在的行為無法改變。是一套從內到外,無法伸展的枷鎖。
就日常上班而言,一直上,突然休息一兩天,睡到自然醒,起來看一天手機,看完發呆,思考吃什么,吃完再看,回想一日,什么都沒做,和你休息之前的計劃完全不符。
全打空了,此時的狀態,就是一種迷茫。
是一種不知所措的荒蕪感,帶著一絲遲疑的心煩。
迷茫時,你不知道怎么做。面對事情,你無從下手,沒有方法,沒有路徑,你只是空有許多想法,卻沒有任何實際行動。
而破除迷茫的行為準則,是你想盡一切辦法去做。
這里的本質區別在于,迷茫的人,多是空想。
破除迷茫的人,多是行動派。
找事做,是一次真正從空想到行動的轉變。也是破開迷茫的第一步。
人有兩種狀態,一種是準備階段的空想狀態;另一種是行動階段的實干狀態。空想起于欲望的膨脹和延伸,當空想過多,遲遲得不到實現時,人陷于迷茫和焦慮,只是時間問題。
行動是真正在做,在實干中尋找解決問題的方法,一邊做,一邊總結經驗。
兩者的本質區別是,空想再多,你終究無法得知,你究竟想要做什么。
做起來,你才能知道,你真正想要做的是什么。
先去做,然后挖掘和發現自己擅長和喜歡的事。
03
如何快速找到做事的方法
人們喜歡方法,只是不喜歡行動而已。
第一步,理清所有思緒,寫下來所有你想做的事,只挑三件事,寫下來。再將三件事背后的所有相關條件,行為方式,時間安排,所有細節寫在這三件事下面,看哪件事更符合你當下的狀態,哪個符合,選哪個做。
第二步,書中提及關鍵之法。通過自我認知法的三大支柱,找到想做的事。
這三大支柱是:喜歡的事、擅長的事、重要的事。
這里有兩個公式:
喜歡大事加上擅長的事,就是你想做的事。
喜歡的事加上擅長的事再加上重要的事,這是你真正想做的事。
這一步,需要你做的,就是好好理解這三者之間的關系。
喜歡的事,是你在做的時候,不會感覺到不自然,不會感到強迫,即使你做不好,依然會堅持做,因為出于熱愛;擅長的事,就是你喜歡的同時,還能比他人做得更好,更細致,別人或許喜歡但不擅長,如果你既喜歡也擅長,你投入的時間和精力,做事時的專注力肯定比他人要多得多。
重要的事,說三遍,問自己三遍,人生重要的事就是你構成自己價值觀的事情。關于重要的事,或許你喜歡和擅長一件事,再加上重要的事,這件事是真正你想做的事。
你做這件事,是有內心本質的驅動力,要么是發自內心的熱愛生活;要么通過此種熱愛給他人帶來幸福快樂。
重要的事,是你做的唯一有意義且有價值的事。此事的價值遠超利益,是真正在乎內外的事情,向內求索自己,建設自我價值,向外惠及他人,這當然是一種宏愿,許是任重道遠。
凡所做重要之事,自問一句,這么做的人生目的何在?
第三步,找到自己擅長的事。
怎么找,將以往所做之事全部記錄下來,從中尋找自己最擅長和感興趣的事。
只能這樣去找。或許你在做一些事情時,你自己沒有發現自己擅長還是不擅長,你做的時候不會討厭,有耐心,感覺做起來很舒服,很自然,而且即使之前沒有做過相同的事,第一次上手,感覺良好,那就對了,這是你擅長的事,找到它,去做。
你看,就三步,寫,記錄,找,然后做。
這本書最有價值和值得思考的除了正文之外,還有最重要的一部分:問題清單
若你能細致看完此書的種種清單,想必也會對此有所感悟并有一定可能觸動你遲遲沒做卻一直渴望要做的事。
《如何找到想做的事》,無他,唯找之前所做之事,看自己擅長什么事,找到它,做就行,做的時候,再決定喜歡不喜歡,要是喜歡,再上價值,能否以這件事形成自己做事做人的原則和標準。
如此,迷茫可除,路可走寬,有事做,總是好的,心無空隙念想他事,這就足夠。
參考資料:《如何找到想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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