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觀察者網專欄作者 郭純】
太和六年,魏明帝曹叡的愛女曹淑夭折,“帝甚痛之”。他先是追封這個還不足一歲的女兒為“平原懿公主”,于洛陽立廟祭祀,在南陵安葬。之后更是“舉朝素衣,朝夕哭臨,自古以來,未有此比”。
為一個還在襁褓中的孩子安排這樣隆重的喪儀,臣子們忍不住要勸誡這位過于悲痛的父親。司空陳群諫言:“愿陛下宜割無益有損之事,此萬國之至望也。”他首先是帝王,其次才是父親。
但是明帝沒有聽從勸誡,他執意前往許昌為女兒送葬。盡管之前他的祖母卞太后、父親魏文帝曹丕去世時,他本人都因朝堂局勢不穩而未能親自送葬。他甚至還讓自己才華橫溢的叔父曹植為女兒撰寫祭文《平原懿公主誄》,大概也是因為后者在“三年之中,兩子頻喪”,先后為長女、次女寫下《金瓠哀辭》《行女哀辭》,想必定能感同身受,彼此共情。
這篇誄文用各種美好的詞匯描述了父親眼里的女兒:她是美玉,“瑛瑤其質,含英秀出”;盡管還未到會說話的年紀,但已經盡顯聰慧“歧嶷之姿,寔朗寔極”;她明眸善睞“驤眉識往,挽首知來”,又眉眼含笑“求顏必笑,求音則孩”。父親因她猝然夭折而備受打擊“帝用吁嗟,嗚咽失聲”,又憐惜她的早歿,所以以自己舊時的封地平原冊封她“改封大郡,維帝舊疆”;可是,盡管給了女兒身后的種種哀榮,當墓門關上那一刻,父親還是悲傷不已“況我愛子,神光長滅。扃關一闔,曷期復晰!”
在古代,如果一個人未及成年就死去,應該使用何種葬儀?形成于周代的《禮記》倡導了一種規范:“有虞氏瓦棺,夏后氏堲周,殷人棺槨,周人墻置翣。周人以殷人之棺槨葬長殤,以夏后氏之塈周葬中殤、下殤,以有虞氏之瓦棺葬無服之殤。”簡而言之,孩子的葬禮普遍比成人降一個規格,后世經學家在解釋經典時規定了應用的具體年齡:十六至十九歲為長殤,十二至十五歲為中殤,八歲至十一歲為下殤,七歲以下為無服之殤,生未三月不為殤。而年齡特別小的嬰幼兒若是死去,父母可以悲傷但不應舉行盛大的儀式,因為周禮中沒有對應的儀軌。
但曹淑“八歲下殤,禮所不備”,該如何為她“合禮”地舉辦葬儀呢?魏明帝的解決方式是為她舉辦一個成人的葬禮:他為曹淑安排了“冥婚”,使之與自己母族的親戚,甄后的從孫甄黃合葬,并追封甄黃為列侯。于是,在宗族意義上,曹淑不再是一個孤單早夭的嬰兒,而是家族譜系中一個重要獨立的分支:“國號既崇,哀爾孤獨;配爾君子,華宗貴族”。作為一個獨立的家庭,她甚至享有后人的祭祀:“成禮于宮,靈輀交轂。生雖異室,歿乃同岳。”這不單是他愛女葬禮,也是她的婚禮,更是她的成人禮。
現代考古基本證實了這篇誄文所言非虛。2015-2016年間,洛陽市文物考古研究院在河南洛陽市郊西朱村發現了兩座曹魏時代的墓葬M1、M2,經勘探后,考古簡報初步判定為M2為魏明帝曹叡的陵墓,而M1雖被盜嚴重,且未發現任何能明確墓主人身份的確切證據,但根據其位置及規模,應為魏明帝的祔葬墓。另墓中有兩棺并列的痕跡,應為男女合葬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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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魏大墓方位圖。一號墓推測為曹淑墓,二號墓推測為曹叡墓。洛陽市文物考古研究院
結合考古發掘中的出土遺物,很多專家認為這座墓的主人大概率就是明帝的愛女曹淑。雖然該墓的隨葬品已所剩無幾,但出土了322件刻銘石牌,這種石牌又被叫做“楬”,是用來標明隨葬物品名稱的標簽。其中有160件可以基本判定為常見的明器,另有30余件由于石牌本身的殘缺,或缺乏相關文獻記載,所以無法判斷其性質和用途。在剩余的隨葬品中,男女用品都有,但屬于女性的占了大頭,其中不乏很多高規格的物品。
其中有3塊石牌帶有“(生僻字,讀音為 bì)結”字樣,分別為“翡翠金白珠縷三?(注:原文似為草字頭加奠,但這個生僻字無法生成,有的文章中將該字寫成“?”,故此處采用這一寫法。)結一具, 柙自副”,“翡翠金珠縷白珠挍五?結一具,蝦段自副”,“□……金珠縷白□……七?結□……段自副”,其中“結”即為“蔽髻”,是魏晉時代流行的一種假髻,多為貴婦盛裝時穿戴。而“?”即為“鈿”,是假髻的裝飾物。魏制皇后十二鈿,公主及三夫人七鈿,九嬪五鈿,世婦三鈿,墓葬中出土的蔽髻最高為“七?”,表明墓主其身份大概應是公主或夫人,又因這是男女合葬墓,所以夫人可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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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能表明墓主高貴的公主身份的還有“朱綬”,還有兩塊石牌記錄下了這種禮儀飾品,分別是“朱綬文綬囊一,八十首朱綬,九采袞帶,金鮮卑頭自副”和“百廿首朱綬一具,九采袞帶,金鮮卑頭、璚自副”。漢魏時期,綬帶是身份等級的重要標識。朱綬在男性中一般用于諸侯王等級,主要是宗室諸王,女性則適用于皇后、高位妃嬪及長公主。這是墓主為明帝公主的又一力證。
此外,還有石牌上有“絳九流一”字樣,這應是喪禮中所用的九旒之旗,是送葬時的依仗之旗,儀式結束后會送入墓中隨葬。九旒之旗上繪有日月升龍圖案,本是天子專用的旗幟,出現在明帝的祔葬墓,證明了墓主享有超越常規禮制的待遇。
值得一提的是,此墓中還有大量石牌表明隨葬品與兒童游戲相關,比如“銀鳩車一”“博具一”“樗蒲床一”“圍棋具一”“彈棋枰一”“金投壺一枚”“金戲弄具廿”等,雖然其中有些玩具不僅僅局限于兒童使用,但隨葬如此眾多玩具的墓葬并不多見。其中,“鳩車”也并非常見的陪葬品。據宋王麟《博古圖》記載:“漢鳩車,六朝鳩車,二器狀鸤鳩形,置兩輪間,輪行則鳩從之,……為兒童戲。”顯然,這是一種幼兒的玩具。而“戲弄具”石牌雖然沒有明確描述其形狀,但多半也是小兒玩具,因《后漢書·王符傳》云:“或作泥車瓦狗諸戲弄之具,以巧詐小兒。”這意味著墓主極可能是兒童。結合之前的“七鈿蔽髻”朱綬、九旒之旗等禮制標識,西朱村曹魏大墓M1的墓主當屬曹淑無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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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朱村曹魏大墓M1出土的琥珀小兒騎羊串飾
作為九五之尊,魏明帝用至高權力打破了宗法制度的冷漠,不惜舉辦一個成人葬禮來寄托自己對愛女的哀思。歷史上,也有人試圖超然于這種制度之外,在一個秘密場所來埋葬孩子的夭亡之痛。
20世紀20年代,中國社科院考古研究所在陜西西安近郊發現了一座隋代石棺墓,從發掘現場結合墓志銘來看,可以肯定這是一座“小孩”的墓葬。墓主人名叫李靜訓,字小孩,是隋朝左光祿大夫岐州刺史李敏的第四女,郡望隴州成紀,是隴西李氏的后人。她的母家更為顯赫,母親宇文英娥是前朝北周的公主,外祖母楊麗華不僅是北周的皇后,還是隋煬帝的妹妹,大隋的長公主。
李靜訓自幼被外祖母養在宮內。大業四年(608)六月,她隨外祖母在汾陽宮避暑時意外染病身亡,年僅九歲。同年十二月,她被安葬在長安縣休祥里萬善寺內。
一個孩子被安葬在長安城的寺院里,這種情況極為少見。據唐韋述《兩京新記》記載:“朱雀街西之第四街,即皇城西之第二街。街西從北第一曰安定坊……次南休祥坊,東南隅萬善尼寺,周宣帝大象二年立。開皇二年度周氏皇后嬪御以下千余人為尼以處之。”可見萬善寺是一個專門收留北周后宮女眷的寺院。鑒于李靜訓的母親和外祖母曾是北周的公主和皇后,尤其是她的外祖母楊麗華,在隋代兩代帝王治下依然享有禮遇,所以將外孫女安葬于此很可能是她的意愿。李靜訓年僅九歲就夭折,尚未婚配更無后人,能在寺院的香火和誦經聲中超脫,正是外祖母的良苦用心。
如果說選擇在寺院下葬,是其外祖母在禮法和情感上掙扎的“外在展示”,那么李靜訓墓的隨葬品則更多展示了祖孫之間親情的連接,這個集萬千寵愛于一身的小女孩生前用過的一切都被帶到了地下。其中有供她梳洗的妝奩之物——瓷罐、瓷瓶、瓷盒、骨梳、鐵剪、醮斗、漆盒、銅鏡,有她的餐具——金杯、銀杯、玉杯、銀筷、銀調羹,她鐘愛的各種小玩意被放在了一個銅缽里:瑪瑙串珠、銀指甲套、波斯銀幣、小鈴、琉珀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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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靜訓和她的時代”展正在國家博物館展出。上圖這件1400余年前的鬧蛾金釵經系統修復后首展,修復器長達七八個月。新華社
這種寵愛最為集中地表現在她下葬時身上所佩戴的首飾:頭上戴著金銀花珠頭飾,使用了包括累絲、鑲嵌等多種工藝,在造型上承漢代以來的步搖,下啟隋唐時代的花冠;脖子上是嵌有珍珠的金珠項鏈,在其所鏈接的鑲嵌飾品上,多處有金珠焊圈的工藝,而這條項鏈垂飾部分鑲嵌所用的紅寶石、青金石更是中國罕見的材質,考古學家普遍認為這條項鏈應是從中亞沿著絲綢之路傳入中國的。這種“異域風情”還體現在了她的金手鐲上,這對金手鐲可分為四節,由活軸相鏈,節與節之間有青綠色玻璃珠相連,其造型活潑別致,也不似中原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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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手鐲(一對),1957年隋代李靜訓墓出土。中國國家博物館
在這兩只手鐲上,人們發現“玻璃”代替了寶石用作鑲嵌,其珍貴程度可見一斑。除了手鐲上的寶石珠子,隨葬品中還出現了大量玻璃制品,有玻璃瓶、玻璃小杯、玻璃蛋、玻璃管等等,其中綠玻璃蓋罐和綠玻璃扁瓶被列入我國禁止出國(境)展覽文物。
玻璃制法雖是一種典型發源自地中海沿岸的工藝,但從李靜訓墓出土的這兩件工藝制品完美地體現了中西方工藝的交流,其中綠玻璃扁壺采用了西亞常見的扁壺形狀,是吹制而成的鈉鈣玻璃;綠玻璃蓋罐采用了典型的中國傳統式樣,材質也是本土的高鉛玻璃,蓋口處還有明顯的冷磨痕跡,充分說明在隋代,中國已經有了可以媲美西方的玻璃制作工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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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出的玻璃器皿 新華社
除了材質上的珍貴與難得,這些隨葬品的另一特性就是“小”,其中瓷瓶僅高8.8厘米,金杯、銀杯都只有6厘米高,直徑也不過5.7厘米;那條舉世聞名的金項鏈周長只有23.4厘米,兩只手鐲的周長也只有5.4厘米。這些隨葬品顯示的是一個以李靜訓為中心的“小小國”:這些瓷瓶、玻璃器就是專門為她燒制來存放香料的,剛夠小孩盈盈一握;金杯、銀杯也是為她定做的,正好供她一口飲下甘露;西域外邦進獻的項鏈樣式奇巧,但是太長,她的外祖母讓能工巧匠在兩邊各減去了幾顆珠子,另外手鐲也太大,好在活扣可以去掉兩截,又重新設計了花瓣形的扣環這才讓她正好戴上。
也許她就是穿戴著這一身行頭跟著外祖母去汾陽宮避暑,但不幸在那里染疾身亡。外祖母無法接受自己朝夕相處幾年的孩子就此離去,因此把她埋在了自己預備的退居之所萬善尼寺。有人認為,由于北周和隋的皇室成員普遍崇佛,楊麗華才會把外孫女安葬在寺院中,因為墓志銘明確寫著她要求“即于墳上構造重閣。遙追寶塔,欲仿佛于花童,永藏金地,庶連于法子”,這是典型的中古時代佛教徒“瘞葬”的習俗。但從豐盛的隨葬品來看,這座墓葬完全沒有體現佛教徒“無常”與“空”的思想;甚至李靜訓的石棺上還刻有“開棺者死”的詛咒,這充分表明楊麗華刻意把這座墓塑造成一個不容外界染指的私人感情的紀念堂,無關禮法,無關信仰,她并不想公開對死者的哀悼,而是在這里為鐘愛的外孫女保留一個視死如生的結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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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靜訓妝束復原圖源:清華大學出版社《中國妝束:大唐女兒行(第二版)》
當然,并不是每一個早夭宗室子弟都能得到像曹淑和李靜訓一樣因為偏愛而被厚葬,大多數家庭還是會按照周禮定下的規矩,將孩子的喪事一切從簡。
1987年,河南泌陽縣發現一唐代幼童墓,據墓志銘所載,墓主李洪鈞是唐朝太祖皇帝李虎第八子李亮的后裔,是李唐皇室的遠支宗室,他于天寶九年出生,在天寶十四年去世,年僅五歲。李洪鈞死后葬于太行山南原,應該不是其家族的祖墳,陪葬物品大多為陶器、瓷器、銅器和石器,并無特別貴重之物,唯一能顯示家長對其溫情的是隨葬品中有一件紅陶羯鼓,應該是專門根據其生前的愛好而準備的。他的墓志銘也言簡意賅地道出葬儀簡陋的原因:“若歲早夭……儀物不備,禮也。”
在古代,由于缺乏必要的醫療衛生措施,兒童的死亡率一直居高不下。無論富貴貧賤,父母總是被迫習慣同孩子生離死別。“方朝華而晚敷,比晨露而先晞”,這是曹植給自己的女兒所寫誄文中的句子。這些遲放的花朵和清晨的露水過早地凋零了,可是這滾燙的父母之愛依舊會綿延到地下世界。
在考古發掘中,我們總能看到無數突破禮制約束的“例外”——那些飽含著父母無盡哀思的厚葬。南陽近郊曾發現一座東漢靈帝時代(公元170年)的畫像石墓。墓主是一個叫做許阿瞿的孩子,夭折時僅五歲。為了讓阿瞿在另一個世界不再孤單冷清,父母在畫像磚上雕刻了他在榻上觀看游戲的情境:百戲樂人或飛劍跳丸、或跳盤鼓舞、或彈琴,或吹排簫;還有仆人拉來了鳩車供他玩耍。
阿瞿的父母并非“天潢貴胄”,他們可能只是生活在南陽郡的普通富戶,這種破格的厚葬,和曹植的誄文一樣,都是父母在面對命運無能為力時,純粹而本能的情感宣泄。從帝王的九旒之旗到平民的畫像石,形式雖有天壤之別,但父母之愛都是相同的——既然留不住那顆注定干涸的“晨露”,便拼盡全力,在人間為他刻下最深的痕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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