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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及廉署就大埔宏福苑大火成立的聯合調查小組,今日(6 月 10 日)下午將就全面調查大火成因及該屋苑大型維修工程懷疑涉及貪污等事宜的最新進展會見傳媒。
警方及廉署表示,有人為一己私利貪污造假,罔顧宏福苑居民生命安全,不排除有更多拘捕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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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局指,經深入調查并向律政司索取法律意見后,警方及廉署今日落案起訴七名人士及兩間公司,合共 25 項控罪,涉及誤殺、串謀詐騙、“洗錢”、企圖妨礙司法公正以及逃稅。
宏福苑大火|7 人分別涉誤殺、洗錢等罪
7 名被起訴人員在宏福苑大型維修工程期間分任不同崗位,包括工程顧問公司董事、該公司聘用的注冊檢驗人員以及工程總承建商董事。兩間被起訴公司分別為宏福苑大型維修工程的工程顧問公司與工程總承建商。
案件至今已合計拘捕 35 人
新界北總區高級警司(刑事)鄧翊幾表示,特區政府高度重視宏福苑大火及相關刑事調查工作。災后警方與廉政公署迅速成立近年規模最大的聯合調查小組,徹查大火成因以及大型維修工程相關貪腐問題。
他稱,此次大火造成大量人員傷亡,聯合調查小組秉持為死傷人員及其家屬查明真相、討回公道的初衷,在短短半年內全力開展全面調查,截至目前案件累計拘捕 35 人。
警方起訴 3 名本地男子及兩家本地公司 共 5 項誤殺罪
鄧翊幾介紹,聯合調查小組完成深入調查并征詢律政司法律意見后,正式落案起訴 7 名人士及 2 間公司,總計 25 項控罪。其中警方起訴 3 名本地男子及 2 間本地公司,控有 5 項誤殺罪;
廉政公署起訴對象同樣為上述 7 人及 2 間公司,合計 20 項控罪,包括串謀詐騙、洗錢、企圖妨礙司法公正以及逃稅。相關案件今日下午已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分兩案提堂,案件押后至今年 9 月 2 日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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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翊幾簡述案件經過:宏福苑在 2016 年 6 月 10 日收到強制驗樓的法定通知,隨后通過招標,先后委任鴻毅建筑師有限公司負責樓宇檢驗報告及維修工程監督工作,又委任宏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接實際維修施工。
警方連日梳理案情、查閱大量資料并錄取多方口供后發現,涉事維修工程的相關企業及負責人,在工程物料監管、施工流程把控上嚴重失職、存在重大過失。
調查顯示,涉事工程存在多項違規問題:使用不具備阻燃功能的安全網與帆布、采用易燃夾板,還封堵樓梯逃生通道窗戶、開設俗稱 “活口” 的通道方便工人進出外墻棚架。上述違規操作嚴重破壞樓宇防火安全,致使火勢快速蔓延,同時堵塞逃生路線,最終釀成重大傷亡。
該案由新界北總區重案組負責偵辦,征詢律政司意見后,警方正式對 3 名本地男子及 2 間本地公司提起訴訟,五名被告共同被控 5 項誤殺罪。
三名男被告未獲保釋 交還懲教署羈押
第一被告何建業,時任總承建商宏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董事、技術董事及主要負責人;第二被告吳躍,時任工程顧問鴻毅建筑師有限公司董事、注冊檢驗人員;第三被告黃俠然,鴻毅建筑師有限公司董事。第四、第五被告分別為宏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鴻毅建筑師有限公司。
五名被告被指未盡維修工程監管職責,未能確保施工物料、作業流程符合安全標準及法律規定,導致火災發生后火勢迅速擴散,造成大量人員傷亡。三名男性被告未獲法庭批準保釋,需交還懲教署看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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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執行處首席調查主任羅貝雯表示,廉署通過多方取證取得調查突破,查實該大型維修工程多個環節存在造假行為,部分人員還涉嫌洗白貪污所得贓款。
結合現有證據及律政司意見,廉署對 7 名人士及 2 間公司提出 20 項檢控,具體包括 3 項串謀詐騙罪、5 項處理犯罪得益(俗稱 “洗錢”)罪、2 項企圖妨礙司法公正罪以及 10 項逃稅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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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被廉署起訴的 7 人為 5 男 2 女,分別是:鴻毅建筑師有限公司董事黃俠然、該公司時任董事兼注冊檢驗人員吳躍、宏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董事侯華建與何建業、黃俠然妻子鐘素芬、黃俠然友人洪國偉,以及鴻毅建筑師有限公司職員李敏。鴻毅建筑師有限公司、宏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兩家公司也一同被起訴。
廉署檢控主要涉及四大范疇
本次檢控主要涵蓋四大方面:一是總承建商招標環節造假,二是工程監管環節造假,三是工程顧問公司董事涉嫌洗錢,四是涉案人員在調查期間企圖妨礙司法公正。
招標造假方面:調查顯示,2023 年 5 月至 2024 年 4 月,鴻毅建筑師有限公司及其董事黃俠然,串通總承建商宏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該公司董事侯華建與何建業,在評標報告中隱瞞宏業公司過往訴訟記錄、虛高評分,欺騙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及全體業主,幫助宏業公司中標,拿下總價值超 3 億港元的維修工程合約。
同時,黃俠然連同鴻毅公司及員工,涉嫌在此期間串謀詐騙市區重建局,將含有虛假信息的承建商評標報告上傳至市建局電子平臺供業主查閱,促成該項工程批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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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監管造假方面:2023 年 8 月至 2025 年 11 月,鴻毅公司參與 86 項樓宇維修項目。經查,鴻毅公司、董事黃俠然串通旗下注冊檢驗人員吳躍以及黃俠然友人洪國偉,向屋宇署、房屋局獨立審查組謊報,謊稱在宏福苑及多個屋苑的驗樓、維修項目中,注冊檢驗人員已依法履職。實際吳躍并未履行法定檢驗職責。
3 人涉嫌洗錢 涉案金額超 4000 萬港元
洗錢相關指控:2019 年至 2025 年六年間,鴻毅公司承接多個屋苑維修顧問項目。期間公司董事黃俠然、其妻子鐘素芬以及公司職員李敏,涉嫌利用公司及個人銀行賬戶流轉貪污贓款,涉案現金總額超 4000 萬港元。存入公司賬戶的大量現金,均無對應的商業單據、交易記錄佐證資金來源,三人因此被控多項洗錢罪。
逃稅相關指控共 10 項,涉及黃俠然及鴻毅公司。控方指該公司在 2022/23、2024/25 兩個稅務年度內,通過虛報營業額、偽造賬目等方式偷逃稅款。
妨礙司法公正方面:涉案人員洪國偉被指在廉署調查階段,于 2025 年 11 月 27 日協助黃俠然藏匿近 60 萬港元現金,該筆款項疑似宏業公司向黃俠然支付的賄款。此外,洪國偉還被指在火災發生后,慫恿注冊檢驗人員吳躍偽造檢驗文件,并向房屋局獨立審查組作虛假陳述,因此被控兩項企圖妨礙司法公正罪。
不排除繼續開展拘捕及檢控行動
羅貝雯表示,這起悲劇當中,涉事人員為謀取私利,背棄專業操守,借助貪污、造假等違法行為牟利,全然漠視居民的生命與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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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強調,廉署與警方會持續深入調查本案,不排除后續開展更多拘捕及檢控行動,務必將所有涉案人員繩之以法。目前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現階段不便披露更多細節。
來源 | 星島頭條網
編輯 | 林澤君
終審 | 楊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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