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王丹)6月10日,省公安廳在昆明舉行《云南省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辦法(草案)》立法聽證會,這是我省首次就民用無人機公共安全管理進行立法。
聽證會邀請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法律專家、群眾代表、低空經濟相關主管部門負責人及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相關行業代表共17人擔任聽證代表,圍繞《辦法(草案)》內容提出意見和建議。
當前,我省深入謀劃布局“十五五”低空經濟發展規劃,高原特色農林植保、低空文旅、山區物流等應用場景加速拓展。與此同時,無人機超高飛行、“黑飛”等行為給航空安全、公共安全帶來風險隱患。為統籌低空經濟發展與安全,我省將《辦法》列入2026年度省政府立法計劃,由省公安廳牽頭起草。
《辦法(草案)》共5章34條,重點明確職責分工,建立安全監管各項工作機制;規范無人機飛行活動管理,劃設管制空域并向社會公布,要求飛行活動須按規定申請或報備;強化全鏈條安全管理,對無人機生產、銷售、培訓、租賃、寄遞等環節提出安全要求,并規范了無人機反制設備的配備和管理;明確相關法律責任。
據了解,此前《辦法(草案)》已向有關單位和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累計收到各方面反饋意見173條,經研究論證采納52條。聽證會上,代表們就民用無人機邊境管理審批流程、法律責任與處罰機制、便民服務效能等方面深入討論、踴躍發言。會議共收到代表提出的意見和建議106條。
立法工作專班將認真梳理匯總聽證過程中提出的意見建議,逐項分析研究,進一步修改完善《辦法(草案)》,努力提高立法質量,為推進我省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安全管理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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