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紅樹林濕地保護,提升紅樹林濕地生態系統穩定性,維護生物多樣性,深圳正在推進紅樹林濕地保護相關立法。近日,《深圳經濟特區紅樹林濕地保護若干規定(草案)》公開征求意見。
今年初,有網友建議在深圳灣公園增設路燈,公園管理機構出于保護候鳥的考慮拒絕了該建議,讓深圳“為鳥熄燈”成為全網刷屏的熱點話題。《深圳經濟特區紅樹林濕地保護若干規定(草案)》的一大看點,是結合深圳灣濱海區域夜間照明干擾候鳥棲息的治理實踐,將“為鳥熄燈”的經驗法治化,明確提出要優化紅樹林濕地候鳥棲息地及其周邊區域夜間照明布局與管控,推動鳥類友好城市建設。
![]()
福田紅樹林生態公園。
確立“全面保護”原則,明晰保護對象
深圳經濟特區紅樹林濕地保護若干規定被列入深圳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立法工作計劃,擬于今年提請深圳市人大常委會審議。此前,市政府組織起草了《深圳經濟特區紅樹林濕地保護若干規定(草案)》(以下簡稱《規定(草案)》)。近日,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發布公告,就《規定(草案)》公開征求意見,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保證立法質量。
紅樹林被稱為“海洋衛士”和“消浪先鋒”。紅樹林濕地在抵御風暴潮、凈化水質、維護生物多樣性、增強氣候韌性和固碳儲碳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規定(草案)》的一大看點,是確立了紅樹林濕地“全面保護”原則。
據悉,國家、省級層面還未對紅樹林濕地保護對象作出清晰界定,實踐中各地認定標準不明、爭議較多。《規定(草案)》針對這一實踐痛點開展創新,確立了紅樹林濕地全面保護原則,明確保護對象涵蓋紅樹植物群落、灘涂、潮溝、淺水水域,以及在紅樹林濕地棲息、覓食的各種野生動物等。這意味著,本次立法擬將生境要素與生物資源一體納入,實現對紅樹林生物群落、濕地生境及生態過程的系統性、全方位保護,有效厘清保護邊界。
強化候鳥棲息環境保護,優化夜間照明布局與管控
今年初,有網友發帖反映,夜間在深圳灣公園散步時,發現部分路段照明較暗,希望增設路燈,讓夜間環境更加明亮。考慮到增設高亮度燈具會破壞深圳灣區域的自然生態平衡,尤其會干擾候鳥越冬棲息和遷飛節律,深圳市公園管理中心拒絕了該建議,引發了廣泛關注與點贊,深圳“為鳥熄燈”也成為了熱點話題。
深圳紅樹林濕地是“東亞—澳大利西亞”候鳥遷飛通道的重要節點和關鍵停歇地。《規定(草案)》的另一重要看點是結合深圳灣濱海區域夜間照明干擾候鳥棲息的治理實踐,將“為鳥熄燈”的經驗法治化。
《規定(草案)》與候鳥保護相關的第十三條明確提出:主管部門應當會同相關部門加強候鳥保護,開展紅樹林濕地候鳥資源調查、監測和評估,優化紅樹林濕地候鳥棲息地及其周邊區域夜間照明布局與管控,推動鳥類友好城市建設。
據悉,紅樹林濕地周邊的景觀照明、道路燈光等易干擾候鳥的生物鐘并影響棲息環境。本次立法將強化候鳥保護,填補紅樹林濕地候鳥棲息地及周邊區域夜間照明管理的立法空白,為候鳥營造安全、寧靜的棲息環境。
此外,《規定(草案)》第十三條還提出,在紅樹林濕地及其周邊區域開展建設、使用無人駕駛航空器以及進行其他人為活動的,相關單位或者個人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對候鳥棲息、遷徙造成干擾。
擬設深圳紅樹林濕地保護日,強化對國際紅樹林中心的保障
深圳擁有地處城市中心腹地的紅樹林濕地生態系統,這是“山海連城綠美深圳”的一張獨特生態名片。全球首個國際紅樹林中心落戶在深圳,我國正以國際紅樹林中心為平臺,推動紅樹林保護的全球聯合行動,這也意味著深圳將在國家參與全球多邊環境治理中扮演積極角色。
《規定(草案)》提出,將每年11月5日定為深圳紅樹林濕地保護日,開展紅樹林濕地保護宣傳教育活動,提高全社會紅樹林濕地保護意識,將紅樹林濕地打造成為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城市名片。
本次立法還強化對國際紅樹林中心的保障。《規定(草案)》第十八條提出:市人民政府應當為國際紅樹林中心高標準建設和高水平運行提供必要的保障,支持國際紅樹林中心開展紅樹林濕地保護修復知識共享、能力建設、科研合作、技術轉讓和可持續利用等活動。
采寫:南都N視頻記者 王睦廣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