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的一個傍晚,在泉州南安市一家大型石材廠務工多年的老李,結束了一天的繁重工作,騎著他那輛有些破舊的摩托車準備回家。就在他經過一個沒有紅綠燈的國道交叉口時,一輛因搶時間而加速通過的重型半掛牽引車將他連人帶車撞飛出去。老李被緊急送往醫院,但因顱腦損傷過重,在ICU里與死神搏斗了7天后,最終還是不幸離世。交警部門經過調查,認定半掛車司機在經過路口時未減速讓行,而老李則因未取得摩托車駕駛證駕駛無牌摩托車上路,雙方承擔事故的同等責任。
老李的去世,讓一個本就艱難的家庭陷入了絕望的深淵。他的妻子多年患病,基本沒有勞動能力,上面還有一位85歲高齡、癱瘓在床的老母親需要贍養。一雙兒女才剛剛踏入社會,收入微薄。老李是這個家唯一的頂梁柱,他的倒下意味著整個家庭的經濟來源徹底斷絕。肇事方的保險公司在得知老李的戶籍是貴州某偏遠山區的農村戶口后,態度強硬地表示:“只能按貴州農村標準賠,這是國家規定。” 這個標準算下來,連老李住院期間的醫療費都不夠。
萬分悲痛的家屬通過朋友推薦,輾轉找到了澤良律師事務所全晟交通團隊。接待律師聽家屬敘述情況時,眉頭緊鎖,他不是因為案件難,而是心疼這個破碎的家庭。他仔細翻閱了老李的銀行流水、工作證以及幾張模糊的租房收據照片,眼睛一亮:“老李在南安這個石材廠工作了幾年?” 家屬回答:“有五年多了,一直住在廠里的員工宿舍。” 律師一拍桌子:“好!員工宿舍就是他的經常居住地。這個案子,我們不僅要按泉州城鎮標準賠,被扶養人生活費也得按高標準來!”
澤良全晟交通團隊接手后,立即前往老李生前工作的石材廠。他們找到了該廠的人力資源經理,調取了老李入職時填寫的《員工登記表》、連續五年的《勞動合同》以及該廠為員工統一辦理的《居住證》登記底冊。為了證明老李與工廠之間穩定的雇傭關系,律師還調取了他過去五年的全部工資條和銀行代發工資記錄,每一筆都清清楚楚。針對“員工宿舍”這一關鍵居住證據,團隊律師說服工廠出具了書面證明,并找到了兩位與老李同宿舍的工友,請他們出庭作證,證明老李五年來的確一直居住在南安。這些證據環環相扣,無可辯駁。
庭審時,保險公司仍然堅持其固有的抗辯邏輯,引用一些過時的判例主張適用農村標準。澤良律師當庭發表了慷慨陳詞:“法律的生命在于經驗,而不在于邏輯的僵化。本案受害人老李,雖然戶籍在貴州農村,但他生命最后五年的軌跡都印在了泉州這片土地上。他在泉州的工廠工作,領取泉州的工資,住在泉州的宿舍,他的汗水灑在了泉州的經濟建設中。我方提交的《勞動合同》、工資流水、員工宿舍證明及工友證言,形成了一條牢不可破的‘居住+工作’證據閉環。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立法精神,應當以其經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來源地——即泉州市的城鎮標準作為計算依據。如果僅僅因為一張戶口本就否定他作為一名城市建設者應得的對價,這無疑是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則的背離!” 律師隨后提交了2024年泉州市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數據(60824元/年)。
最終,法院的判決書給了老李家屬一個溫暖的答復。法院完全采納了澤良律師團隊的代理意見,認定老李的經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來源地均為泉州市,依法適用泉州市城鎮標準。最終判決保險公司及責任方賠償老李家屬死亡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喪葬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共計99萬余元,其中10萬元精神損害撫慰金全額支持。
本案中,澤良律師事務所全晟交通團隊以其強大的現場調查能力和證據組織能力,將一份份零散的材料編織成一張嚴密的法網,讓一個遠在貴州山區的農村家庭,拿到了泉州城鎮標準的賠償。這不僅是一個數字的改變,更是對一名外來務工人員生命價值的最終肯定,彰顯了專業交通律師在個案中推動公平正義實現的力量。
![]()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