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起新規落地:50、55歲還在上班的人,加班、社保、辭退全變了
凌晨5點的雨中,保潔阿姨在掃落葉;晚上九點,54歲的保安還在廠區巡邏。全國有超過8000萬50歲以上的勞動者,仍在一線辛苦打拼。
從7月1日起,首部專門保護超齡勞動者的新規正式實施,加班、社保、辭退的規矩全變了。不了解這些,容易吃虧。
加班不能隨便安排了
以前最讓人難受的,就是身體吃不消還得硬撐著加班。
新規明確:用人單位一般不能安排超齡勞動者加班。只有在突發公共事件、設備搶修等緊急情況下,才能臨時安排,而且必須經過本人書面同意,還要按勞動法給足加班費——平時1.5倍、周末2倍、法定假日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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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繳費有了新選擇
社保差幾年沒繳滿,是大齡打工人的一塊心病。52歲的李阿姨在超市做收銀,社保還差3年才滿15年。以前她只能以個人身份全額繳,每月1300多塊,占了工資三分之一,連肉都舍不得買。
7月起,新規給了更多選擇。需要延長繳費的,可以繼續以個人身份繳納養老保險。更重要的是,經雙方協商一致,用人單位也可以幫超齡勞動者繳養老保險。李阿姨找老板商量,老板看她工作認真,同意幫繳單位部分,她現在每月只掏300多塊,壓力小多了。
另外,新規還要求單位必須為超齡勞動者單獨繳納工傷保險,個人不用花錢,工作受傷的費用和賠償都由保險基金出。
辭退不能隨隨便便了
以前很多公司把大齡員工當“軟柿子”,隨便找個理由就辭退,連賠償都不給。
新規明確:用人單位不得因年齡歧視隨意辭退超齡勞動者。如果違法解除勞動關系,必須按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干滿一年補一個月工資,滿半年不到一年按一年算,不滿半年補半個月。違法辭退的,還要賠雙倍。
新規不是為了偏袒誰,而是讓勞動市場更公平。每一個50、55歲還在上班的人,都為這個社會付出了大半輩子。他們是別人的父母,是別人的親人,也可能是未來的你。善待今天的他們,就是善待明天的我們。
7月起,新規給所有大齡打工人最硬氣的底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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