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人民網-湖南頻道
民警押送違法人員至收拘大廳。單位供圖
以為只是借個賬號、賺點零花錢?小心掉進詐騙陷阱,淪為犯罪分子的“工具人”!近日,張家界市慈利縣公安局巖泊渡派出所查處一起涉電信網絡詐騙案件,一名群眾因貪圖好處費,出借手機及支付賬戶,被不法分子利用實施詐騙犯罪,最終因違法行為被依法處罰。
據警方調查,巖泊渡派出所轄區居民李某某應朋友邀請外出游玩,被他人以開店經營為由,邀約出借個人支付寶賬戶,并承諾支付300元好處費。面對唾手可得的小額利益,李某某心存僥幸,輕信了對方的說辭,將本人手機及支付寶賬戶交由對方操作使用。
經警方調查核實,2026年3月25日凌晨,詐騙分子利用李某某的支付寶賬戶進行非法資金刷流水,累計涉案交易金額高達30余萬元。李某某明知出借個人支付賬戶供他人轉賬操作存在風險,卻依舊放任對方使用,其行為已涉嫌違法。目前,違法行為人李某某已被慈利縣公安局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慈利公安借此案提醒廣大市民,切勿因貪圖小額私利出租、出借、出售個人銀行卡、微信、支付寶等支付賬戶及手機設備。此類行為不僅會泄露個人信息,更會淪為電信網絡詐騙的“工具人”,觸碰法律紅線。市民需妥善保管個人手機和支付賬戶,發現可疑情況及時向公安機關舉報,筑牢反詐安全防線。(盧雨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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