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老老實實的賣個面條,怎么就犯了法了。”近日,一家上市公司,非要因為一字之差,去舉報一家小餐館,硬生生的把自己推到風口浪尖,結果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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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起因:
近日,來自重慶的毛女士對著鏡頭哭訴:“我就普普通通做一個老師的人,開一家面館,我就普普通通的賣個面條,怎么就犯了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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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女士在河南開了這家面館,到現在已經差不多快兩年了,一直都是保持著誠信經營,薄利多銷,也沒想去依附其他品牌去惡意競爭,但是就在毛女士認為自己的店子步入正軌的時候,一紙訴狀將她擊落谷底,原因是“遇見小面”起訴毛女士的店鋪名稱“渝見小面”;
“渝”本身就代表重慶,和“遇見小面”中的“遇”本身就是兩個意思。但是“遇見小面”的律師卻堅稱:兩家同屬于餐飲企業,而且“見小面”三個字完全相同。整體名稱的相似度極高,容易讓消費者產生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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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后續:
最毛女士想不通的是,自己在河南南陽開的面館,而“遇見小面”的的經營地在北上廣,自己在南陽賣面條,怎么會影響客戶的混淆;事后,毛女士聯系上對方律師,律師聲稱:自己屬于正常維權,協商賠償的話大約是八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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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雙方僵持不下,事件還需等法院判決。
而網友也是紛紛涌入“遇見小面”的官方賬號中吐槽,目前,官方賬號已經關閉評論,不少網友表示:你都快上市了,何必再為難這對夫妻呢,做人做事都要留有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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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看法:
也許人家根本就不知道還有個遇見小面,就是個巧合,都是面,誰不能叫呢,顧客哪里好吃就在哪里吃那是顧客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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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面也就是附近人,三五里地路的人來吃,再說名字也不一樣,至于嗎?說實話我都不知道遇見小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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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與遇,意思差別太大了,若法院真遇見小面贏了,那就不服眾了,期待后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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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網友說的:“非重慶人賣重慶小吃,反告重慶人賣重慶小吃。”
“格局”這東西看不見,摸不著,這件事本來有兩個不同的解法,奈何“遇見小面”這個大公司偏偏選擇最差的一種;如果格局大一些,收編或者搞一些英雄所見略同之類的宣傳,加上一些流量的支持,順便在傳授一波維權意識,說不定會成為一個感天動地的溫情故事,然而現在事態的發展已經偏離了原來的軌道,“遇見小面”股價下跌,評論區已關閉留言,估計門店盈利也會因此受損,真是得不償失。
對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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