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等級森嚴的古代,穿衣戴帽都有嚴格規矩,平民私自穿戴官服、佩戴烏紗帽,屬于僭越重罪,輕則受罰,重則獲罪。
但唯獨結婚這天,不管是目不識丁的農夫,還是家境貧寒的百姓,你只要有條件,都能光明正大穿官服,當一日“官身”,被稱作新郎官。
為何新郎叫“新郎官”呢?這背后其實有很多說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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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這個字在古代本是對年輕男子的美稱。到了漢代“郎”又成了低層官員的代名詞——議郎、中郎、侍郎,都是皇帝身邊的侍從官。
到了唐代“郎”的用法更規范了:六品以下的基層文職官員,統稱為郎官。像秘書郎、校書郎這類崗位,都是新晉文人踏入仕途的標配職位。
唐代科舉盛行每年新考中的進士,大多會被授予這類“郎”職。于是當時世人專門給這群新晉公職人員起了一個雅稱——新郎官,意思是剛剛入仕、新晉為官的讀書人,完全是一個官場術語,和洞房花燭毫無關聯。
《送皇甫司錄赴黔南幕》其中有這么兩句:“遠別因多感,新郎倍寂寥。”這里的“新郎”指的是一位復姓皇甫的司錄官,不是新婚燕爾的男人。
因此至少在唐代之前老百姓結婚,男方根本不叫新郎官。史料記載先秦至漢唐時期,新婚男子統稱新夫、新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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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文風鼎盛、市井文化繁榮的宋代,文人地位極高。洞房花燭夜,金榜題名時,是人生成家立業的兩大喜事。
于是民間逐漸流行出了一種說法,把考中進士叫做“大登科”,把娶妻成婚叫做“小登科”。
既然大登科之人叫新郎官,民間老百姓一琢磨咱結婚也是人生大喜,一點不比科舉差啊,民間百姓開始效仿官場雅稱,把新婚的丈夫比作登科及第的進士,便戲稱他們為“新郎官”。
不過這一時期的稱呼只是百姓的口頭雅稱,用來烘托結婚的喜慶氛圍,沒有任何官方加持,更沒有服飾特權。
真正讓“新郎官”名正言順、擁有官方特權的,是明代。
明太祖朱元璋出身貧寒,深知民間疾苦,懂得結婚是普通人一輩子最風光、最期盼的人生大事之一,希望能夠體體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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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他當上皇帝不久后,就下了一道現在看來相當“人性化”的詔令:庶人婚,許假九品服。。
普通平民百姓平日里必須恪守服飾等級規矩,絲毫不能僭越,但在大婚當日,可合法借用九品官員的服飾規制。
一般是綴補子的大紅圓領搭配烏紗帽,帽子上還要額外插兩朵金花,肩上披一塊紅布,喜慶又隆重。
不僅新郎有這份殊榮,新娘這邊也安排得明明白白。大明女子出嫁,無論貧富貴賤,在官方稱呼里也可被尊稱為“新娘官”,皆可穿戴原本僅供皇后、命婦使用的鳳冠霞帔,享受“一日誥命夫人”的禮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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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普通人的大婚,都是一生一次的盛典,是值得世間最高規格的祝福。自此“新郎官”徹底定型為新婚男子的稱呼,一直沿用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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