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天前,上海市民云女士在樂奇Rokid智能眼鏡的用戶社區“Rokid AI”瀏覽內容時,一條視頻讓她格外關注:在春秋航空的機艙內,有乘客將佩戴的AI智能眼鏡鏡頭對準正在工作的空乘,完整記錄下從登機問候到送餐服務的全過程,配文是“春秋航空空姐也算是可以滴”。
云女士在App內搜索“空姐”關鍵詞,發現社區內不止一條類似內容:不僅有空乘,還有在海邊拍照的游客、公園跑步的市民、地鐵上乘車的乘客,甚至有用戶完整拍攝了外賣員從開門到取餐的全過程,外賣員面部清晰可辨。
這些偷拍行為的隱蔽性超出一般人認知,當有更先進和隱蔽的拍攝設備之后,隱私該如何保護?這已經成為當下企業、平臺和公眾必須面對的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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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第六屆消博會上的樂奇AI眼鏡展區。圖/視覺中國
“偷拍”空姐并上傳,是否違法?
Rokid(杭州靈伴科技)是成立于2014年的AR/AI智能眼鏡企業。打開Rokid的官方App,在社區內可以看到,有不少用戶會在這里分享日常拍攝,內容主要是記錄生活、游戲體驗、使用感受共享等,但未找到此前拍攝空乘人員的這條內容。Rokid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已經下架相關內容。
對于未經空乘人員同意拍攝并上傳網絡,春秋航空相關工作人員公開回應媒體稱,“無論是什么工具,未經許可的偷拍,還發布在公開網絡中,都有可能涉嫌侵犯他人肖像權和隱私權”。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條第一款規定,未經肖像權人同意,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制作、使用、公開他人的肖像。清律律師事務所合伙人黃敏達認為,在這次事件中,用戶戴著眼鏡拍攝空姐、拍攝路人,并把照片和視頻公開發布到社區里,只要畫面中的人是“可以被識別的特定自然人”,這種未經同意的拍攝加公開,基本可以認定構成對肖像權的侵害。
上海律協數字科技與人工智能專委會委員姜斯勇對《中國新聞周刊》表示,即便處于公共場所、當事人正在履職,自然人的肖像、隱私和個人信息仍受法律保護。未經許可私自拍攝并在網絡傳播,大概率構成多項人格權益侵權。行為人視情節,可能承擔民事賠償、治安處罰;傳播范圍廣、情節惡劣或存在牟利行為的,還可能觸及刑事責任。
姜斯勇指出,本次事件涉及多方主體,責任各有不同:實施拍攝、上傳內容的用戶是主要責任方;社區內容平臺適用“通知—刪除”規則,若收到投訴后未及時處置,需對損害擴大部分承擔連帶責任;如果長期疏于內容管理的,也會被監管依法處置。
偷拍更隱蔽,公眾更擔憂
兩年前,德加洲電子銷售負責人鐘賢光投身AI眼鏡賽道。早期,大眾并不了解眼鏡原來可以用于拍攝。“許多場景都非常適合使用AI眼鏡,例如騎自行車時,若想拍攝周邊環境,佩戴AI眼鏡抓拍會更加便捷。”鐘賢光在產品研發過程中,也意識到AI眼鏡較易引發偷拍問題。隨著行業逐步發展,公眾對AI眼鏡的拍攝功能有了更多了解,廠商在隱私方面的提醒和舉措也日益增多。他表示,拍攝時用閃光燈提示甚至發出警示聲音,都是較為常見的做法。
隨著行業發展,抓拍的隱蔽性,似乎越來越成為產品賣點。
在社交媒體平臺,億視華智能眼鏡發布多條宣傳視頻,其中一條的內容標題為“千萬別讓你的女友發現,別讓女友發現偷偷記錄她”,此外還有類似的內容:“不要讓你的好兄弟發現”“千萬別讓開車的朋友發現”……
有相關從業者告訴《中國新聞周刊》,優質偷拍設備的特征是體積小、隱蔽性強,還能云存儲,AI眼鏡完全滿足這些條件。
實際上,智能眼鏡廠商并非完全沒有考慮隱私保護。以Rokid眼鏡為例,產品在硬件設計上設置了拍攝狀態指示燈——當攝像頭啟用時,指示燈自動亮起,用于提醒被拍攝對象,這是保障其知情權的“善意設計”。相關負責人告訴《中國新聞周刊》,已經對用戶的拍攝做了最大限度的提醒。
然而,這種善意在一條不到10元錢的產業鏈面前形同虛設。前述云女士在接受采訪時提到,她發現購物平臺上有許多商家售賣遮光貼。她解釋,這款眼鏡拍照時會亮燈,廠家本意是保護被拍者,“但有人千方百計去規避這些設計”,有不少遮光貼的銷量超過5000件,還標注“不觸發警報不影響拍照”。姜斯勇指出,專門售賣遮擋拍攝指示燈的遮光貼,商家若明知用途仍銷售,存在幫助侵權的可能,相關電商平臺若長期未盡審核義務也會被追責。
偷拍空姐事件曝光后,公眾對AI眼鏡侵犯隱私問題更加擔憂。在第一手機界研究院院長孫燕飆看來,抓拍,是AI眼鏡最大的功能之一。其第一時間抓拍的速度比手機要快,相對也更加隱蔽。
2026年被稱為“AI眼鏡元年”,蘋果、華為和小米等大廠紛紛下場,啟動相關項目。國際數據公司(IDC)預測,2026年全球AI眼鏡出貨量將達到2267.1萬臺,同比增長56.3%,中國市場出貨量將達到450.8萬臺,同比增長77.7%。
市場規模快速擴張的同時,行業競爭也進入了白熱化階段。當前的全球AI眼鏡市場,已經形成了清晰的梯隊格局。Meta憑借與雷朋合作的系列產品,在2025年拿下了85.2%的全球市場份額,全年出貨量達到740萬臺,處于絕對的壟斷地位。第二梯隊則是蘋果、谷歌等國際巨頭,以及Rokid、小米、雷鳥、XREAL等國內廠商,其中蘋果的入局,被視為重塑行業格局的最大變量。
亮亮視野市場經理馬慶洋認為,解決AI眼鏡偷拍引發的隱私保護問題,需要廠商建立一套系統的隱私保護機制,比如在硬件層面要讓拍攝“不可隱形、不可規避”:有攝像頭的AI眼鏡,拍攝時應該有強提示燈、聲音提示或屏幕提示,而且提示燈不能被輕易遮擋。廠商更應檢測遮光貼、遮擋攝像頭燈等異常行為,一旦識別到規避提示,立刻限制拍攝功能。
6月8日下午,樂奇Rokid發布關于社區生態治理與隱私保護的聲明。聲明稱,將全面整頓社區,升級監管機制:涉事違規及侵犯隱私的內容已全部清理下架,違規賬號已嚴肅處理。
樂奇Rokid還稱,在后續新品研發中,將升級感應配件與底層防護算法,從物理與技術源頭最大程度杜絕惡意改裝與違規拍攝。
挑戰隱私權邊界
AI眼鏡市場規模持續擴大,技術的演進與商業的推廣本是積極跡象,但“邊推進,邊濫用”所引發的隱私隱患已出現擴大化跡象。
2026年3月,瑞典《每日新聞報》與《哥德堡郵報》披露,Meta與雷朋合作推出的AI眼鏡,將用戶拍攝的視頻交由肯尼亞外包公司Sama進行人工審核,以用于訓練AI模型。這種審核機制致使遠在數千公里外的外包人員能夠隨意查看用戶的私密錄像,其中包括如廁、更衣、親密行為等敏感畫面,用戶的隱私在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大量曝光。
Meta方面給出的回應是,此前已在服務條款中說明數據可能接受人工審核,并采取了人臉模糊等過濾措施,但外包員工表示該機制常因光線或角度問題而失效。值得注意的是,Meta于2025年修改隱私政策,規定除非用戶主動關閉語音助手,否則攝像頭將始終處于啟用狀態,且取消了用戶拒絕云端存儲語音錄音的選項。
Meta于2026年4月宣布終止與肯尼亞外包公司Sama的全部合作,理由是“未能達到我們的標準”。然而,Meta并未具體說明哪些標準未達標,也未回應關于審核流程中私密內容泄露的細節質詢。截至2026年6月,Meta已在美國面臨至少三起集體訴訟,原告指控其虛假宣傳、侵犯隱私及違反消費者保護法。
而受害者遠不止用戶本人。多地出現男子佩戴AI眼鏡偷拍陌生女性視頻并上傳網絡,甚至以收費刪帖相要挾的惡性案件。在倫敦,一名青年男子戴著墨鏡主動靠近陌生女性搭訕,全程通過眼鏡暗中錄像,而對方卻毫無察覺。
AI眼鏡引發的爭議頻繁發生,原因在于AI眼鏡作為新生事物,現有的法律體系尚未形成有效閉環。英國信息專員辦公室(ICO)此前正式發函要求Meta說明其數據處理是否符合英國《數據保護法》。ICO強調,智能眼鏡等設備必須保障用戶的控制權與透明度,服務商需清晰地告知數據收集的范圍及用途。
在國內,所謂“公共場所無隱私”的舊有法理認識正不斷被突破。黃敏達指出,隱私權往往是這類高科技產品發展中最具爭議的核心問題。“因為隱私的邊界正隨著技術的發展而被重新定義。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條把隱私界定為‘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寧和不愿為他人知曉的私密空間、私密活動、私密信息’;第一千零三十三條進一步列舉了拍攝、窺視私密空間、私密活動、身體私密部位等具體的侵權行為。可以看到,后面這些類型都以‘私密’為限定。按照傳統理論,人在公共場合的公開表達,一般不落入隱私的保護范圍,無論是在飛機上、餐廳里還是地鐵上,只要沒有特別強的侵入性(比如偷拍私密部位),過去通常不認為存在隱私權問題。”
黃敏達關注到,民法典有一個重要變化,是把“私人生活安寧”作為隱私的獨立組成部分單獨列出,它并不以“私密”為前提,第一千零三十三條第一項也專門保護生活安寧免受侵擾。這就留出了解釋空間。“過去關于‘公共場合無隱私’的認識,是在沒有如此發達的隱蔽拍攝設備的前提下形成的:一個人走在街上,即便被人看到,甚至被‘長槍短炮’街拍,對方能拍到的范圍總是有限的,而且當事人往往有所察覺、有預警。但當智能眼鏡這種隱形、隨身、可持續拍攝的設備被廣泛使用,情況就變了。‘不介意偶爾被攝像頭拍一下’和‘身邊一直有人盯著你、悄悄記錄你’,是兩個不同的問題。后者即便沒有觸及私密內容,也可能構成對‘私人生活安寧’的侵擾。”
黃敏達認為:“未來隱私權的邊界應當隨技術進行調整,而現行法律在‘生活安寧’這一方面已經具備一定的解釋空間。但必須承認,將其適用于公共空間的拍攝上,目前在法律上還沒有定論,最終還需要更明確的立法或司法解釋來回應。”
馬慶洋告訴《中國新聞周刊》,做AI眼鏡需要建立系統的隱私機制。在這種系統化隱私機制真正建立起來之前,他們選擇在消費級智能眼鏡中去掉攝像頭。“從物理層面降低隱私風險。”
他認為,AI眼鏡進入日常生活,首先要解決的不是“能拍什么”,而是“旁邊的人是否安心”,尤其在會議、政務、跨語言溝通等場景中,用戶真正需要的是實時字幕、翻譯、提詞、紀要和信息提示,并不一定需要攝像頭。攝像頭一旦被安裝進眼鏡,就天然會給周邊人帶來“我是不是正在被拍”的心理壓力。
“現在大家比拼的是誰拍得更清楚、誰的AI能力更強,未來行業可能還要比拼一項能力——誰能讓用戶放心使用,也讓周圍的人放心。”馬慶洋強調。
發于2026.6.15總第1239期《中國新聞周刊》雜志
雜志標題:AI眼鏡“死穴”是偷拍
記者:孟倩(616676485@qq.com)編輯:閔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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