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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軼菡
蘇州市吳中區人民法院
特邀調解員
“家是最小國,國是千萬家。”作為一名家事調解員,我深知每一個小家的和諧,都是社會大家庭安定的基石。從公共管理碩士跨界成為調解員,這條路始于機緣,卻成于熱愛。在吳中區訴調對接“老帶新”培養模式下,老法官帶我厘清法律關系,老所長教我群眾工作方法。這種傳承讓我懂得:調解不僅是技術,更是匠心;不僅需要法律智慧,更需要生活沉淀。自2015年起,我參與了“吳優+”家庭婚姻關系全周期服務項目,努力著讓更多家庭在風雨中找到歸途。
夫妻隔閡糾紛,傾聽叩開心門
二十多年前,王女士與劉先生組建了家庭。然而,丈夫常年在上海工作,回家次數越來越少,難得團聚也時常爭吵。生活費時有時無,王女士獨自扛起孩子的學費和家中開銷。多年的委屈不斷積攢,她最終選擇走進法院遞上了離婚訴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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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室里,王女士態度堅決,劉先生也不肯退讓,雙方爭執不下、各有怨言。我沒有急于評判,而是耐心傾聽雙方訴說,很快意識到矛盾源于長期缺乏溝通、情緒管理不當導致的積怨——婚姻基礎仍在,修復尚有希望。我將劉先生單獨請到一旁,問他既然對妻子有諸多不滿,為何不愿離婚?他愣住了。我繼續引導:雙方異地相處本就不易,妻子獨自承擔家庭瑣事也很辛苦,生活中樁樁件件,說到底都是在乎他、需要他。劉先生沉默良久,終于抬起頭,聲音沙啞地保證:以后在溝通中一定控制好情緒;每月至少回家兩次并支付家用;如有違反,自愿凈身出戶。王女士怔住了,二十多年來,見到丈夫第一次如此鄭重承諾。她含淚點頭,也承諾今后會調整自己的溝通方式。簽署和解協議時,劉先生牽起妻子的手,一句遲來二十多年的“你辛苦了”,讓兩個人都紅了眼眶。
殘疾兒童撫養糾紛,一攬子保障未來
殘疾兒童小明(化名)的父母于2011年離婚,當時約定父親顧某每月支付800元撫養費。但顧某長期拖欠,到2025年累計欠費達14萬余元。母親李某獨自撫養病兒,經濟與精神壓力巨大,于是向法院提起訴訟。
案件委派至綜治中心后,我第一時間約談了雙方。我沒有急著針對撫養費算賬,而是讓李某把這些年獨自帶孩子看病的艱辛傾訴出來。顧某起初以“經濟困難、組建新家庭”為由辯解,見狀,我先肯定他曾經支付過部分醫療費的行為,以緩和對抗情緒,再向他闡明法理:撫養費是法定義務,拖欠超過14萬元已構成嚴重違約,一旦進入訴訟不僅要全額補繳,還可能面臨強制執行和信用懲戒。在法理說服基礎上,我進一步引導他為孩子的長遠著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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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我創新設計了“歷史債務清償”與“遠期權益保障”相分離的解決方案:歷史欠款14萬余元,結合顧某的實際支付能力,促成雙方達成95期的分期還款協議,每月還款1500元。對于孩子成年后的生存保障,我引導雙方共同規劃:顧某承諾在有收入期間持續支付一定生活費,醫療費由父母平攤。同時,顧某書面承諾,將其名下兩處房產未來處置所得份額,按小明與其他子女平均分配的原則進行分配。
為保證調解協議履行,我向當事人釋明有關規定。對于事實清晰的歷史欠款分期協議,引導當事人當場在線申請司法確認,由法院快速出具法律文書,賦予強制執行力;針對附條件的遠期保障協議,則向雙方詳細闡明人民調解協議效力,并建議當事人可就 “財產處分承諾”等自愿辦理公證。至此,這起糾紛劃上了圓滿句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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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單打獨斗”到“多元協同”,“吳優+”讓我不再是孤軍奮戰。從“解決一件事”到“服務一個家”,全周期理念讓調解向前延伸至婚前輔導,向后延伸至跟蹤回訪。我參與的“吳優+”項目榮獲全區婦聯創新項目一等獎,結合實踐撰寫的關于推進調解工作創新發展的文章發表于《人民調解》雜志,這些肯定讓我更加堅信,新時代調解員,不僅要會“滅火”,更要會“防火”。用傾聽打開心門,用專業理清癥結,用溫情守護每一個在風雨中飄搖的家——這將是我始終不變的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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