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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代表吉蘭芳建議
持續深耕河湖生態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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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日報》6月15日版面圖
“河湖生態保護是一項系統性工程,當前國家持續加大生態環保投入、完善生態保護機制,為河湖治理提供了堅實支撐。檢察機關充分履行生態環境檢察職能,不斷拓寬公眾參與治理渠道,值得肯定。”近日,全國人大代表、國網江蘇省電力有限公司金湖縣供電分公司五級專家吉蘭芳深入白馬湖生態旅游景區,專題調研金湖縣檢察院河湖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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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蘭芳代表(中)調研江蘇省金湖縣檢察院白馬湖生態保護工作情況。
金湖縣被白馬湖、寶應湖、高郵湖三面環抱,是典型的蘇北水鄉。河湖安瀾,事關民生福祉和生態底色。在調研中,吉蘭芳代表了解到,金湖縣檢察院在強化白馬湖濕地生態保護過程中,始終堅持“司法辦案+全域普法+社會共治”一體化生態保護,取得了實實在在的成效。今年2月,該院聯合法院將一起非法狩獵野生動物案件的庭審現場“搬”進白馬湖國家濕地公園,通過“看得見、聽得懂”的庭審,對破壞鳥類資源犯罪依法打擊,并同步開展生態追償和法治教育,特聘青少年為公益訴訟“小小觀察員”,激發社會參與熱情。今年4月,該院在白馬湖國家濕地公園科普館設立公益訴訟法治宣教基地,推動法治科普與自然科普貫通融合。同時,該院還著力建好“益心為公”志愿者陣地,在全國鄉村旅游助力鄉村振興綠色發展特色品牌“百強村”——白馬湖村建立“益心為公”志愿者之家,進一步擴大檢察公益訴訟的社會影響力。
“河湖生態保護是系統性工程,檢察機關要立足水鄉地域特點,以精準履職持續深耕生態環境保護,高質效辦好生態環境案件,同時與生態環境、公安、水利等部門加強行刑銜接、府檢聯動,深化跨區域河湖協同保護,共同筑牢江淮水鄉河湖生態保護屏障。”吉蘭芳代表表示。
(來源:檢察日報·要聞版全媒體記者:管瑩通訊員:金檢 淮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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