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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欽州市靈山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快速偵破一起道路交通事故逃逸案件,依法對肇事逃逸駕駛人邱某作出駕駛證記6分、罰款1000元、行政拘留3日,有力維護了轄區道路交通秩序與事故當事人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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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日凌晨5時許,靈山縣靈城鎮燕山路舊中醫院路段發生兩車碰撞事故。經調查核實,彭某駕駛無號牌二輪摩托車,沿燕山路行駛至事發路段時,與由邱某駕駛的桂N****3號牌小型轎車發生碰撞,造成彭某受傷及兩車不同程度損壞。事故發生后,邱某未履行停車保護現場、搶救傷者的法定義務,反而駕車逃離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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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警后,靈城中隊民警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勘查取證,同步調取沿線公共視頻監控、逐段排查車輛行駛軌跡,迅速鎖定肇事車輛及駕駛人身份。經過連續縝密排查,民警于次日成功查獲肇事車輛,找到駕駛人邱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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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1日,辦案民警依法傳喚邱某到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相關規定,對其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違法行為,作出行政拘留3日的處罰,當日即送交靈山縣拘留所執行。
公安交管部門提醒,發生交通事故后,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及時搶救傷員并報警處置。肇事逃逸只會加重法律責任,終將面臨罰款、拘留乃至刑事處罰,切勿心存僥幸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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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廖旭峰 鐘春
值班編輯:黃崇焊
內容來源:欽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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