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職場,屬于自己正當的權益,一定要及時爭取變現。
有位讀者咨詢我:“之前兩年的績效考核第一,可以增加到1.2倍的獎金,但是領導沒有兌現,她也沒有去據理力爭。但是去年因為種種原因,被評為倒數第一,卻被扣了20%的績效,問我該怎么辦?”
說實話,這種現象的出現,只能怪自己。
第一,自己太善良了。
既然根據公司規章制度,被評為第一,就得找公司領導兌現自己的績效工資。至于領導有什么困難,那是領導的事情。
制度有,就按制度來爭取,是站得住腳的。
第二,這次被評為倒數第一,被扣獎金,一樣是按制度執行,找人力資源也沒有用。
這時候去找領導,沒有意義,改變不了既成事實。
第三,如果你不怕撕破臉,不在乎后續的晉升。
那可以據理力爭,可以結合之前兩次的實際行為 ,去反饋,去找領導,去找紀檢。
如果先禮后兵還是不行,后續可以通過找信訪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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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后的實施制度不一致,是可以找人力資源的。
要么這次被扣后,把前兩年的補足回來;
要么這次就不扣,跟之前一樣。
還是那句話,根據規則來,符合自己的利益要努力爭取,不能輕易放棄。
一個人太善良,以后就會吃大虧。
該爭的爭,不該爭的就讓。
職場真談,擔任多家國企副總經理、董事, 深耕國企22年,熟悉國企職場,助你走出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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