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圈的合約糾紛年年有,但像張柏芝這次這樣,從“被追債”到“反手打臉”的劇情,屬實不多見。
據6月16日晚間報道,香港高等法院一紙判決,給這場持續數年的拉鋸戰畫上了句號。張柏芝全面勝訴,前經紀人余毓興提出的1276萬港元索賠請求被全部駁回,訴訟費還得原告自己掏腰包。消息一出,不少網友的評論就兩個字:解氣。
回頭看看這起案件的來龍去脈,只能說,戲劇性拉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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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底,張柏芝的前經紀人余毓興帶著公司一紙訴狀殺到法院,指控張柏芝收了超過4000萬港元的預支片酬,卻遲遲沒有履行多部電影和經紀合約。對方咬定這是“拿了錢不辦事”,要求她歸還至少1276萬港元,還得把相關收入賬目交代清楚。乍一聽,確實像那么回事。
但張柏芝這邊的反擊,直接掀了桌子。
在案件審理過程中,辯方拋出重磅炸彈:那份所謂的“全球獨家經理人合約”,是偽造的。張柏芝方直言,合同上的簽名根本不是她本人簽的,反手就指控原告有“偽造文件”的嫌疑。這一下,整個案子的性質徹底變了——從合約糾紛,變成了真偽之爭。
不過,真正讓這場庭審出圈的,是張柏芝在法庭上的情緒爆發。
面對原告律師反復盤問案件細節,張柏芝終于繃不住了,當場聲淚俱下,大喊:“我兩天沒睡覺,對我很不公平,媒體給我很大壓力,所有東西都是假的。”法官見狀趕緊安撫,還特意問她“可否繼續?”張柏芝擦了擦眼淚,回答:“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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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幕被港媒捕捉后迅速發酵。有人心疼她的不易,也有人質疑她在“演”。但法庭最終用判決給出了答案——法院認定,爭議電影項目因制作方原因未能如期開機,張柏芝方不存在違約行為,前經紀人的索賠證據不足,全部駁回。
法律,終究還了當事人一個公道。
回過頭來看,張柏芝這些年確實不容易。從1980年出生在香港,到憑《喜劇之王》《河東獅吼》《星愿》成為一代人的銀幕記憶,再到經歷人生起落,她始終是話題中心。而就在今年5月,張柏芝工作室官宣她正式加盟華納,以歌手身份重新殺回樂壇。這場勝訴,無疑是給她的新旅程送上了一份最好的禮物。
娛樂圈的合約官司,說到底,拼的是證據和真相。這一次,張柏芝用法律武器守住了自己的底線。至于前經紀人那邊會不會再出什么新招?吃瓜網友們,不妨搬好小板凳。
編輯:文小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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