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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日,又讀王陽明心學智慧,主要是《傳習錄》、《王陽明大傳》幾本著作,交叉閱讀。在琢磨中,也在處理法律事務的間隙,靜坐思考時事,尤其是人工智能(AI)發展與王陽明心學之間的微妙聯系。
我們身處法律行業,我們正目睹一場前所未有的變革;無人駕駛穿梭于街頭,生成式AI 發展迅猛,法律服務的底層邏輯正被重塑,所以我提出“律師的專業不是最重要的(最基礎的),解決問題的能力才是最重要”(《律師的專業不是最重要的,解決問題的能力和提供價值的能力才是最重要的》)。然而,隨之而來的是一種深層的職業焦慮,尤其是對于初入職場的青年法律人/律師而言,AI 似乎展現出了一種“無所不通”的姿態,讓人不禁叩問:在人工智能和算法面前,法律人的尊嚴與價值何在?
一、AI 究竟改變了什么?又改變不了什么?
一個簡單的人工智能體,便能將圖書館內浩如煙海的知識悉數納入其數據庫。我常與同行開玩笑說:“如果我們現在不學習人工智能,我們一定會被淘汰掉。”這種緊迫感,正如上世紀90 年代計算機剛興起時一般。在那時,若不會操作計算機,便無法辦公與生活;而在今日,若不能駕馭 AI,我們大概率也將失去在這個時代生存與發展的基石。
作為一名法律職業者,我深切體會到AI 作為工具的強大。它能精準地調取各類數據,無論是陽明先生在何時、何書中留下的微言大義,還是域外法律技術問題的紛繁觀點,AI 都能信手拈來。它大幅度提升了我們的內容生產能力與工作效率。
然而,在工具帶來的便捷背后,我一直在反思一個核心命題:AI究竟改變了什么?又有哪些東西是它永遠無法改變的?(答:AI改變的是“知識的獲取方式”,改變不了的是“人類在實踐中磨礪出的智慧與良知”。)
這里觸及了我一直反復論述的一個核心判斷——
? 關鍵論斷(貫穿我多篇文章的底層邏輯)
我曾專門撰文指出:律師依賴"知識壁壘"塑造"專業至上"本身就存在問題。在人工智能新技術進步的背景下,會出現專業知識"祛魅"的現象,律師行業應當回歸社會價值創造。
論專業知識,如果律師只能在不懂法律的客戶面前講自己的專業,那不叫專業,那叫"糊弄外行""制造知識壁壘";如果律師在同行之間展示出有區分度的專業,敢在同行中講"我的專業就是比你好"、甚至"能讓法官感嘆這個律師的專業",那才是真的有專業——但這樣的人極少。
這就是AI給法律人上的第一課:知識不再稀缺,“知識人”的特權被剝奪。但—這恰恰不是法律人尊嚴的終結,反而是法律人回歸本體的開始。
二、知之維度:從“格物”到“致知”的范式轉換
王陽明先生曾對《大學》中的“格物致知”提出過革命性的見解。朱子主張“即物窮理”,認為理在萬物之中;而陽明先生則認為“心即理”,格物即是“正心”。在AI 時代,這一觀點對法律/律師行業有著極大的啟發。
傳統法律人/律師的成長往往依賴于大量基礎信息的檢索與匯編,這更接近于“即物窮理”的繁瑣過程。但在AI 的輔助下,每個人關于“知”的維度都呈幾何級數增長。當知識獲取變得觸手可及時,“內容生產能力”將變得越來越廉價。青年法律人/律師的核心競爭力,不再是你能記住多少法條,而是你如何通過內心的“良知”去過濾、重組并定義這些信息。
這便是從“知”到“致知”的跨越。AI 可以提供海量的法律意見,但它無法替你決定:
·哪一條意見最符合當事人的核心利益?
·哪種方案最能體現法律的正義?
這種判斷力,源于內心的天理(善良律師價值觀),而非算法的概率。這恰恰就是王陽明說的“事上磨練”——不是在書本里磨練,是在人和人之間磨練。
三、行之實踐:人需在事上磨,方能立得住
陽明心學的精髓在于“知行合一”,他強調:“人需在事上磨。”“知”是理性的積累與數據的獲取,而“行”則是親身的經歷與靈魂的體驗。
對于中國青年法律人/律師而言,AI 的出現雖然縮短了“知”的路徑,卻無法替代“行”的磨練。法律工作從來不僅僅是法條的堆砌或邏輯的推演。律師在案件中:
·那份敏銳直覺(不是推理,是“感覺對了”)
·對當事人情感的細膩體察(不是算賠償公式,是讀懂一個人眼里的絕望或期待)
·法庭辯論中那種無法用文字完全陳述的現場感
—而這些皆屬于"行"的范疇。
青年法律人/律師若想在AI 時代“立得住”,必須主動投身于具體的法律事務中去“磨”。“讀萬卷書,不如行萬里路。”AI可以告訴你案件的勝訴概率,但它無法:
·陪你走過那段艱辛的取證之路
·體會調解成功后那種人性的釋然
·在凌晨兩點接聽一個瀕臨崩潰的當事人的電話,用聲音而不是法條讓他安靜下來
·用整整三年為一個農民工追討欠薪,不為賺多少錢,只為“這事得有個公道”
這種具體的過程中、實踐中獲得的智慧,是算法無法觸及的深處。
我在《關于"建設中國善良律師事務所"的實施方案》中寫道:
當技術能夠處理海量法條與案例時,律師依賴'知識壁壘'建立的權威正在消解。然而,信任、判斷與價值觀引領,是“算法”永遠無法復制的稀缺品。“善良律師”所具備的道德洞察力、人性共情力與長期信任構建能力,正是律師在AI時代安身立命的根本。
四、致良知:從心學智慧到“善良律師”
1、良知:法律天平上的終極砝碼
王陽明先生晚年總結其學問為“致良知”。在 AI 浪潮中,這三個字應成為每一位中國律師的靈魂錨點。
當前社會關于AI 的思考,往往集中在效率與替代上。但法律不僅是技術,更是倫理與溫度的結合。“致良知”的“良”,是追求那種美好的、有溫度的感受與判斷。
在法律的天平上,冷冰冰的數據與算法可以提供參考,但最終做出裁決、守護正義的,必須是那顆“致良知”的心。青年法律人/律師在職業生涯的起點,不應僅僅追求成為一名“技術熟練工”,更應追求成為一名“靈魂守護者”。
我后來進一步提煉為“向善共同體思維”:(《關于律師的“向善共同體思維”》)
律師雖無官職,卻能在每一次合同談判、每一份章程設計、每一場糾紛調解中,以專業為載體,行教化之實。這并非越俎代庖,而是將中華文化中"經世濟民"的士人精神,轉化為現代商業社會的法治化道德實踐。"善良律師"正是這一古老倫理在當代的鮮活注腳。
2、善良律師:把“致良知”翻譯成現代律師行業的組織語言
我在《關于"建設中國善良律師事務所"的實施方案》中,試圖把陽明心學的“致良知”落地為一套可操作的現代執業體系:將“善良文化”作為律所的核心競爭力,樹立“以善為本、以法為器”的核心理念,強調法律服務中的人文關懷與社會責任。詳見我的文章《關于探索律師行業中國式現代化系列文章的理論體系闡述》、《關于"建設中國善良律師事務所"的實施方案》。
五、給青年法律人/律師的啟發與指導
面對AI帶來的變局,綜合上述所有思考,我建議青年法律人/律師從以下五個維度進行自我重構:
1、擁抱AI工具,而非依賴工具
學習AI就像90年代學習計算機一樣,是基本生存技能。但要記住:AI是你的“副駕駛”,而你的良知與判斷才是“方向盤”。不要讓AI替你思考,讓它替你跑腿。
2、在復雜事務中尋找價值—跳出"知識壁壘"陷阱
簡單、重復的法律勞動將被AI廉價化。青年法律人應致力于解決那些涉及復雜人性、跨學科判斷與高度不確定性的問題。不要做“書袋的老學究”,要做幫助客戶和社會解決問題的專業法律人才,為客戶和社會創造看得見的價值。
3、修煉內心,回歸本體—每日三省吾身
“在信息爆炸的時代,保持專注與清醒的能力比獲取信息的能力更重要。”
問問自己:我今天做的事,是否符合“致良知”的要求?我是在用專業知識幫人,還是在用知識壁壘唬人?我是讓自己的執業更透明(明廚亮灶),還是更模糊?
4、把"靠譜"當成修行
從最基礎的做起——事事有回應,件件有著落。做好臺賬、追蹤快遞、及時告知、通讀文件、準時到場。王陽明說的“灑掃應對皆學問”,翻譯成現代律師執業就是:你連一封快遞都追蹤不好,談什么守護正義?
5、以“善良律師”為身份認同,而非“法律技工”
律師雖無官職,卻能在每一次合同談判、每一份章程設計、每一場糾紛調解中,以專業為載體,行教化之實。我們提供的不是冰冷的條文,而是有溫度的判斷、有遠見的規劃和向善的引導。
六、律師行業中國式現代化:為什么是"中華法治文化"而非西方模板?
王陽明先生晚年龍場悟道后,始終堅信一件事:“圣人之道,吾性自足”,真理不在外面拼命搜求,而在內心本來具足。AI時代對法律人的最大威脅,不是AI搶了你的飯碗,而是AI讓你誤以為“法律就是知識”“價值就是信息差”,讓你把自己的尊嚴建立在沙灘上。
一旦你把尊嚴錨定在“良知”"而非“知識量”上,錨定在“解決問題”"而非“顯得專業”上,錨定在“善良”而非“精明”上——AI就不再是你尊嚴的掘墓人,而是你手上最鋒利的犁。
近年我撰寫了大量文章探索中國律師行業現代化的文章,從宏觀到微觀,看似角度不同、內容不同,實則內在有一條嚴密的邏輯鏈。我的理論體系總綱:中國律師與西方律師存在本質差異,應當擺脫西方理論束縛,應當以“價值創造”為經,以“現代法律銜接傳統文化”為緯,這就是我理解的律師行業中國式現代化的理論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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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何棟民律師系廣東夢海律師事務所創始人、逐夢律師學院院長,中國執業律師、香港注冊外地律師(RFL);全省法學會系統先進個人;廣東省涉外律師先鋒人才、深圳市涉外律師領軍人才。同時兼任多項社會職務:深圳市中立法律服務社理事長、香港法治文化交流協會會長、深圳國際仲裁院江門中心仲裁員、深圳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仲裁員、青島仲裁委員會(青島國際仲裁中心)仲裁員、株洲仲裁委員會涉外仲裁員、香港警察隊員佐級協會法律顧問、深圳市法學會常務理事、深圳大學校友總會理事及法學院副會長、深圳海外聯誼會理事、深圳大學法學院研究生校外導師、廣東工業大學法學院校外研究生導師、深圳市公安局少年警營特邀教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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