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男子去一家寵物超市買了1200克的貓糧禮盒,拿回家以后,男子突然發現貓糧的量比較輕,一上秤才發現只有700多克。于是找店家理論,商家:0.7公斤=1400克,你沒有上過學嗎?
這名男子當時感覺貓糧的份量不對以后,就立馬拿著家里的秤重新稱,這一稱發覺了貓膩,原來只有0.7公斤,很明顯就跟貓糧袋子上少了一半。
男子很是生氣,于是就拿著貓糧禮盒來到這家店要求退款,誰知店里的老板娘非常性,得知男子的來意之后,立馬就憤怒了。
女老板稱男子是不是沒有上過學?明明0.7公斤就是1400克,它要比實際袋子上的還多了200克,難道不是男子賺了嗎?男子聽到老板這樣的話,也是氣不打一處來,想想貓糧給少了,女老板振振有詞賴賬,還說男子沒有上過小學,很明顯是在侮辱男子的智商,這讓誰都忍不下這口氣。
于是男子就叫來了記者進行調解,記者當著大伙的面再次稱了一下貓糧就是700多克,果真不假,然而女老板還是堅持自己的意見,說一公斤等于1000克,那0.7公斤就是1400克……女老板一直認為自己還多給了,期間也是把男子和記者都搞得很無語。
遇到這種情況,也真是秀才遇上兵,說也說不清,而且這名女老板這么蠻橫,還對男子說臟話,讓男子趕緊離開,就知道她是假裝糊涂,甚至就是不想認賬, 而且十分不講道理。
作為消費者來說,我們在日常生活中,經常會遇到這樣缺斤少兩的事情,有些人覺得自己買的東西不多,于是就直接選擇不去那樣斤斤計較了,但是有些人也會去上前理論,甚至直接在網上發聲,讓對黑心店家進行懲罰。
不過,最直截了當的做法就是,撥打12315投訴電話向工商局舉報。商販缺斤少兩的行為屬于欺詐行為,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有如下條款: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其實,遇到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就應該拿起法律武器去保護自己,并且學會避免損失,并讓那些黑心的商家受到懲罰。就像這名女老板,顛倒是非,把白的說成了黑的,實在是太離譜了。
明明0.7公斤是700克,卻被女老板說成了1400克,也不知道她的數學是誰教的,自己不會算數,還反過來說顧客沒有學問,實在是有點搞笑,而且還是迷之自信,讓人覺得不可思議。
遇到這樣的人,就不能跟她講道理,直接讓市場監管部門來處理這種無良商家,并對這樣的商家進行處罰最合理,你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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